联合行文时,发文字号应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题目

联合行文时,发文字号应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参考答案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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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几个机关联合发文,应当标明()

A.根据情况临时规定的发文字号

B.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C.至少两个机关的发文字号

D.所有机关的发文字号


参考答案:B

第2题:

联合行文的发文字号使用()的发文字号。

A.上级机关
B.主办机关
C.任意机关
D.多个机关

答案:B
解析:
一份公文只有一个发文字号。几个机关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单位发文字号。

第3题:

行文中,以下做法正确的是()。

A.联合行文应标明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B.上行文的生效标志是签发人姓名

C.请求批准函可以使用“批复”作答

D.发文机关名称只能用规范化的简称


参考答案:A

第4题:

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上行文发文字号位置在发文机关标志的右下方
  • B、上行文发文字号位置在发文机关标志的左下方
  • C、下行文的发文字号位置在发文机关标志的正下方
  • D、下行文的发文字号位置在发文机关标志的正上方

正确答案:B,C

第5题:

某市法院作为主办机关和该市公安局联合发文,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应使用该市法院的发文字号
B、应同时使用两个机关的发文字号
C、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同时并用两个机关的名称
D、发文机关标志能单独使用该市法院的机关名称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公文的基本知识。
A项正确、B项错误,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九条第五项规定:“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故应使用该市法院的发文字号,不能同时使用两个机关的发文字号。
C、D项正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九条第四项规定:“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故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同时并用两个机关的名称,也可以单独使用该市法院的机关名称。

第6题:

联合行文时,只需标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


正确答案:A
联合行文时,只标明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联合行文可以并用联署机关名称,但主办机关应排列在前。

第7题:

几个机关联合发文,需标注所有行文机关的发文字号。( )


答案:错
解析:
本题考查公文的基本知识。
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九条第5款规定:“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 成。联合行文时,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第8题:

几个机关联合发文,发文字号只需标明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 )


正确答案:√
略。

第9题:

几个机关联合行文,要标明()。

  • A、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 B、全部机关的发文字号
  • C、前两个机关的发文字号
  • D、统一规定的发文字号

正确答案:A

第10题:

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发文顺序号组成。联合行文时,使用()机关的发文字号。


正确答案: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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