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第2题:
第3题:
法定解除权行使的条件和行使方式
法定解除权的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的规定,《合同法》第94条规定了法定解除的五种事由:
(1)不可抗力;
(2)拒绝履行;
(3)履行迟延;
(4)不完全履行;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方式在《合同法》第96条做了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93条第2款、第94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4题:
试论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条件和行使方式。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简述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
法定解除,是指具备法定解除条件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解除合同。《合同法》第94条规定了法定解除的条件: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即预期违约。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即根本违约。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不具备上述条件之一的,当事人不得解除合同。
第9题:
第10题:
合同解除应具备哪些法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