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某(15周岁)唆使吴某(17周岁)盗窃他人财物,在盗窃过程中,吴某为逃避抓捕使用暴力将被害人打死;另外,符某和吴某共同绑架王某,在绑架王某后,符某出于私愤使用暴力将王某打成重伤。下面表述正确的是(  )。

题目
符某(15周岁)唆使吴某(17周岁)盗窃他人财物,在盗窃过程中,吴某为逃避抓捕使用暴力将被害人打死;另外,符某和吴某共同绑架王某,在绑架王某后,符某出于私愤使用暴力将王某打成重伤。下面表述正确的是(  )。
A.符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B.吴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绑架罪
C.符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故意伤害罪
D.吴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绑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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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某县酒店承包人章某(男,1964年12月生),因经营不善而严重亏损,遂产生了绑架勒索财物的主意。经考察,章某选定了本县个体户吴甲之子吴乙(7岁)勾绑架对象,并对吴乙的活动规律进行了跟踪了解。2003年9月14日上午,章某对本酒店的服务员王某(女,1985年12月生)说:有人欠债不还,咱们去把他孩子带来扣押,逼其还债。王某同意。当日中午,章某将王某用车带到吴乙的学校并将吴乙指认给王某。随后,王某将吴乙骗出。章某与王某一起将吴乙带回酒店,将吴乙关押于贮藏室内。16时许,章某打电话给李某(女,1986年5月生,系章某外甥女),告诉她自己绑架了一个小孩,要求她帮助自己打电话给吴家勒索财物,并告知李某吴家的电话号码以及勒索50万元人民币,并表示事成之后必有好处。李某同意。随后一个多小时内,李某共3次打电话给吴家勒索财物。次日,章某赶到李某住处,再次要求李某继续打电话向吴家勒索,李某予以拒绝。9月17日,因被害人家属报案,三被告人被抓获。

问题:(1)分析上述有关人员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共同犯罪情形。(2)分析本案中的犯罪停止形态及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
(1)章某构成犯罪,王某构成犯罪,李某构成犯罪。对于绑架吴乙的行为,章某与李某属于共同犯罪情形,其中章某作为该绑架罪的主犯。李某属于绑架罪的从犯。为索取债务扣押人质的。构成非法拘禁罪。王某以为是要债,所以构成非法拘禁罪。而不是绑架罪。
(2)章某与李某的绑架罪均属于既遂。李某虽然后来拒绝了章某的要求。但一方面由于绑架罪是行为犯。一旦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实施了绑架他人作为人质并将被害人实际控制起来.就构成既遂,是否实现了勒索财物的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既遂;另一方面,作为共犯中的帮助犯,李某的自动放弃犯罪行为并不能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也不能成立中止。王某的非法拘禁罪也是既遂。
在刑事责任方面,壬某与李某犯罪时均不满18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李某属于绑架罪共犯中的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2题:

蔡某(15岁)先后唆使张某(15岁)盗窃他人的财物折价1万余元;唆使李某(19岁)绑架他人勒索财物计2 000余元;唆使王某(15岁)抢劫他人财物计1 500元。蔡某的行为构成( )。 A.盗窃罪 B.抢劫罪 C.绑架罪 D.抢劫罪、绑架罪


正确答案:B
在我国刑法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是相对刑事责任能力人,其所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刑法有明确的规定。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也表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成为某些具体罪行主体要件的范围是特定的,仅限于这几种严重的故意犯罪,根据罪刑法定原则,而不能成为其他犯罪的主体。本题中,行为主体蔡某是15岁,属于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范畴。根据共同犯罪理论,教唆者所实施的教唆行为本身并不能独立定罪,而应依据其所教唆的具体犯罪行为内容来定罪处罚,而在其所实施的三种犯罪行为中,只有教唆他人抢劫财物的行为符合其应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即构成抢劫罪,而对于另外两种犯罪行为(教唆他人盗窃与教唆他人绑架)不在此范围之列,故其不构成这两罪。故选B。

第3题:

刑事侦查阶段,下列情况中依法不应指定辩护的是( )

A 70 周岁的王某,诈骗姜某 6 万元

B 又聋又哑的李某,盗窃钱某一万元

C 17 周岁的谢某,抢劫吴某 3000 元

D 间歇性精神病人彭某,未发病时殴打陶某致轻伤


参考答案: A

第4题:

下列行为属于共同犯罪的是( )。

A.两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

B.张某指使15岁的王某盗窃邻居家的电脑

C.收购站的李某和钱某商议由钱某从工厂盗窃电缆,李某予以收购

D.医生赵某欲杀死病人吴某,把装有毒药的注射器交给护士方某,让她给吴某注射,吴某死亡


正确答案:C
《刑法》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以下几种情况不属共同犯罪:①两人以上同时实施故意犯罪,但彼此主观上并无共同的联系。②两人以上的共同过失行为。造成一个危害结果的,不认为是共同犯罪。如果构成犯罪,则分别论处。③一方是故意犯罪,另一方是非故意地帮助他人犯罪的,不以共同犯罪论处。④窝藏、包庇犯罪分子事前没有通谋的。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只单独构成窝藏或包庇罪。⑤超出共同故意之外的犯罪,不是共同犯罪。因此,C项属于事前有通谋的行为,是共同犯罪。

第5题:

吴某(15岁)先后唆使高某(15岁)盗窃他人财物折价1万余元;唆使曹某(19岁)绑架他人勒索财物计2000余元;唆使华某(15岁)抢劫他人财物计1500余元。吴某的行为构成( )。

A.盗窃罪

B.抢劫罪

C.绑架罪

D.抢劫罪、绑架罪


正确答案:B
依据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吴某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虽然唆使别人实施了盗窃、绑架和抢劫行为,但是构成犯罪并负刑事责任的只有抢劫罪。正确答案为B。

第6题:

某县酒店承包人章某(男,1964年12月生),因经营不善而严重亏损,遂产生了绑架勒索财物的主意。经考察,章某选定了本县个体户吴甲之子吴乙(7岁)为绑架对象,并对吴乙的活动规律进行了跟踪了解。2003年9月14日上午,章某对本酒店的服务员王某(女,1985年12月生)说:有人欠债不还,咱们去把他孩子带来扣押,逼其还债。王某同意。当日中午,章某将王某用车带到吴乙的学校并将吴乙指认给王某。随后,王某将吴乙骗出。章某与王某一起将吴乙带回酒店,将吴乙关押于贮藏室内。16时许,章某打电话给李某(女,1986年5月生,系章某外甥女),告诉她自己绑架了一个小孩,要求她帮助自己打电话给吴家勒索财物,并告知李某吴家的电话号码以及勒索50万元人民币,并表示事成之后必有好处。李某同意。随后一个多小时内,李某共3次打电话给吴家勒索财物。次日,章某赶到李某住处,再次要求李某继续打电话向吴家勒索,李某予以拒绝。9月17日,因被害人家属报案,三被告人被抓获。

(1)分析上述有关人员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共同犯罪情形。

(2)分析本案中的犯罪停止形态及刑事责任。


正确答案:

第7题:

王某和吴某经登记结婚后,吴某欲撤销该婚姻,其理由成立的是( )。

A.王某在婚前声称自己有存款十余万、若干套住房,婚后吴某发现均为谎言

B.王某趁吴某母亲病危急需用钱之际,以许诺给其母看病为条件,诱使吴某与其结婚

C.王某掌握吴某父亲贪污的事实,并以此暗示吴某他随时可能将这些张扬出去,除非与其结婚成为一家人,吴某迫于无奈与王某结婚


参考答案:C

第8题:

本案中丁妹受伤的医药费如何承担( )

A.吴某承担

B.吴某和王某平均分担

C.主要由吴某承担,王某给予适当补偿

D.吴某和王某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查侵权责任承担问题。
丁妹受伤因为吴某和王某的共同过错,对丁妹而言,他们都是共同侵权行为人,《民法通则》第131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因此D是正确答案。

第9题:

符某(15周岁)唆使吴某(17周岁)盗窃他人财物,在盗窃过程中,吴某为逃避抓捕使用暴力将被害人打死;另外,符某和吴某共同绑架王某,在绑架王某后,符某出于私愤使用暴力将王某打成重伤。下面表述正确的是( )。

A.符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

B.吴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绑架罪

C.符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故意伤害罪

D.吴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绑架罪


正确答案:AB
[答案] AB
    [评析] 本题考查相对刑事责任能力人的刑事责任能力的认定。《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八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绑架人质后杀害被绑架人,拐卖妇女、儿童而故意造成被拐卖妇女、儿童重伤或者死亡的行为,依据刑法也应当追究其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符某15周岁符合以上的规定,在绑架王某后使用暴力将王某打成重伤的行为,应该追究其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符某不对其唆使吴某盗窃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吴某已经年满16周岁,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其行为分别构成抢劫罪和绑架罪。
  

第10题:

黄某(19周岁)和赵某(17周岁)合伙盗窃邻村王某家的耕牛。黄某在门外望风,赵某进牛棚牵牛。由于赵某不小心弄出响声,被王某发现。黄某听到王某的吆喝声,不顾等赵某即逃走。王某手持木棍紧追赵某,赵某为了逃避王某的抓捕,掏出随身携带 水果刀朝王某身上捅了一刀后逃走。黄某逃到村 头刚好遇见巡逻的民警。民警见黄某形迹可疑即将其带回问话,黄某如实将其和赵某合谋盗窃的情况向民警作了交代。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黄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B.对黄某应当认定为自首
C.赵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D.对赵某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答案:A,B,C,D
解析:
。黄某和赵某合伙盗窃,赵某在被王某追捕妁过程中,为了逃避抓捕而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王某身上捅了一刀,根据《刑法》第条的规定其行为已转化成抢劫罪,选项0正确。赵某朝王某身上捅了一刀的行为超出了黄某和赵某原来形成的犯罪故意,黄某未和赵某就此形成共同故意。这种情形在刑法理论上被称为共同犯罪的实行过限问题。此时,黄某仅与赵某在盗窃罪的范围内构成共同犯罪,对赵某超出原计划的盗窃故意而实施的抢劫行为,黄某不承担责任,因此黄某只构成盗窃罪,选项A 正确。黄某仅因形迹可疑(犯罪未被司法机关发觉),被巡逻民警盘问时即如实将其和赵某合伙盗窃的情况向民警 作了交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 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之规定,黄某的行为属于自首,选项B正确。赵某犯罪时不满18周岁,根据《刑法》第17 条第3款之规定,对赵某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选项C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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