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创业板上市有关规定,保荐人保荐发行人在创业板上市,须对发行人的( )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判断并出具专项意见。

题目
根据创业板上市有关规定,保荐人保荐发行人在创业板上市,须对发行人的( )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判断并出具专项意见。

A.财务状况
B.创新性
C.成长性
D.资金充足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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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在香港一创业板上市,新申请人在任何上市申请之前,须根据合约在一段固定期间内委聘保荐人。( )


正确答案:√

第2题: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特别规定,保荐人保荐发行人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应当对发行人的成长性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判断并出具专项意见。( )


正确答案:√
【考点】掌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见教材第八章第一节,P335。

第3题:

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要求保荐人对“成长性”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判断并出具专项意见。

A、主板

B、中小板

C、创业板

D、柜台交易系统


正确答案:C

第4题:

保荐人应在发行保荐书中列明的承诺事项有( )。

Ⅰ.保荐机构承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

Ⅱ.发行人申请文件不存在重大遗漏

Ⅲ.发行人申请文件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Ⅳ.申请文件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Ⅴ.保证保荐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A、Ⅱ,Ⅳ,Ⅴ
B、Ⅰ,Ⅱ,Ⅲ
C、Ⅰ,Ⅲ,Ⅳ
D、Ⅰ,Ⅱ,Ⅲ,Ⅳ,Ⅴ

答案:D
解析:
D
根据《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7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第二章相关规定,发行保荐书中必备的保荐机构承诺事项包括:①保荐机构承诺已按有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并据此出具本发行保荐书;②保荐机构应就《保荐办法》(2009年修订)第三十三条所列事项做出承诺。ⅡⅢⅣⅤ四项属于《保荐办法》(2009年修订)第三十三条所列事项。

第5题:

在香港创业板上市,新申请人在任何上市申请之前,须根据合约在一段固定期间内委聘保荐人。( )


正确答案:√

第6题:

关于在创业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核准程序,下列各项不正确的是( )。

A.保荐人应当对发行人的成长性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判断并出具专项意见

B.发行人应当自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6个月内发行股票

C.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D.股票发行申请未获核准的,发行人可自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之日起3个月后再次提出股票发行申请


正确答案:D
17.D【解析】股票发行申请未获核准的,发行人可自中国证监会作出不予核准决定之日起6个月后再次提出股票发行申请。

第7题:

中国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创业板上市规则》对在香港创业板上市的条件作出了规定,其中,新申请人在任何上市申请之前,须根据合约在一段固定期间内委聘保荐人。 ( )


正确答案:√

第8题: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特别规定,保荐机构保荐发行人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应当对发行人的成长性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判断并出具专项意见。 ( )


正确答案:√

第9题: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特别规定,保荐人保荐发行人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无需对发行人的成长性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情判断并出具专项意见。()


答案:错
解析: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特别规定,保荐人保荐发行人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应当对发行人的成长性进行尽职调查和审慎判断并出具专项意见。发行人为自主创新企业的,还应当在专项意见中说明发行人的自主创新能力。

第10题:

以下关于创业板上市和主板上市的说法正确的有( )。[2015年5月真题]
Ⅰ.发行人都是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公司
Ⅱ.创业板上市公司需报送最近2年公司原始财务报表
Ⅲ.主板上市公司需报送最近3年公司原始财务报表
Ⅳ.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招股说明书出具确认意见

A.Ⅰ、Ⅲ、Ⅳ
B.Ⅱ
C.Ⅳ
D.Ⅲ、Ⅳ

答案:A
解析:
Ⅰ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第9条第1款规定,发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第11条第1项规定,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Ⅱ项,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2014年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需报送最近3年公司原始财务报表。Ⅲ项,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申请文件》(2006年修订),主板上市公司需报送最近3年公司原始财务报表。Ⅳ项,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15年修订)第106条第3项,招股说明书结尾应列明附件,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披露。附件应包括的文件之一即是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招股说明书的确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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