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李某、钱某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一合伙企业,根据合伙协议,三年以后,张某将退出合伙企业,其合伙企业份额由李某享有。该民事行为属于(  )。

题目
张某、李某、钱某三人共同出资成立一合伙企业,根据合伙协议,三年以后,张某将退出合伙企业,其合伙企业份额由李某享有。该民事行为属于(  )。

A.附生效条件的民事行为
B.附解除条件的民事行为
C.附始期的民事行为
D.附终期的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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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张某和李某共同出资设立一合伙企业,他们共同出资20万元,一年后获得经营利润2万元,还获赠一台电脑。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该20万元出资和2万元利润属于合伙企业的财产
B:获赠的电脑不属于出资,也不属于营业所得,但仍属合伙企业财产
C:张某欲向王某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一半财产份额,只需通知李某即可
D:张某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而未取得李某的同意,但不得以之对抗善意第三人,故该出质行为有效
E:张某行为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张某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C,D
解析: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第二十五条规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进行质押的,须经过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否则,出质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2题:

永某、王某与李某三人签订合伙协议,设立了甲普通合伙企业,约定张某用现金5万元出资;王某用专利权出资,作价10万元;李某用劳务出资,作价5万元。三人约定聘请刘某担任合伙企並的经理。合伙协议对合伙人转让出资问题没有约定。企业成立后,王某由于要出国定居,将合伙份额转让给朱某,张某死亡,根据张某的遗嘱,张某之子10岁的张小果是张某的继承人,张某之妻周某是张小果的法定监护人。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对于王某的专利权出资和李某的劳务出资,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必须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不得高估或者低估
B.必须经张某、王某与李某三人共同委托的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
C.均可以由张某、王某与李某三人共同协商作价
D.专利权必须经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劳务可以由三人共同协商作价

答案:C
解析:
。考查合伙企业的出资制度。法律依据为《合伙企业法》第16条的规定,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根据该条规定,C选项正确。

第3题:

2009年3月张某以一栋房产作价38万元与李某、王某成立了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合伙继承、损益分担和财产份额退还办法。2009年10月张某在一次车祸中死亡,其未成年的儿子张小某成为其唯一继承人,夏某为张小某未成年时的监护人。张某死亡时,合伙企业债务为15万元。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自死亡时自然退伙,张小某因继承自然成为合伙人

B.张某自死亡时自然退伙,经李某、王某同意,张小某可以成为合伙人,暂由夏某代为行使其权利

C.若合伙协议未约定,李某、王某也不同意夏某代为行使张小某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的情况下,夏某仍然有权代为行使张小某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D.若张小某不愿意成为合伙人,则李某、夏某应该将张某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收归本企业所有


正确答案:B
解析: 《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合法继承人不愿意成为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的,合伙企业应退还其依法继承的财产份额。

第4题:

张某、王某、李某、赵某投资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约定:①张某以劳务作价100万元出资;②委托王某和李某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③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④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张某可以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⑤将合伙企业的全部利润分配给李某和赵某,张某和王某承担全部的亏损。合伙协议的上述条款中,符合规定的是(  )。

A.①②④⑤
B.②③④
C.①②③
D.①③⑤

答案:C
解析:
(1)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2)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4)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绝对不能);(5)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第5题:

张某、王某、李某、赵某合伙成立甲有限合伙企业,张某、王某、李某为普通合伙人,赵某为有限合伙人,合伙协议对合伙人转让财产份额没有约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正确的有(  )。

A.赵某向王某转让全部合伙财产份额,合伙企业不需要变换企业类型
B.王某向贾某转让财产份额,不需经其他合伙人同意
C.赵某向李某转让部分合伙财产份额需要提前通知其他合伙人
D.李某不得向赵某转让其财产份额

答案:A,B,D
解析:

第6题:

王某、李某、刘某准备成立一合伙企业。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如下事项:王某年仅15岁,他准备以自己拥有的一项发明专利出资;合伙企业的事务由李某全权负责;刘某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李某承担无限责任。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关于该合伙企业的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不能成为合伙人,但是李某和刘某可以成立有限合伙企业
B:刘某承担有限责任的约定无效,但李某和王某可以成立合伙企业
C:合伙协议对合伙事务处理方式的约定无效,合伙企业可以成立
D:该合伙企业可以成立

答案:D
解析:
【考点】有限合伙企业。详解:《合伙企业法》第61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对于有限合伙人,无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要求,王某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故A项错误。刘某作为有限合伙人,可以约定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故B项错误。该法第26条规定: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故C项错误。所以,该合伙企业可以成立,D项正确。

第7题:

李某和张某共同出资创办一个合伙企业,其中李某出资25万元,张某以其专利作价15万元出资,由于企业经营不善,出现较为
严重的亏损,累计负债20万元。
根据以上资料,回题:

张某的专利作价出资后,属于 ()所有。

A 、 张某
B 、 李某
C 、 合伙企业
D 、 张某和李某

答案:D
解析:
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出资后共同拥有企业资产。

第8题:

张某、李某、江某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合伙企业,其中张某是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张某拟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借款。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j。

A.无需经李某、江某同意,张某可以出质

B.经李某、江某同意,张某可以出质

C.未经李某、江某同意。张某私自出质的,其行为有效

D.未经李菜、江某同意,张某私自出质的,其行为无效


正确答案:A

第9题:

张、王、李、赵投资设立A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中约定:①张某以劳务作价100万元出资;②委托王某和李某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③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④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张某可以自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⑤将合伙企业的全部利润分配给李某和赵某,张某和王某承担全部的亏损。合伙协议的上述条款中,符合规定的是( )。

A.①②④⑤
B.②③④
C.①②③
D.①③⑤

答案:C
解析:
(1)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2)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须要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4)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绝对不能);(5)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所以①②③正确,④⑤错误。

第10题:

张某、王某与李某三人签订合伙协议,设立了甲普通合伙企业,约定张某用现金5万元出资;王某用专利权出资,作价10万元;李某用劳务出资,作价5万元。三人约定聘请刘某担任合伙企业的经理。合伙协议对合伙人转让出资问题没有约定。企业成立后,王某由于要出国定居,将合伙份额转让给朱某,张某死亡,根据张某的遗嘱,张某之子10岁的张小果是张某的继承人,张某之妻周某是张小果的法定监护人。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刘某应对合伙企业的下列哪些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A、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
  • B、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 C、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 D、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轻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正确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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