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因盗窃罪被立案侦查,并被某县人民法院一审,甲委托了律师乙,案内有一证人丙,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题目
甲因盗窃罪被立案侦查,并被某县人民法院一审,甲委托了律师乙,案内有一证人丙,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A.人民法院通知乙到庭辩护,但乙未到庭,甲不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人民法院可以开庭审理
B.在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可以就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事实讯问甲
C.乙对不利于丙的书面证言有异议,申请法院通知丙出庭作证并向法庭说明该证言对甲的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应当通知丙出庭作证
D.如果法庭决定通知丙出庭作证,但发现丙一个月前刚去美国留学短期无法回国,人民法院可以准许丙不出庭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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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乙共同盗窃,乙在现场望风,甲窃取丙的现金3 000元.丙发现后立即追赶甲和乙,甲逃脱,乙被丙抓住后对丙使用暴力。致丙轻伤。甲与乙的行为构成何罪?()

A.甲与乙只构成盗窃罪

B.甲与乙均构成抢劫罪

C.甲构成盗窃罪、乙构成故意伤害罪

D.甲构成盗窃罪、乙构成抢劫罪


正确答案:D
[答案] D
[评析] 甲、乙开始的行为构成共同盗窃罪,乙后来对丙使用暴力,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刑法》第269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2题:

甲唆使乙盗窃丙的财物,乙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致使丙死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乙构成抢劫罪的共犯 B.甲构成盗窃罪
C.乙构成抢劫罪 D.对甲而言,被教唆人乙没有犯被教唆的罪


答案:B,C
解析:
【详解】
共同犯罪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必须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和行为。甲乙两人在盗窃范围内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和行为,但在抢劫范围内没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和行为,甲不成立抢劫罪。故选BC。

第3题:

甲乙共同盗窃,其中由乙在现场望风,甲窃取丙的现金2000元。丙发现后立即追赶甲和乙,甲逃脱,乙被丙抓住后对丙使用暴力,致丙重伤。甲与乙的行为构成( )。

A.甲与乙均构成盗窃罪

B.甲构成盗窃罪,乙构成故意伤害罪

C.甲构成盗窃罪,乙构成抢劫罪

D.甲与乙均构成抢劫罪


正确答案:C
解析:甲乙两人盗窃,并且已经窃取了丙的2000元,属于盗窃罪的既遂,应认定为盗窃罪;但是,乙为了躲避被害人的抓捕而对被害人实施暴力,符合《刑法》第269条的规定,应认定为抢劫罪,因此,应选择C。

第4题:

甲因故意杀人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甲委托了律师乙,案件层报至最高人民法院复核。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A.乙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查询立案信息,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应当立即答复,不可拖延
B.乙应当在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后一个半月内提交辩护意见
C.乙要求当面反映意见的,一般由案件承办法官或者书记员当面听取乙的意见
D.最高院法官当面听取乙意见,乙可以携律师助理参加

答案: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死刑复核程序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办法》第1条第2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能够立即答复的,应当立即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应当在二个工作日内答复,答复内容为案件是否立案及承办案件的审判庭。”可见,并非只能立即答复。A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死刑复核程序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办法》第2条第2款规定:“辩护律师应当在接受委托或者指派之日起一个半月内提交辩护意见。”可见,是从“接受委托或者指派之日起”一个半月,而非立案后,B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死刑复核程序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办法》第5条规定:“辩护律师要求当面反映意见的,案件承办法官应当及时安排。一般由案件承办法官与书记员当面听取辩护律师意见,也可以由合议庭其他成员或者全体成员与书记员当面听取。”可见,书记员是必须参加的,C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死刑复核程序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办法》第6条规定:“当面听取辩护律师意见,应当在最高人民法院或者地方人民法院办公场所进行。辩护律师可以携律师助理参加。当面听取意见的人员应当核实辩护律师和律师助理的身份。”可见,乙可以携带律师助理参加,D正确。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D。

第5题:

下列哪些情形应当受到追诉期限的限制?()

A: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甲某贪污案,甲某出国潜逃
B:乙某因为害怕报复,心怀疑虑而未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对刘某提出刑事自诉
C:丙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声称自己被抢劫,因丙某表述不清,接案人员对其报案有怀疑而未立案
D:丁某得知与其共同诈骗的同伙被公安机关抓获,实施毁灭证据和串供行为

答案:B,D
解析:
【考点】追诉时效的延长。详解:《刑法》规定的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况有两种:A项的情况属于司法机关已经立案或受理了案件,行为人逃避侦查或审判的;C项的情况属于司法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以立案的。行为人逃避侦查或审判的行为应该是积极的,主要是逃跑或藏匿,单纯的毁灭证据和串供行为不能认为是逃避侦查或审判,故D项的情况依然应该受追诉时效的限制:B项属于被害人的原因,不能成立。

第6题:

甲见乙被丙推人河中,便跳入河中将乙救 起,在救乙过程中,甲腿部被划伤,并所带手机损坏,为 此花去医药费和手机损失共计5000元,为此引起纠 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的行为为无因管理
B.甲的损失应由乙赔偿
C.甲的损失应由丙赔偿
D.甲的损失应由乙丙负连带责任


答案:C
解析:
。依据《侵权责任法》第23条的规定,甲的行 为为见义勇为,其所受损害应由侵权人承担,受益人仅 负适当补偿之责任。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C。

第7题:

甲、乙、丙共同在公交车上扒窃,在他们盗窃一位乘客(偷得一部手机)时,遭到反扒民警丁某、胡某和竹某的抓捕。甲、乙、丙分头逃走,甲、乙被抓获:丙在民警竹某对其抓捕时,在难以逃跑的情况下,掏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向竹某身上乱刺,竹某被送往医院后不治身亡。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甲和乙构成盗窃罪,丙构成盗窃罪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B.甲和乙构成盗窃罪,丙构成盗窃罪和故意杀人罪
C.甲、乙和丙都构成抢劫罪
D.甲和乙构成盗窃罪,丙构成抢劫罪

答案:A,B,C
解析:
甲、乙、丙本来是盗窃罪的共同犯罪,但丙在实施盗窃行为后以暴力抗拒抓捕,就构成了《刑法》第269条规定的转化型抢劫罪,但甲、乙和丙没有共同的暴力抗拒抓捕的故意和行为。因此,甲和乙构成盗窃罪,丙构成抢劫罪。

第8题:

甲、乙、丙三人因诈骗罪被某县人民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2年、1年。一审判决宣告后,乙、丙二人服刑。甲不服,提出上诉,但其在看守所中,因突发疾病死亡。对此,二审法院的下列哪些处理不正确?

A.因上诉人已死亡,人民法院裁定撤销案件

B.人民法院只应对甲的犯罪情况进行审查

C.经审查认为甲构成犯罪,应当裁定终止对甲的审理

D.二审人民法院对乙、丙不做审查,直接裁定维持原判


正确答案:ABD
79.【答案】ABD 【考点】 共同犯罪二审上诉的处理【解析】 其实本题主要是对《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48条规定的考查:“共同犯罪案件,如果提出上诉的被告人死亡,其他被告人没有提出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仍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死亡的被告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告无罪;审查后认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宣布终止审理。对其他同案被告人仍应当作出判决或者裁定。”所以本题选择ABD。

第9题:

下列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表述,不正确的有:

A.甲故意杀死乙,乙的哥哥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B.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非法处置被害人财产的,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C.甲因盗窃罪被某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侦查人员乙对甲讯问时实施了刑讯逼供。乙的刑讯行为随后被某县检察院发现并追究乙刑讯逼供的刑事责任,甲可就因乙刑讯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在乙刑讯逼供案中提出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应当受理
D.丙因故意伤害丁被立案侦查,在侦查阶段,经过公安机关的调解,丙与丁达成调解协议并制作了调解书,到审判阶段,丁又向丙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除非有证据证明调解违法

答案:B,C,D
解析:
《高法解释》第138条规定:“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可见,A正确。 《高法解释》第139条规定:“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可见,B错误,被害人只能通过追缴或者退赔的方式得到补偿。 《高法解释》第140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其可以依法申请国家赔偿。”可见,C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构成犯罪”的情况,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不予受理。C错误。 《高法解释》第148条规定:“侦查、审查起诉期间,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提出赔偿要求,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并全部履行,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D错误,还需全部履行。 综上所述,本题应当选BCD。

第10题:

甲、乙、丙共同在公交车上扒窃,在他们盗窃一女乘客的手机(价值2,000元)时,被反扒民警朱某和张某、魏某发现,甲、乙、丙分头逃走,甲、乙被抓获,丙在民警朱某对其进行抓捕时持刀反抗,将朱某扎成重伤。以下选项不正确的是:( )
A.甲和乙构成盗窃罪,丙构成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
B.甲、乙、丙都构成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
C.朱某重伤是盗窃罪的加重结果
D.甲和乙构成盗窃罪,丙构成抢劫罪


答案:A,B,C
解析:
甲、乙、丙本来是盗窃罪的共同犯罪,因此甲和乙构成盗窃罪,但丙在实施盗窃行为后以暴力抗拒抓捕,就构成了《刑法》第269条规定的转化型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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