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的陈某与香港的王某因合同纠纷涉诉,被告陈某败诉。现王某向陈某住所地的大陆某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该涉港的、民事判决。关于该判决的认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题目
大陆的陈某与香港的王某因合同纠纷涉诉,被告陈某败诉。现王某向陈某住所地的大陆某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认可该涉港的、民事判决。关于该判决的认可,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如果王、陈之间不具有书面管辖协议,那么人民法院可不予受理王某的申请
B.王某应在判决生效后2 年内向大陆法院申请认可和执行,可以同时申请认可和执行,也可以分开申请认可或执行,并且可以同时向香港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C.如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该申请,王某可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D.如人民法院裁定不予认可该判决,王某可以在裁定作出后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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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王某从李某处购买了一台陈某生产的电视机,使用的时候,电视机突然爆炸,致王某重伤。后经有关部门检查,电视机本身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李某不知情而陈某明知此事。请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王某可以向李某提出赔偿要求

B.王某可以向陈某提出赔偿要求

C.王某可以向李某提出惩罚性赔偿

D.王某可以向陈某提出惩罚性赔偿


正确答案:ABD

第2题:

若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陈某赔偿王某3000 元医疗费,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有:( )

A.该人民法院当庭宣判该案,但在一周后才发送判决书

B.该人民法院定期宣判该案,宣判后次日发给判决书

C.该判决书送达至陈某住所地时,得知陈某已去外地打工,只有其妻昊某在家,法院便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向陈某送达判决书

D 该判决书送迭至王某住所地时,王某已因另一案被劳动教养,法院便通过王某所在的居委会转交送选


正确答案:A
【答案】A
【详解】《民事诉讼法》第134 条第2 款规定,人民法院当庭宣判的,应当在10 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因此,A 选项的做法正确,B 选项的做法错误.《民事诉讼法》.第78 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位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其同住成年家属签收。C 选项中,陈某不在家可交其妻吴某代为签收。C 选项的做法错误。《民事诉讼法》第82 条第2 款规定,受送达人被劳动教养的,通过其所在的劳动教养单位转交。D 选项的做法错误。答案选A。

第3题:

赵某系个体工商户,因急需现金,将私房三间典与王某,得典价3万元。后王某将该房租与陈某。因雷电起火,该三间房屋被毁。该房屋毁灭损失的风险应由谁承担?()

A.赵某

B.王某

C.赵某和王某

D.王某和陈某


参考答案:C

第4题:

王某将自己的热水器赠送给陈某,陈某询问热水器是否有问题,王某告知陈某“没问题,放心用”。陈某使用热水器淋浴时,热水器漏电将陈某击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应向陈某承担赔偿责任
B:陈某无权要求王某承担赔偿责任
C:王某应向陈某承担公平责任
D:王某应向陈某承担侵权责任

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191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题中,王某向陈某保证赠与物无瑕疵,造成陈某损失,王某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王某违反的是合同法上的瑕疵担保责任,王某的行为并不构成侵权,因此王某承担的责任是合同法上的违约责任,不是侵权法上的侵权责任,所以A选项正确,CD选项不正确。

第5题:

王某将手机赠送给陈某,条件是陈某不能将手机转让给他人,陈某答应,但是提出要签订书面协议,王某与陈某签订了书面赠与合同。关于该合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合同是双务合同
B: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C:合同是诺成合同
D:合同是有偿合同

答案:B
解析:
王某与陈某之间的合同是赠与合同。《合同法》第185、190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但是该义务并不是赠与物的对价,双方之间不存在对待给付关系,因此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仍然是单务合同和无偿合同。所以AD选项不正确。赠与分为现实赠与和非现实赠与,本题中的赠与是现实赠与,因此是实践合同,所以C选项不正确。法律并未规定赠与合同一定采取法定方式,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形式,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因此赠与合同是不要式合同,所以B选项正确。

第6题:

李某与王某在台湾地区因民事纠纷涉诉,被告王某败诉,李某向王某在福建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申请认可台湾地区的民事判决。下列哪些选项可以成为中级法院拒绝认可的理由?

A.案件为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B.人民法院已承认了某外国法院就相同案件作出的判决

C.双方没有关于司法管辖的协议

D.王某在本案中缺席且未给予合法传唤


正确答案:ABD
[考点]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解析]本题考查内地与台湾地区民事判决的相互认可与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以下简称<台湾规定>)第9条规定:“台湾地区有关法院的民事判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不予认可:(一)申请认可的民事判决的效力未确定的;(二)申请认可的民事判决,是在被告缺席又未经合法传唤或者在被告无诉讼行为能力又未得到适当代理的情况下作出的;(三)案件系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四)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订有仲裁协议的;(五)案件系人民法院已作出判决,或者外国、境外地区法院作出判决或境外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已为人民法院所承认的;(六)申请认可的民事判决具有违反国家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本题中的ABD三项分别属于上述法条第(3)、
(5)、(2)项所列情形,可以成为中级法院拒绝认可的理由。C项不在此列,故本题ABD当选。

第7题:

王某请好朋友方某为其搬家,方某让自己 雇佣的司机陈某去拉这趟活。陈某在驾驶车搬运途 中,不慎将过路行人张某撞伤,现张某到法院起诉请求 賠偿。本案的被告人应当是:( )
a.王某
b.王某和方某
c.陈某
d.方某和陈某


答案:B
解析:

第8题:

甲公司委托王某与陈某一起为公司购买服装,陈某未与王某协商,擅自订购了一批不符合甲公司要求的服装,给甲公司造成50万元的损失,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陈某自己向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陈某和王某向甲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陈某和王某向甲公司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D.陈某和王某向甲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王某承担赔偿责任后,享有向陈某追偿的权利


正确答案:A
「考点」共同代理
「解析」《民通意见》第79条规定:"数个委托代理人共同行使代理权的,如果其中一人或者数人未与其他委托代理人协商,所实施的行为侵害被代理人权益的,由实施行为的委托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被代理人为数人时,其中一人或者数人未经其他被代理人同意而提出解除代理关系,因此造成损害的,由提出解除代理关系的被代理人承担。"根据该条规定,陈某应自己向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所娃A选项正确。

第9题:

下列说法表述正确的是:

A.许某在A区法院起诉赵某归还借款时,利害关系人陈某向B区法院申请认定赵某是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A区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并告知许某向B区法院起诉
B.王某和刘某因发生合同纠纷诉至C区法院,诉讼过程中,刘某死亡,C区法院应当裁定 终结诉讼
C.王某诉陈某侵权纠纷一案,法院用传票传唤双方出庭诉讼,陈某起晚了没能到庭诉讼, 法院应当延期审理
D.刘某与李某发生纠纷,刘某向法院起诉,法院用传票传唤双方出庭诉讼’刘某无故未到 庭诉讼,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答案:D
解析:
A选项中A区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而不是终结诉讼,A选项错误。B选项中合同糾纷 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应当裁定诉讼中止,B选项错误。C选项陈某经 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不得延期审理,C选项错误。D选项刘某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 庭参加庭审,法院可以缺席判决,D选项正确。

第10题:

陈某与李某签订汽车买卖合同,双方未约定合同权利不得转让。合同履行前,李某未经陈某的同意,将价款债权转让给王某,并通知陈某直接向王某付款。下列关于李某的转让行为效力的表述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李某的转让行为无效,陈某仍应向李某付款
B.李某的转让行为无效,因须先征求陈某的同意
C.李某的转让行为有效,陈某应向王某付款
D.李某的转让行为效力待定

答案:C
解析:
(1)债权人依法转让权利无须债务人同意,因此,李某未经陈某的同意将价款债权转让给王某是有效的;(2)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后对债务人生效,李某已经通知陈某,债权转让对陈某生效,陈某应当向新的债权人王某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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