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赵、钱、孙、李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经全体合伙人会议决定,委托赵与钱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A.孙、李仍享有执行合伙事务的权限
B.孙、李有权监督赵、钱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C.如赵单独执行某一合伙事务,钱可以对赵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D.如赵执行事务违反合伙协议,孙、李有权决定撤销对赵的委托
A
选项A表述错误。《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据此可知,孙、李不再享有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权限。
选项B表述正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选项C表述正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法第三十条规定作出决定。
选项D表述正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2题:
第3题:
案例三:赵、钱都是某公司职员,两人同住一宿舍。1991年春,公司派赵到珠海办事处工作一年。临行前,赵将已使用了一年的一台21英寸彩电委托给钱保管并允其使用。一个月后,赵给钱写信说自己买了一台进口彩电,委托其保管的彩电可以适当价格出售。同单位的司机孙知道此事后,对钱表示想以低价购买,并嘱钱给赵写信说该电视机显像管有毛病,图像不清,以便让赵降价出售。钱考虑到孙经常给自己免费运送东西,便按孙的意思给赵写信。赵回信说显像管有毛病可以低价出售。于是,孙以500元的价格买下该电视机。后孙又很快2000元的市价将电视机卖给李。事隔一月,李因其妹李娟出嫁向周借钱1500元,李、周约定以该电视机质押,并立有质押字据。后李并未将电视机交付给周,反将电视机作为嫁妆送给李娟。为送李娟和嫁妆,李请马车夫吴运送,并约定了运费。吴因饮酒过多,驾车狂奔,与迎面超速行使的汽车相撞(该汽车系司机王某个人所有)。吴和李娟均受伤,电视机被毁。现请回答下列问题: 在电视机损毁之前,该电视机的所有权应属于谁?( )A.赵
B.孙
C.李
D.李娟
本事例中,哪个民事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A.李与吴之间的运输合同行为
B.李与周之间的借贷合同行为
C.李与周之间的质押合同行为
D.赵与钱之间的委托行为
本事例中赵的损失应由谁承担?( )A.钱
B.赵自己
C.钱和孙
D.钱或孙
本事例中李娟受伤的医药费应如何承担?( )A.吴承担
B.吴和王平均分担
C.主要由吴承担,王给予适当补偿
D.吴和王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按比例承担
请帮忙给出每个问题的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赵、钱、孙、李四个人中既有大人也有小孩。给他们称体重时,赵、钱两人的体重几乎等于孙、李两人的体重;将钱、李对换一下,赵、李两人的体重明显大于孙、钱两人的体重,并且赵、孙两人的体重还小于钱的体重。
根据题干信息,下面哪项是赵、钱、孙、李的体重的正确顺序(由重到轻)?
A.李、钱、赵、孙
B.李、钱、孙、赵
C.钱、孙、李、赵
D.钱、赵、李、孙
第7题:
第8题: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 98~99 题:
甲乙都是某公司职员,两人同住一宿舍。2005年春,公司派甲到珠海办事处工作一年。临行前,甲将已使用了一年的一台彩电委托给乙保管并允许其使用。一个月后,甲给乙写信说自己买了一台进口彩电,委托其保管的彩电可以适当价格出售。同单位的丙知道此事后,对乙表示想以低价购买,并嘱乙给甲写信说该电视机显像管有毛病,图像不清,以便使甲降价出售。乙考虑到丙经常给自己免费送东西,便按丙的意思给甲写信。甲回信说显像管有毛病可以低价出售。于是,丙以500元的价格买下该电视机,后丙又很快以2000元的市价将电视机卖给丁。丁电视机作为嫁妆送给丁妹。为送丁妹和嫁妆,丁请马车夫吴某运送,并约定了运费。吴某因饮酒过多,驾车狂奔,与迎面王某超速行驶的汽车相撞。吴某和丁妹均受伤,电视机被毁。
第 98 题 本案中,谁对电视机具有所有权( )
A.甲
B.丙
C.丁
D.丁妹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