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三通公司因环境污染被甲县环保局处以罚款17万元,并责令其在1个月恢复被污染区域。三通公司到期未缴罚款;甲县环保局又对其作出加处罚款3万元的决定,三通公司仍未缴纳。

题目
2019年4月,三通公司因环境污染被甲县环保局处以罚款17万元,并责令其在1个月恢复被污染区域。三通公司到期未缴罚款;甲县环保局又对其作出加处罚款3万元的决定,三通公司仍未缴纳。
三通公司不服县环保局的处罚决定,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复议决定作出前,三通公司撤回了申请。
2019年6月15日,县环保局向三通公司送达催告书,告知三通公司10日内履行,如不按期履行,县环保局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自其银行账户划拨相应款项。
2019年7月10日,三通公司又向甲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甲县环保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和加处罚款的决定。县法院发现起诉状内容缺少公司法定代表人部分信息,既没有立案,也没有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
2019年7月30日,案件交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审理过程中,三通公司和甲县环保局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约定县环保局将罚款减少至15万元,加处罚款减为1万元,三通公司在1个月内分两次予以缴纳。
若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行政处罚明显不当,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下列判决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判决撤销县环保局的加处罚款决定
B.判决罚款变更为15万元
C.判决变更罚款决定为责令停产
D.判决变更罚款为18万元,并不再加处罚款
E.判决确认县环保局的罚款及加处罚款行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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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一事不再罚,是指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行政机关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违反一事不再罚的是( )。

A.甲酒后驾车在A路段被罚款300元,后其继续驾驶在B路段又被罚款500元

B.某市环保局对甲企业的违规排污行为罚款1万元,数日后市工商局又责令其停业整顿

C.甲因走私香烟被县工商局罚款5000元,不久县法院以甲构成走私罪判其罚金6500元

D.某县环保局对甲企业的违规排污行为罚款1万元并责令其停业整顿;由于此次排污所造成的后果严重,县工商局又对甲企业罚款2万元


正确答案:D
本题中迷惑性较强的是A项,但一事不再罚原则不适用于对持续行为的处罚。即个人、组织违反同一法律规范行为,在一定时间内其行为处于持续状态中,如没有终止,应再行处罚,因此排除A项。B项并不是“给予两次以上罚款”,排除。c项中分别是行政罚款和刑罚中的罚金,两者性质不同。故本题答案为D。

第2题:

一事不再罚,是指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行政机关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 罚。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违反一事不再罚的是

A.甲酒后驾车在A 路段被罚款300 元,后其继续驾驶在B 路段又被罚款500 元 B.某市环保局对甲企业的违规排污行为罚款1 万元,数日后市工商局又责令其停业整顿 C.甲因走私香烟被县工商局罚款5000 元,不久县法院以甲构成走私罪判其罚金6500 元 D.某县环保局对甲企业的违规行为罚款1 万元并责令其停业整顿;由于此次排污所造成的后 果严重,县工商局又对甲企业罚款2 万元


正确答案:D

第3题:

市环保局经调查,发现甲公司排污水超标,对其处以20万元的罚款,查封该公司厂房设备,在规定期间内,该厂既不缴纳罚款,也未向法院提起诉讼,该市环保局向法院申强制执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查封扣押可以由行政机关实施,也可以委托其他机关实施

B.该市环保局可以直接拍卖查封、扣押的财物抵缴罚款

C.因情况紧急,为保障公共安全,该市环保局可以申请人民法院立即执行

D.人民法院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作出是否执行的裁定


参考答案:CD

第4题:

某县环保局对友达公司作出罚款30万元的决定。该公司逾期未交。某县法院根据某县环保局申请划拨该公司存款30万元。后来,某市环保局撤销了县环保局的罚款。友达公司要求返还存款30万元及利息。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是:()

A:某县环保局
B:某市环保局
C:某县法院
D:某县法院和某县环保局

答案:A
解析:
《行政赔偿案件规定》第19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行为,由于据以强制执行的根据错误而发生行政赔偿诉讼的,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参照该条规定,应当由申请执行的某县环保局为赔偿义务机关,故A项正确。

第5题:

2011年10月16日,甲公司因排污被县环保局责令停业整顿且处以罚款30万元。县环保局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未告知甲公司享有起诉权;2011年12月31日甲公司得知自己有起诉的权利,若甲公司不服县环保局的该处罚决定,则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一般期限届满日是(  )。

A.2012年3月31日
B.2012年6月30日
C.2013年10月16日
D.2013年12月31日

答案:B
解析:
(1)根据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诉权或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知道或应当知道诉权或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1年。(2)行政诉讼中,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一般期限是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本题中,甲公司知道县环保局的行政行为内容的时间为2011年10月16日;知道起诉权的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自该日期起甲公司可在6个月内(至2012年6月30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6题:

A县环保局执法中,发现B企业存在私自排放污染物的行为,经过其上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C市环保局的批准,决定对B企业罚款11万元,罚款单盖上了A县环保局的公章。B企业对此行政处罚不服,为此B企业提出行政诉讼,被告是( )。

A.A县环保局

B.C市环保局

C.A县环保局或C市环保局

D.A县环保局和C市环保局 ?__?


正确答案:A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3款规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当事人不服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以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为被告。A县环保局首先作出对B企业罚款的行政行为,C市环保局批准了A县的执法行为,因此A县环保局和C市环保局对B企业共同作出了同一行政行为。B企业不服A县环保局和C市环保局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应以罚款单上署名的A县环保局为被告。故选A。

第7题:

共用题干

某环保局对甲厂作出罚款l万元的决定,后因甲厂逾期不缴纳罚款,又对甲厂每日加处300元罚款。请问下列哪种说法正确?()
A:1万元罚款和300元罚款均属于行政处罚
B:某环保局对甲厂加处300元罚款属违法行为
C:某环保局对甲厂的1万元罚款属违法行为
D:300元罚款属于执行罚

答案:D
解析:
《行政处罚法》第16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D选项中行政拘留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不能由市行政执法局行使。此权力专属于公安机关及具体事件中类似性质的机关。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8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故本题中1万元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该法第51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可见环保局对甲厂每日加处300元罚款,是合法的。故B选项错误。执行罚是指行政强制执行机关对拒不履行不作为义务或不可为他人代履行的作为义务的主体,科以新的给付义务,以迫使其履行的强制履行措施。可见本题中的300元即属于执行罚。故A选项错误,不应选。此外,从本题的题干并不能得出环保局作出的1万元罚款行为是违法行为。C选项不选。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D选项。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2)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3)70周岁以上的;(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l周岁婴儿的。因此,A项符合上述第1种情形,正确。胡某,系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且初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规定的第2种情形,因此,B项当选。对于C项,安某尚未年满70周岁,而且也不具有法定的不予执行行政拘留的其他情形,因此,C项错误,不当选。对于D项,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规定的第4种情形,因此,D项当选。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9~10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设定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11~12条规定,地方性法规、规章不可以设定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处罚。而根据该法第14条,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据此,选项A的说法正确。根据该法第20条规定,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故乡级、中央级行政机关原则上没有处罚实施权,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选项B中的“法规”涵盖了地方性法规,故错误。行政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根据《行政处罚法》第13条第2款规定,地方政府规章设定的罚款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故选项C的说法错误。根据《行政处罚法》第14条规定,县政府的规定不能创设行政处罚,也不能具体规定行政处罚,故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而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条第2款规定,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处罚无效,故选项D的说法正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毁损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可见A、D项正确。治安行政调解的适用条件限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B选项错误。对于符合适用治安行政调解的情形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但调解处理并非公安机关的必然选择,C选项认为只要符合适用治安调解的情形,公安机关就应当适用调解,是错误的。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相对人实施的惩罚性措施。A项的没收保证金是在刑事诉讼中实施的,故不属于行政处罚。征收社会抚养费的目的不是为了惩罚,而是为了弥补超生给社会造成的损害,故B项不属于行政处罚。吊销驾驶证是为了惩罚丁某的醉酒驾车行为,且由交管局这一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实施,故C项属于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0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四)被依法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在缓刑、保外就医等监外执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据此,D项显然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是行政处罚的一种。

第8题:

2007年1月1日,丙县的某条河水污染严重,经相关部门调查,是由此地的A公司随意排放工业废水所致,就此甲省乙市下辖丙县的环保部门于2007年4月30日作出了对A公司罚款50000元的决定并责令其停产,安装污水处理装置,A公司于2007年5月1日得知后不服,向乙市环保局申请行政复议。乙市环保局经过审查,在罚款中作出了“对A公司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复议决定。

要求:根据《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A公司应当在什么时间之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A公司除了向乙市环保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还可以向哪些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3)如A公司对乙市环保局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还可以通过什么途径保护公司的权益?


正确答案:

(1)A公司应当在2007年7月1日之前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A公司还可以向丙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人既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致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3)A公司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9题:

某县环保局根据举报,对某造纸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公司违法排放有毒废水到长江中,责令停止生产,并查封了排放设施,后又作出了罚款20万的决定。该公司逾期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且多次拒绝履行罚款决定。对于该公司拒绝履行罚款决定的行为,某县环保局可以采取下列哪项措施:

A.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B.每日按罚款数额的5%加处罚款
C.通知银行将造纸公司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D.将被查封的排放设施变卖抵缴罚款

答案:A
解析: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51条第3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故A项对。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51条第1项,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故B项“5%”错。根据该条第2项,将存款划拨抵缴罚款,必须根据法律规定。即法律赋予行政机关此种划拨权,该行政机关才具有此项执行权。现行法律并没有赋予环保局此权,故C项错。 《行政强制法》第46条第3款规定:“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仍不履行的,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已经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行政机关,可以将查封、扣押的财物依法拍卖抵缴罚款。”该条赋予查扣机关拍卖权,但并没有赋予其变卖权,故D项错。

第10题:

甲公司超标排放污染物,县环保局对其作出罚款20 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甲公司不服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县人民政府作出维持决定,甲公司仍不服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的被告是县环保局
B、本案的被告是县政府
C、县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D、县人民法院及其上一级人民法院均对本案有管辖权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程序法。
A、B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第一、二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本题中县政府作出维持的复议决定,县政府和县环保局是共同被告。
C项正确,D项错误,《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县环保局和县政府所在地法院都是甲县人民法院,故县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复议机关作共同被告的案件,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本题应当以县环保局来确定管辖法院的级别,所以县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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