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订立承揽合同,甲提供木料,乙为其加工家具。在乙已完成加工工作的40%时,甲通知乙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题目
甲、乙订立承揽合同,甲提供木料,乙为其加工家具。在乙已完成加工工作的40%时,甲通知乙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有权解除合同,但应按约定金额向乙支付报酬
B.甲有权解除合同,但应赔偿乙的损失
C.甲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须赔偿乙的损失
D.甲无权解除合同,并应依约向乙支付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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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演出公司与乙订立合同,约定由甲提供布料,由乙进行加工,在1个月内完成旗袍50件.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如果乙发现甲提供的布料有瑕疵,加工的旗袍会有质量问题.于是自行购买了质量更好的布料,乙的行为不属于违约行为

B.即使甲不按时支付乙的加工报酬,乙也不得留置其所加工的旗袍;而如果布料是由乙提供的,则乙享有留置权

C.甲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只是若因此对乙造成损失,需要进行赔偿

D.乙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只是若因此对甲造成损失.需要进行赔偿


正确答案:C
1l.答案:C 考点:承揽合同讲解:《合同法》第256条规定,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 要修理的零部件。因此,乙不应自行更换布料,否则其行为构成违约行为,A选项错误。《合同法》第264条规定,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这一法条规定了承揽人的留置权,并不以材料由定作人提供或者承揽人提供为区分,只要当事人没有相反约定,承揽人在相应条件下均享有留置权,B选项错误。《合同法》第268条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而承揽人对承揽合同没有任意解除权,C选项正确,D 选项错误。

第2题:

甲找乙做毛衣,乙将毛衣缝纽扣的工作交丙完成,则( )。

A.乙与丙的合同无效

B.甲无权通知乙解除合同

C.乙与丙的合同效力待定

D.甲有权通知乙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B
《合同法》第254条规定:“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做人负责。”所以合同有效,甲无权通知乙解除合同。 。

第3题:

甲企业与乙加工厂签订了加工承揽合同,乙企业为甲企业加工一批生产用配件,合同履行过程中,乙加工厂将该配件的辅助工作交给丙企业完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该辅助工作由丙企业向甲企业负责

B.丙企业完成的工作成果由乙加工厂向甲企业负责

C.乙工厂不得将辅助工作交给第三人完成

D.乙加工厂对辅助工作的质量不负责任


正确答案:B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加工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将辅助工作交给第三人的法律后果。根据规定,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给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第4题:

甲饭店招用乙某为服务员,双方签有聘用协议。后双方发生争议。根据设定的情况,下列哪个选项是错误的?( )

A.因甲强迫乙加夜班,乙可随时通知甲解除合同
B.因甲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付给乙工资,乙可随时通知甲解除劳动合同
C.在试用期内,乙可随时通知甲解除合同
D.甲没有按照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乙有权随时通知甲解除合同

答案:C
解析: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ABD选项正确。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故C选项错误。

第5题:

甲服装厂与乙工艺公司签订了一份1万套西服的加工合同,乙公司因业务繁忙,将其中的7000套西服的纽扣加工业务交由其子公司丙来完成,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对此甲并不知情,亦无追认情节。后经验收,乙、丙所完成工作均不合格。则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乙与丙之间的次承揽合同无效,因为没有取得定作人甲的同意

B.丙需向乙就它们之间的合同承担违约责任,乙需向甲就他们之间的合同承担违约责任,而且丙需就他完成的7000套西服的加工工作与乙一道向甲承担连带责任

C.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乙需向甲就承揽合同承担违约责任,丙需向乙就次承揽合同承担违约责任,丙无须就自己所完成的工作与乙一道向甲承担连带责任

D.倘甲对乙与丙之间的次承揽合同不同意,甲可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ABD
按照《合同法》第253条、第254条规定:(1)承揽人与第三人关于非主要工作的次承揽合同无需定作人同意,即可生效。因此A不正确。(2)合同相对性原理未被打破。第三人只与承揽人之间有合同关系,而与定作人并无合同关系,因此第三人只对承揽人负有合同义务,因此需向定作人负责,反而言之,定作人无权向与自己没有合同关系的次承揽人主张权利。因此B不正确,c正确。(3)法律有条件地赋予了定作人一项解除权,其条件是须同时满足以上两项:第一,承揽人签订次承揽合同未经定作人的同意;其次,承担人通过次承揽合同将承揽合同约定的主要义务交由第三人来履行。本题是非主要工作的次承揽,甲并无解除权,故选D。

第6题:

甲饭店招用乙某为服务员,双方签有聘用协议。后双方发生争议。根据设定的情况,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

A、因甲强迫乙加夜班,乙可随时通知解除合同

B、因甲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付给乙工资,乙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C、在试用期内,乙可随时通知甲解除合同

D、甲没有按照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乙有权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ABCD
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以暴力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以及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题A、B、C、D选项正确。

第7题:

甲饭店招用乙某为服务员,双方签有聘用协议。后双方发生争议。根据设定的情况,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因甲强迫乙加夜班,乙可随时通知甲解除合同

B.因甲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付给乙工资,乙可随时通知甲解除劳动合同

C.在试用期内,乙可随时通知甲解除合同

D.甲没有按照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乙有权随时通知甲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ABD
【考点】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故A、B、D正确。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故C错误。

第8题:

甲与乙订立合同,约定甲应于8月1日交货,乙应于同年8月7日付款。7月底,甲发现乙财产状况严重恶化,没有付款能力,并有确切证据,遂中止履行,并通知乙。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此案说法不正确的有(甲的行为构成违约、不论乙是否提供担保,甲均有权在1个月后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
(甲的行为构成违约、不论乙是否提供担保,甲均有权在1个月后解除合同)

第9题:

甲餐厅聘用乙为服务员,双方签有聘用协议。后双方发生争议,根据设定的情况,下列哪些选项正确?()

A.因甲强迫乙加班,乙可以随时通知甲解除劳动合同

B.因甲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付给乙工资,乙可以随时通知甲解除劳动合同

C.在试用期内,乙可以随时通知甲解除合同

D.甲没有按照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乙有权随时通知甲解除劳动合同


参考答案:ABCD

第10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加工承揽合同,甲公司提供材料和图纸,乙公司为甲公司加工设备。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乙公司将加工零配件的工作交由丙公司完成,丙公司加工的零部件不符合甲公司的要求的,乙公司向甲公司承担责任
B:乙公司发现甲公司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合同约定,乙公司有权自行采购原材料进行加工
C:乙公司发现甲公司提供的图纸不合理,乙公司仍然按照图纸生产,最后无法完成设备的加工,甲公司应承担乙公司的损失
D:甲公司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公司支付报酬,乙公司有权留置设备

答案:A,D
解析:
《合同法》第254条规定:“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A选项正确。《合同法》第256条规定:“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B选项不正确。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承揽人不履行通知义务的,因为图纸不合理造成的承揽人的损失,承揽人无权要求定作人赔偿,所以C选项不正确。《合同法》第264条规定,承揽人享有留置权,所以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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