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我国《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下列对该条款理解错误的是()
A.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原则上都应首先依法调解
B.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必须对案件进行调解,调解无效方可作出裁决
C.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进行调解,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
D.调解无效,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应按离婚协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
第2题:
我国《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下列对该条款的理解,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审理所有离婚案件,都应当进行调解
B.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感情尚未破裂,则不得准予离婚
C.一方有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可以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D.该条款体现了我国婚姻法保障离婚自由的指导精神,要求人民法院应当尽快判决离婚,解除当事人的精神痛苦
第3题: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婚姻撤销案件以及离婚案件,均应坚持调解优先原则。()
参考答案:错误
第4题:
第5题: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当事人未就探望权提出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是否应在离婚判决书中判明探望权?
从法理上讲,探望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一种身份权。当事人在离婚诉讼之外可以单独就探望权问题提起诉讼,离婚诉讼当事人未主张探望权的,根据不告不理的原则,人民法院应当针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裁判,不能超出当事人的请求范围,故不宜直接就探望权问题作出判决。
第6题:
下列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原则上都应首先依法调解
B.调解无效,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可以按离婚协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
C.调解无效,双方未能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应告知提出离婚请求一方提起上诉
D.当事人一方在离婚调解书送达前反悔,另一方当事人可依据调解书提起诉讼
第7题:
我国《婚姻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下列对该条款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A.该条款体现了我国婚姻法保障离婚自由与反对轻率离婚的指导精神
B.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反复多次进行调解,尽量不作离婚判决
C.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原则上都应当进行调解
D.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而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可以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第8题: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处理子女抚养问题?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主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一)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第9题:
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是()
A.调查
B.劝解
C.调解
D.判决
第10题: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进行调解,如(),()应准于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