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在国外的叔叔在其结婚前赠与其个人5万元,张某一直存于银行,后张某因感情不和离婚,则该5万元应当()。

题目
张某在国外的叔叔在其结婚前赠与其个人5万元,张某一直存于银行,后张某因感情不和离婚,则该5万元应当()。

A:视为张某的婚前个人财产
B:视为张某与其妻子的夫妻共同财产
C:由张某与其妻子平均分割
D:由张某与其妻子进行协商确定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张某于2000年3月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同年5月,该企业与甲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根据合同,该企业应于同年8月支付给甲公司货款l5万元,后该企业一直未支付该款项。2001年1月该企业解散。2003年5月,甲公司起诉张某,要求张某偿还上述15万元债务。下列有关该案的表述哪些是错误的?( )。

A.因该企业已经解散,甲公司的债权已经消灭

B.甲公司可以要求张某以其个人财产承担15万元的债务

C.甲公司请求张某偿还债务已超过诉讼时效,其请求不能得到支持

D.甲公司请求张某偿还债务的期限应于2003年1月届满


正确答案:ACD
 【考点】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债务的清偿
  【解析】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第28条:“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说明】历年司法考试的高频考点,请考生复习时熟练掌握

第2题:

李某与张某在2000年结婚,李某为张某投保了一份10万元的期限为10年的定期寿险,受益人为李某。2002年生一儿子。2003年两人离婚,离婚后不久,张某意外身亡,则保险公司给付的10万元身故保险金应给予()。

A、李某

B、张某得父母

C、张某和李某的儿子

D、张某的姐姐


参考答案:A

第3题:

齐某(男)与张某(女)于2000年结婚时签订书面财产协议,约定婚后各自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2002年双方生育一女。2004年1O月起,齐某因双方感情不和,到外地工作,一直未回。照顾孩子、料理家务均由张某完成。2008年12月,张某以夫妻感情不和、长期两地分居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张某下列诉讼请求应得到法院支持的有()。

A.张某认为自己在2000年约定财产时考虑不周,应确认财产协议无效

B.张某在生活中付出较多义务,齐某应当予以补偿

C.张某夫妇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4年,法院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D.齐某对家庭付出少,应给予张某适当经济帮助

E.齐某对孩子照顾少,离婚后无权要求抚养女儿


正确答案:BCD
【答案】BCD。本题考核的是离婚的权利救助。《婚姻法》规定了离婚时的经济补偿制度。这一制度适用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采用分别财产制的双方。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一方请求补偿。对婚后子女的抚养和探望的规定,离婚后父母对子女继续承担抚养的责任,不具体抚养的一方要按时足额的给付抚养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第4题:

王某与张某原系夫妻。2007年1月16日,为给王某治病,张某以自己的名义向赵某借款3万元,约定于2007年5月16日偿还,并出具借条一张。孙某以保证人的身份在借条上签字,但未与赵某约定保证方式、保证期间和保证范围。债务到期后,张某未偿还借款。2007年7月5日,王某与张某协议离婚,双方约定由张某负责偿还欠赵某的3万元借款。因张某一直未偿还欠款,赵某遂于2007年12月19日诉至法院,请求张某、王某和孙某共同偿还此笔欠款。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1)张某以自己的名义向赵某所借款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什么? (2)本案保证合同中的保证方式和保证范围应如何确定?请说明理由。 (3)王某与张某离婚协议中关于偿还欠款的约定的法律效力如何? (4)孙某是否应当承担保证责任?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张某以自己的名义向赵某所借款项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在本案中,孙某与赵某未对保证方式作出约定,故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依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在本案中,孙某与赵某未对保证范围作出约定,故保证范围为全部债务,即包括3万元主债务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3)王某与张某在离婚协议中所做的关于偿还欠款的约定在内部具有法律效力,即对王某和张某有效;但对不知情的第三人不具有法律效力。

(4)孙某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依据担保法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在本案中,孙某与赵某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孙某仅在6个月内(即2007年11月17日之前)承担保证责任,而赵某要求孙某承担保证责任时已经超过6个月的保证期间。

第5题:

张某为其妻子邓某投保了1份人寿保险,保险金额为15万元,邓某指定张某为受益人。半年后张某与妻子离婚,离婚3日后邓某因意外死亡。邓某生前欠其好友刘某4万元债务。对此,邓某的父母要求领取15万元的保险金。邓某的父母提出,张某已与邓某离婚,则张某不应享有保险金请求权,保险金应作为遗产,4万元用于清偿刘某的债务;其余11万元由他们以继承人的身份作为遗产领取。试分析,邓某父母的要求是否正确?为什么?保险金按理应当给谁?


参考答案:
①邓某父母的要求不正确(1分)。
②因为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2分)。同时,根据受益权的特点,一是受益人的受益权具有排他性,其它人不得剥夺、分享受益人的受益权(1分);二来受益人领取的保险金不是遗产,不用偿还被保险人生前的债务(1分)。
在本案例中,对保险公司给付的15万元保险金,以4万元清偿邓某生前欠债务,其余由交给老张父母。这种做法是不正确的(1分)。
保险金应当全部给受益人,即张某(1分)。

第6题:

张某曾向李某借款5万元,6月底到期。5月中旬,张某将其价值10万元的房产和价值8万元的汽车赠与其女友王某。经查,张某没有其他财产。对此,李某( )。

A.有权请求撤销张某与王某之间的赠与

B.无权请求撤销张某与王某之间的赠与

C.有权请求撤销张某与王某之间的部分赠与

D.以上说法均不正确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债权保全中的撤销权。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7题:

张某于2008、年3月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同年5月,该企业与甲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根据合同,该企业应于同年8月支付给甲公司货款15万元,后该企业一直未支付该款项。2009年1月该企业解散。2011年5月,甲公司起诉张某,要求张某偿还上述15万元债务。依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该案的表述错误的有:

A.因该企业已经解散,甲公司的债权已经消灭

B.甲公司可以要求张某以其个人财产承担15万元的债务

C.甲公司请求张某偿还债务已超过诉讼时效,其请求不能得到支持

D.甲公司请求张某偿还债务的期限应于2011年1月届满


正确答案:ACD
[考点]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的偿还债务责任  
[答案及解析]ACD。《个人独资企业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第28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本题中甲公司要求张某偿还债务是在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五年内提出,故B项正确。A、C、D项错误。

第8题:

张某在国外的叔叔在其结婚前赠与其个人5万元,张某一直存于银行,后张某因感情不和离婚,则该5万元应当( )

A.视为张某的婚前个人财产

B.视为张某与其妻子的夫妻共同财产

C.由张某与其妻子平均分割

D.由张某与其妻子进行协商确定


答案:A

第9题:

张某与陈某于2015年3月结婚,2017年元月张某怀孕后因故流产。同年3月.双方因感情不和诉至法院。下列( )情况中,法院不可以受理该离婚诉讼请求。

A.张某提出离婚的
B.陈某提出离婚,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的
C.张某因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而怀孕.男方王某提出离婚的
D.陈某提出离婚的

答案:D
解析:
婚姻解除。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这一规定是从保护妇女、婴儿的合法权益出发,对男方离婚请求权的限制。这一规定不受女方提出离婚和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限制。故选D。

第10题:

2019年4月,个人张某接受其父亲无偿赠送的一处房产,原房屋的取得成本为100万元,赠与合同中标明房屋市值300万元,张某办理相关过户手续,自行支付相关费用12万元。2019年8月,张某将此处房产转让,转让价格400万元,转让过程中支付相关税费50万元,(不考虑增值税)。下列关于上述业务个人所得税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张某接受无偿受赠的房产免交个税
B、张某取得受赠房产时,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
C、张某受赠房产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
D、张某将受赠房产转让时,应纳税所得额为18万元

答案:A
解析: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其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双方均免个人所得税,所以A选项正确,B、C选项错误;选项D,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所以应纳税所得额=400-100-12-50=238(万元)。@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