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小微企业,2019年共发生研究开发费用25万元,尚未形成无形资产。在进行2019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甲企业研发费用能够税前加计扣除的金额为()。 A、0万元B、12.5万元C、18.75万元D、25万元

题目
甲企业为小微企业,2019年共发生研究开发费用25万元,尚未形成无形资产。在进行2019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甲企业研发费用能够税前加计扣除的金额为()。

A、0万元

B、12.5万元

C、18.75万元

D、25万元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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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居民企业主要从事服装的制造和销售。2018年度有关财务资料如下:
(1)销售收入50000万元;从境内非上市居民企业乙公司分回股息1000万元。
(2)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7000万元。
(3)发生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4000万元,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已知:2017年度甲企业还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200万元尚未结转扣除;各项支出均取得合法有效凭据,并已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他事项不涉及纳税调整。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分别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甲企业分回的股息是否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简要说明理由。
(2)计算甲企业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准予扣除的金额。
(3)计算甲企业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的金额。


答案:
解析:
(1)甲企业分回的股息不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根据规定,从符合条件的未上市居民企业分回的股息红利收入,属于免税收入,不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50000×15%=7500(万元),待扣金额7200万元(本年实际发生额7000万元+2017年度结转至本年的200万元)未超过税前扣除限额,2018年度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7200万元。
(3)可以加计扣除的金额=4000×75%=3000(万元)。

第2题:

(2014年)甲公司2018年开发一项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为80万元,尚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在甲公司计算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该项研究开发费用可以扣除的数额为140万元。( )


答案:对
解析:
本题考核加计扣除税收优惠。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则该项研究开发费用可以扣除的数额=80+80×75%=140(万元)。

第3题:

甲企业2019年1月购买不含税价格为80万元的生产用设备一台,使用年限20年,预计净残值为0。在2019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甲企业购买该设备能够税前扣除的最大额为()。

A、3.67万元

B、4万元

C、8万元

D、80万元


正确答案:B

第4题:

(2018年)甲服装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2017年度产品销售收入为4000万元,当年发生的管理费用是25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60万元,且能够提供有效凭证。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企业在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允许扣除的管理费用为( )万元。

A.20
B.250
C.210
D.36

答案:C
解析:
(1)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60×60%=36(万元),扣除限额2=4000×5‰=20(万元),税前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20万元;(2)税前准予扣除的管理费用=250-60+20=210(万元)。

第5题:

甲企业 2018 年委托非关联境外 B 企业研发新产品,支付给 B 企业的研发费用 110 万元,甲企业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 120 万元。上述费用均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规定,甲企业 2018 年准予在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是( )万元。

A.90
B.100
C.150
D.172.5

答案:C
解析:
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 80% 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 2/3 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甲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 =110 × 80%=88 万元,甲企业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部分: 120 × 2 ÷ 3=80 万元。甲企业可加计扣除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为 80 万元。会计考前超压卷,瑞牛题库软件考前一周更新,下载链接 www.niutk.com 2018 年,甲企业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金额:( 120+80 )× 75%=150 万元。

第6题:

甲居民企业(下称“甲企业”)主要从事服装的制造和销售。2018年度有关财务资料如下:
  (1)销售收入50000万元,从境内非上市居民企业乙公司分回股息1000万元。
  (2)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7000万元。
  (3)发生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4000万元,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已知:2017年度甲企业还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200万元尚未结转扣除;各项支出均取得合法有效凭证,并已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他事项不涉及纳税调整。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1)甲企业分回的股息是否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企业所得税?简要说明理由
  (2)计算甲企业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准予扣除的金额。
  (3)计算甲企业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的金额。


答案:
解析:
1.甲企业从乙公司分回的股息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根据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税。本题中,甲企业与乙公司均为居民企业,因此甲企业从乙公司分回的股息是免税的,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甲企业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准予扣除的金额为720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准以扣除的限额=50000×15%=7500(万元),今年实际发生的加上去年结转的共计7000+200=7200万元,所以甲企业税前可以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为7200万元
3.甲企业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加计扣除的研发费=4000×75%=3000(万元)。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第7题:

2018年度甲居民企业利润总额为1000万元,实际发生研发费用支出800万元。该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甲居民企业在计算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为( )万元。

A.600
B.800
C.120
D.1400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核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税收优惠。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甲居民企业可以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800×75%=600(万元)。

第8题:

某工业企业2004年开始研究开发新产品,发生的各项研发费用为100万元元,2005年为155万元元,2004年应税所得为141万元,2005年应税所得为60万元,则2004年和2005年允许在当年应纳所得税前扣除的研究开发新产品发生的费用和加计扣除项目合计分别为( )。

A.2004年扣除费用100万元元,加计费用41万元元

B.2004年扣除费用100万元元,不得加计费用

C.2005年扣除费用155万元元,加计费用77.5万元元

D.2005年扣除费用155万元元,加计费用60万元元


正确答案:BD
税法规定: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受比例限制,计入企业管理费用;为了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开发费用的投入,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增长幅度在10%以上(含10%)的企业,可再按实际发生额的5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2004年属于第一年,不符合增长的要求可以据实扣除,但不得加计扣除。2005年的增长率=55÷100大于10%,可以加扣,加扣额=155×50%=77.5(万元),超过了应税所得额,故根据规定以应税所得为限额加计60万元。

第9题:

甲居民企业(下称“甲企业”)主要从事服装的制造和销售。2018 年度有关财务资料如下:
(1)销售收入50000 万元;从境内非上市居民企业乙公司分回股息1000 万元。
(2)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7000 万元。
(3)发生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4000 万元。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已知: 2017 年度甲企业还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200 万元尚未结转扣除;各项支出均取得合法有效凭据,并已作相应的会计处理,其他事项不涉及纳税调整。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和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答案中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
(1)甲企业分回的股息是否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企业所得税?简要说明理由。
(2)计算甲企业2018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广告费和业务宜传费准予扣除的金额。
(3)计算甲企业2018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研发费用可以加计扣除的金额。


答案:
解析:
1.不需要,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从符合条件的未上市居民企业分回股息红利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故不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企业所得税。
2.销售(营业)收入=50000 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限额=50000 X 15%=7500 (万元)大于待扣金额7200 万元(本年实际发生额7000 万元+2017 年度结转至本年的200 万元),
故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金额为7200 万元。
[解析]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可以加计扣除的金额4000X 75%=3000 (万元)
[解析]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8 年1 月1 日至2020 年12 月31 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第10题:

(2019年)2018年度甲居民企业利润总额为1000万元,实际发生研发费用支出800万元,该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居民企业在计算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为( )万元。

A.600
B.800
C.120
D.1400

答案:A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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