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患精神病多年,虽经多方医治,病情并无好转,发作时精神狂乱,并伴有暴力行为。1999年4月21日,陈某在其居住的家属院中突然发病,用铁锹将一正在玩耍的儿童当场拍死。对陈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题目
陈某患精神病多年,虽经多方医治,病情并无好转,发作时精神狂乱,并伴有暴力行为。1999年4月21日,陈某在其居住的家属院中突然发病,用铁锹将一正在玩耍的儿童当场拍死。对陈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A按故意杀人罪处理

B不按犯罪处理

C按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处理

D按过失致人死亡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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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精神病人陈某有家族精神病史,完全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生活不能自理。其妻子向法院申请认定陈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判决生效后,其妻子被指定为陈某的监护人。两年后陈某经过治疗病情痊愈,能够清醒地处理自己的事务,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

A.陈某已经被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使他已经痊愈,也不能改变原判决的效力

B.法院应当根据陈某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恢复陈某的民事行为能力

C.陈某妻子的监护权因原判决的撤销而消灭,不能再对陈某行使监护权

D.虽然原判决被撤销,但为防止陈某病情复发,陈某的妻子仍然对他享有监护权


正确答案:BC
当认定公民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原因消失、事实不复存在时,法院应当根据该公民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申请,作出判决。监护人的监护权因原判决的撤销而消灭,不能再对该公民行使监护权。

第2题:

某检察院对陈某、姚某共同诈骗一案审查起诉时,陈某潜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应当中止对陈某、姚某的审查起诉

B.可以对陈某中止审查起诉,对姚某继续审查起诉

C.应当将案件中陈某的部分退回公安机关处理,对姚某继续审查起诉

D.应当将全案退回公安机关,待抓获陈某后再继续审查起诉


正确答案:B
根据《高检刑诉规则》第273条第1款和第2款:“在审查起诉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潜逃或者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中止审查。共同犯罪中的部分犯罪嫌疑人潜逃的,对潜逃犯罪嫌疑人可以中止审查;对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照常进行。”因此选项B正确。A项的说法源于该条第1款之规定,但是第1款规定是针对非共同犯罪,犯罪嫌疑人只有一人的情况,因此A项错误。D项说法源于《高法刑诉解释》第117条规定,即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人民法院经审查发现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以及《高检刑诉规则》第246条第4款之规定:“共同犯罪的部分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应当要求公安机关在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在逃的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另案移送审查起诉,对在案的犯罪嫌疑人的审查起诉应当照常进行。”但是前者针对的是提起公诉的审查,后者恰好与选项B符合而与选项C、D相悖,故C、D项错误。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

第3题:

陈某是间歇性精神病人。某日,陈某喝醉了酒,把某餐厅老板打成重伤,在群众抓捕他时,陈某因惊恐而精神病发作。问:陈某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是否具有法定的从轻或减轻情节?如果陈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附加剥夺政治权利4年。则他实际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间应为多少年?


参考答案:①陈某应当负刑事责任。②本案中,陈某不具有法定的从轻或减轻情节。③陈某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间为14年。

第4题:

陈某因醉酒上班迟到被吴某当场批评,便对吴某怀恨在心。一天晚上下班后,陈某骑自行车尾随吴某至一无人处,掏出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从背后猛地刺向吴某。吴某受伤后顺势抓住陈某的自行车,将其推翻在地,并喊:“杀人啦!”陈某见势,将刀拔出再次刺向吴某。吴某躲避之际将手中的袋子甩向陈某,正砸在陈某的头部,因袋中装有吴某带回家刷厕所的硫酸一瓶,瓶子被砸破后,硫酸将陈某的双眼烧瞎,并导致陈某面部大面积毁容。 问:吴某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正确答案:
依照我国《刑法》第20条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是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的实施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必须有不法侵害存在。这就排除了对任何合法行为进行正当防卫的可能性。所谓不法,就是非法、违法的意思。因此,对于没有社会危害性的合法行为,即使从当事人的立场看具有某种侵害性,也不允许当事人实行正当防卫。例如,公民依法捉拿正在实施违法犯罪的人或被通缉的在逃人犯,被捉拿者或第三者对该公民施行暴力伤害或威胁,就不是正当防卫。
(2)不法侵害并非仅限于犯罪行为。正当防卫要求的只是有不法侵害存在,并没有将其起因条件局限于犯罪行为,不法侵害的外延要比犯罪宽泛得多,只要是不法侵害行为,并不要求它已经达到或将要达到犯罪程度,防卫人都可以依法对不法侵害人实行正当防卫。
(3)不法侵害必须是现实存在的。即不法侵害须是客观、真实地存在的,而不是行为人所臆想或推测出来的。如果不法侵害并不存在,行为人却误以为存在,而错误地实行了所谓正当防卫,造成他人的损害,这在刑法理论上称为假想防卫。假想防卫是由于行为人对事实认识的错误而发生的,因此如果行为人应当预见到对方可能不是不法侵害,而是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到,那么他在主观上有过失,应对其假想防卫所造成的损害负过失犯罪的责任;如果行为人在当时的情况下不能预见到对方不是不法侵害,那么他在主观上无罪过,其假想防卫造成的损害属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4)不法侵害通常应是人的不法侵害。受到他人豢养的或野生的动物侵袭,自然可以进行打击,但动物谈不上不法侵害,受害人的打击也只是紧急避险或民事上排除侵害的行为,谈不上正当防卫。但是,如果有利用动物来达到侵害他人的目的,如驱使狂犬撕咬他人,则防卫人打击动物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在本案中,吴某遭到陈某的追杀,生命处于危险状况,为了防止陈某进一步实施非法行为,吴某对其实施打击,才造成陈某受伤,因此吴某的行为是合法的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第5题:

某检察院对陈某、姚某共同诈骗一案审查起诉时,陈某潜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试卷二第32题)

A.应当中止对陈某、姚某的审查起诉

B.可以对陈某中止审查起诉,对姚某继续审查起诉

C.应当将案件中陈某的部分退回公安机关处理,对姚某继续审查起诉

D.应当将全案退回公安机关,待抓获陈某后再继续审查起诉


正确答案:B

第6题:

叶某向人民法院起诉陈某违约。陈某的父母提出陈某患精神病,无缔约能力,要求宣告陈某为无行为能力人,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

A.中止审理该案,告知有关利害关系人向陈某住所地法院申请认定陈某无民事行为能力

B.继续审理该案,同时对陈某作司法鉴定

C.在陈某父母依法申请后,则受诉人民法院中止原诉讼,按特别程序立案审理

D.全案移送陈某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以便进行认定陈某无民事行为能力


正确答案:C
《民诉意见》第193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人提出该当事人患有精神病,要求宣告该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应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受诉人民法院按照特别程序立案审理,原诉讼中止。”故选C。

第7题:

赵某是宝马汽车销售代理商。某日,陈某到赵某处表示愿意购买一辆最新款的跑车,赵某立即表示同意,双方签订了合同。约定陈某付完首付后余款在2个月付清。2个月后,陈某没有按时付清余款。赵某遂向法院起诉要求陈某承担违约责任。诉讼中,陈某的妻子以陈某患有精神病为由向法院主张陈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陈某妻子的主张,法院应如何处理?( )

A.应让陈某的妻子代理陈某正在进行的诉讼

B.应对陈某做法医鉴定,如果陈某被确定有精神病,法院应当判决陈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时宣告合同无效

C.陈某的妻子不是本案当事人,其主张不应采纳

D.应中止诉讼,由陈某的妻子另行提起确认陈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特别程序


正确答案:D
45.答案:D 口考点:普通程序与特别程序混合的处理 ',讲解:本题是一道将普通程序与特别程序混合测试的试题,正确解答本题需要注意两个关键信息点:(1)赵某起诉要求陈某承担违约责任,(2)在诉讼过程中,陈某的妻子申请法院宣告陈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93条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人提出该当事人患有精神病,要求宣告该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受诉人民法院按照特别程序立案审理,原诉讼中止。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

第8题:

某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吴某,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对公民陈某的违法行为当场处以100元罚款。在处罚当场吴某并未交付陈某行政处罚决定书,而是声称改日由陈某去工商局领取,并要求陈某当场缴纳罚款。陈某不服,但吴某不予理睬,并声称如不服则加重处罚。执法人员吴某下列做法不违反行政处罚法定程序的有?( )

A.对公民陈某的违法行为当场处以100元罚款

B.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依法告知陈某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C.要求陈某当场缴纳罚款

D.吴某称如不服则加重处罚


参考答案:B

第9题:

2003年4月,SARS肆虐。有人向疫情防疫部门报告陈某从疫区返乡,但未进行医学隔离观察,陈某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防疫部门遂派工作人员来到陈某家,要求对其进行隔离观察。此时。陈某的妻子李某、母亲何某、哥哥陈大、陈二将防疫工作人员围住,不让对陈某进行隔离,并说:“陈某没有病,就是有病,死也要死在家里。”工作人员要进行强制隔离时,陈大、陈二、李某拿出铁锹、锄头等农具进行阻拦,使得防疫工作拖延达2小时之久,并将工作人员魏某打成轻伤,造成极坏的影响。陈大、陈二及李某的行为构成( )。

A.妨害公务罪

B.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C.故意伤害罪 ( ⊙o⊙ )

D.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正确答案:A
根据《刑法》第277条的规定,妨害公务罪包括四种情况:(1)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2)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3)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4)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盼解释》(法释[2003]8号)(2003年5月14日)第8条的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治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的,依照《刑法》第277条第1款、第3款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本案发生的时间正是突发传染病爆发的时期,防疫工作人员依法行使强制隔离、强制治疗的时候,陈大、陈二、李某使用暴力手段对防疫工作进行阻拦,并将防疫工作人员魏某打成轻伤,使防疫工作拖延达2小时之久,其行为构成了妨害公务罪,所以选项A是正确的。如果行为人在妨害公务时使用暴力造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重伤,同时触犯了故意伤害罪的,则按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处罚,即按故意伤害罪论处。本案中,陈大、陈二和李某的行为只造成了魏某轻伤,还是按妨害公务罪一罪处罚,所以不选C。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对象是工作、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秩序,且限于聚众扰乱的方式,所以选项B不正确。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犯罪主观是过失,而妨害公务罪的主观要求是故意,本案行为人是明知防疫人员在执行防疫职务,而使用暴力手段进行阻碍,主观上是故意,所以选项D也是不正确的。

第10题:

某检察院对陈某、姚某共同诈骗一案审查起诉时,陈某潜逃。下列做法中,( )是正确的。

A.应当中止对陈某、姚某的审查起诉

B.可以对陈某中止审查起诉,对姚某继续审查起诉

C.应当将案件中陈某的部分退回公安机关处理,对姚某继续审查起诉

D.应当将全案退回公安机关,待抓获陈某后再继续审查起诉


正确答案:B
【解析】在共同犯罪中,不在案的可以中止审查起诉,在案的继续审查起诉。8项可以对陈某中止审查起诉,对姚某继续审查起诉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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