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018 年4 月1 日,张某因赵某的不当行为身体受到伤害,其法定代理人李某准备向赵某索赔,但由于工作繁忙一直未依法行使权利。2018 年9 月1 日,李某因车祸死亡,直至2018 年9 月30 日王某依法成为张某新的法定代理人。向赵某索赔的诉讼时效最晚是( )。

题目
张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018 年4 月1 日,张某因赵某的不当行为身体受到伤害,其法定代理人李某准备向赵某索赔,但由于工作繁忙一直未依法行使权利。2018 年9 月1 日,李某因车祸死亡,直至2018 年9 月30 日王某依法成为张某新的法定代理人。向赵某索赔的诉讼时效最晚是( )。

A.2019 年3 月31 日
B.2019 年8 月31 日
C.2021 年3 月31 日
D.2021 年10 月31 日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C
解析:
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3 年,即2021 年3 月31 日止。法定代理人李某因车祸死亡没有造成诉讼时效中止。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 个月内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其他障碍,才能中止时效的进行。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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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张某租赁李某的房屋居住。2004年1月5日,李某提出支付租金要求,张某拒绝向李某支付已到期租金。2004年4月,李某出差遭遇车祸后,住院20天,此期间未要求张某支付租金。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李某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向张某收取租金的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

A.自2004年1月5日至2005年1月5日

B.自2004年1月5日至2005年1月25日

C.自2004年1月5日至2006年1月5日

D.自2004年1月5日至2006年1月25日


正确答案:A

第2题:

张某个人租住李某的住房一套。2009年6月1日,张某拒绝向李某支付到期租金,李某忙于工作一直未向张某主张权利。2009年9月,李某因出差遇车祸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2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李某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A.自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6月1日

B.自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6月21日

C.自2009年6月1日至2011年6月1日

D.自2009牛6月1日至2011年6月21日


正确答案:A
解析: 《民法通则》规定:①拒付租金的,适用于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②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不可抗力和其他障碍,才能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发生不可抗力,至最后6个月时不可抗力已消失,则不能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因此,李某2009年9月出差遇车祸耽误的20天不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止。如果李某出差遇车祸发生在2009年的12月,则正确答案为B。

第3题:

第 25 题 下列关于诉讼时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所有人张某要求不法占有人李某返还自己被其非法占有5年的房屋,李某可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

B.张某于2008年1月5日知道合同撤销的事由,该合同于2008年11月5日撤销。张某于2010年12月8日要求合同相对人赵某赔偿损失,赵某可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

C.张某于2008年1月5日知道合同撤销的事由,该合同于2008年11月5日撤销。张某于2010年6月8日要求合同相对人赵某返还财产,赵某可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

D.合同当事人张某要求撤销合同,相对人李某得知张某在三年前即知道撤销事由,李某可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进行抗辩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诉讼时效适用于债权,但不适用于物权,因此选项A的表述错误;合同撤销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2年,从合同被撤销之日开始计算,因此C选项的表述错;撤销合同的期限是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因此D选项的表述错误。

第4题:

2003年4月1日张某被李某打了一顿,张某当时只觉得疼痛,后来由于疼痛难忍,张某于2003年5月1日到医院检查时发现肋骨骨折,2003年5月10日张某找到李某,要求李某赔偿,李某拒绝赔偿,2003年9月10日张某被人绑架,直至2004年1月8日张某才被解救出来,2004年9月5日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赔偿,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BD

第5题:

2007年1月1日,张某拒绝向李某支付到期租金,李某忙于事务一直未向张某主张权利。2007年6月20日,李某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 30天。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李某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A.自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B.自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月20日

C.自2007年1月1日至2008年1月30日

D.自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月20日


正确答案:B
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① 拒付租金的,适用于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② 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7月1日前)发生不可抗力,至最后6个月时不可抗力仍然继续存在,则应在最后6个月时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因此李某2007年6月20日出差遇险耽误的30天,只有进入7月1日后的20天才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止。

第6题:

2009年1月1日,张某拒绝向李某支付到期租金,李某忙于事务一直未向张某主张权利。2009年6月20日,李某因出差遇险无法行使请求权的时间为30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李某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

A.自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B.自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月20日

C.自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月30日

D.自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月20日


正确答案:B
解析: 《民法通则》规定:①拒付租金的,适用于1年的特别诉讼时效期间(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②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7月1日前)发生不可抗力,至最后6个月时不可抗力仍然继续存在,则应在最后6个月时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因此李某2009年6月20日出差遇险耽误的30天,只有进入7月1日后的20天才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止。

第7题:

1995年5月,李某因为与其妻子赵某发生激烈争执而离家出走,一直下落不明。赵某在2002年1月向法院申请宣告李某死亡。人民法院依法在2003年3月4日宣告李某死亡。李某的遗产由其妻赵某、其女李甲、李母依法继承。后经证实,李某并没有死亡,他在外地与张某结婚,并育有一子李乙,后李某由于患病于2005年2月2日去世,去世前立有遗嘱,将其在家乡的遗产(包括其与赵某共同购买的一套房子和与赵某二人的存款2万元)全部由其子李乙继承。李乙之母张某作为李乙的法定代理人,要求按照遗嘱继承。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赵某向法院申请宣告李某死亡一案应当由哪一个人民法院管辖?

2.本案应当履行怎样的法定程序?

3.如果本案中,李母不同意宣告死亡,主张宣告失踪,则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4.本案中李某的死亡时间是何时?

5.李某在去世之前所立遗嘱是否有效?哪些财产属于李某的遗产,应当怎么样处理?


正确答案:

1.本案应当由李某下落不明前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7条第1款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或者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2年,或者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的,向下落不明人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2.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宣告死亡的案件之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死亡的公告期是1年。公告期届满,人民法院依照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而作出驳回申请的判决或者宣告死亡的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宣告失踪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1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公民不可能生存的,宣告死亡的公告期间为3个月。公告期间届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事实是否得到确认,作出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判决或者驳回申请的判决。
3.如果本案中,李母不同意宣告死亡,主张宣告失踪,则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因为,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具有一定的顺序,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所以应当依照其配偶的申请来决定是否宣告死亡。
根据《民法通则解释》第25条的规定,申请宣告死亡的利害关系人的顺序是:(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四)其他有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人。申请撤销死亡宣告不受上列顺序限制。
相关规定是,《民法通则解释》第29条规定,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公民下落不明,符合申请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申请宣告死亡。但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应当宣告失踪;同一顺序的利害关系人,有的申请宣告死亡,有的不同意宣告死亡,则应当宣告死亡。
4.本案中李某的死亡时间应当是2005年2月2日。根据《民法通则解释》第36条的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判决书除发给申请人外,还应当在被宣告死亡的人住所地和人民法院所在地公告。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的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但自然死亡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的,则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据以上规定及法理,李某死亡的时间应为自然死亡的时间。 
5.李某在去世之前所立遗嘱是有效的,因为根据《民法通则解释》第36条第2款的规定,被宣告死亡和自然死亡的时间不一致的,被宣告死亡所引起的法律后果仍然有效,但自然死亡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与被宣告死亡引起的法律后果相抵触的,则以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准。所以,李乙享有对刘某遗产的继承权。但是,李某遗嘱中所述的财产并非全部都是李某的遗产,根据《继承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所以,李某与赵某共有的房屋和存款必须分出赵某的一半之后才能由李乙按照李某的遗嘱继承。

第8题:

公民李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法定代理人张某于2009年1月10日知道李某的权利受到侵害,但由于工作繁忙一直未对侵权人贾某提起诉讼。2009年7月10日,张某因车祸死亡,直到2009年12月10日才由有关机关为李某指定新的代理人赵某。已知该项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赵某应当在( )之前对贾某提起诉讼。

A.2010年1月10日

B.2010年7月10日

C.2010年12月10日

D.2010年6月10日


正确答案:D
解析: 《民法通则》规定:①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前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至最后6个月时不可抗力仍然继续存在,则应在最后6个月时中止诉讼时效的进行,因此,诉讼时效期间于7月10日中止;②12月10日障碍消除,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暂停了5个月,因此诉讼时效期间由原来的2009年1月10日~2010年1月10日向后顺延5个月,至2010年6月10日。

第9题:

赵某于2018年4月1日与侯某签订借款合同,双方约定借款1年到期还钱。至2019年4月1日,赵某未按期还本付息,这一期间侯某在境外考察,也一直未向赵某主张权利。2019年6月15日,侯某回国,向赵某催讨欠款,赵某明确告知侯某,其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根据有关规定,侯某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A、自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1日前

B、自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4月1日前

C、自2019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15日前

D、自2019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15日前


答案:D

第10题:

2003年4月1日张某被李某打了一顿,张某当时只觉得疼痛,后来由于疼痛难忍,张某于2003年5月1日到医院检查时发现肋骨骨折。2003年5月10日张某找到李某,要求李某赔偿,李某拒绝赔偿。2003年9月10日张某被人绑架,直至2004年1月8日张某才被解救出来。2004年9月5日张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赔偿。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请求权的20年诉讼时效期间从2003年5月1日起算
B:2003年5月10日张某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断
C:2003年9月10日张某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D:2004年9月5日张某的请求权已经超出诉讼时效

答案:B,D
解析:
20年诉讼时效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不是从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此张某请求权的20年诉讼时效应从2003年4月1日起算,不应当从5月1日起算,所以A选项不正确。2003年5月10日张某要求李某赔偿,即要求李某履行义务,因此诉讼时效期间中断,所以B选项正确。根据《民法通则》第136条第1项的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张某的1年诉讼时效期间应从2003年5月10日开始计算。2003年9月10日张某被人绑架,不能行使请求权,但是2003年9月10日距离2004年5月10日还有8个月,不是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此2003年9月10日不发生诉讼时效的中止,张某被绑架的事实持续存在,直至2003年11月10日仍持续存在,2003年11月11日开始诉讼时效中止,所以C选项不正确。2003年11月11日诉讼时效中止,2004年1月8日张某被解救,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诉讼时效应继续计算,从2004年1月8日起再继续计算6个月,即截至2004年7月8日,张某于2004年9月5日提起诉讼,已经超出诉讼时效期间,所以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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