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卷烟生产企业,某月初库存外购应税烟丝金额20万元,当月又外购应税烟丝金额50万元(不含增值税),月末库存烟丝金额10万元,其余被当月生产卷烟领用。请计算卷烟厂当月准许扣除的外购烟丝已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题目
某卷烟生产企业,某月初库存外购应税烟丝金额20万元,当月又外购应税烟丝金额50万元(不含增值税),月末库存烟丝金额10万元,其余被当月生产卷烟领用。请计算卷烟厂当月准许扣除的外购烟丝已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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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7年9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月初库存外购已税烟丝80万元,当月外购已税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货款金额1200万元、进项税额204万元,烟丝全部验收入库。

(2)本月生产领用外购已税烟丝400万元。

(3)生产卷烟1500箱(标准箱,下同),全部对外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4563万元。支付销货运输费用60万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

(4)销售外购已税烟丝50万元,开具普通发票。

(提示: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卷烟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150元,比例税率为4%)。

要求:

(1)计算卷烟厂9月准予扣除的进项税额;

(2)计算卷烟厂9月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3)计算卷烟厂9月生产领用烟丝应扣除的消费税额;

(4)计算卷烟厂9月应缴纳的消费税。


正确答案:
(1)卷烟厂9月准予扣除的进项税额=204+60×7%=208.2(万元)  
(2)计算卷烟厂9月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4563÷(1+17%)×17%+50÷(1+17%)×17%=670.26(万元)  
应纳税额=670.26—208.2=462.06(万元) 
(3)卷烟厂9月生产领用烟丝应扣除的消费税额=400×30%=120(万元) 
(4)卷烟厂9月应缴纳的消费税=4563÷(1+17%)×45%+1500×0.015-120=1657.5(万元) 

第2题: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A牌卷烟及雪茄烟,2020年5月发生如下业务:
(1)从乙企业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万元、增值税52万元;从某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烟丝,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万元;进口一批烟丝,关税完税价格350万元、组成计税价格550万元,进口消费税165万元,进口烟丝的增值税71.5万元。
(2)2020年3月外购的烟丝管理不善发生霉烂,成本20万元。
(3)月初库存外购烟丝买价30万元;月末库存外购烟丝买价50万元。
1.计算当期准予扣除外购烟丝已纳消费税税款。
2.计算当期准予扣除的增值税的进项税额。


答案:
解析:
1.当期准予扣除外购烟丝已纳消费税税款=(30+400+300+550-50-20)×30%=363(万元)。
2.当期准予扣除的增值税的进项税额=52+300×3%+71.5-20×13%=129.9(万元)。

第3题: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9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月初库存外购已税烟丝80万元,当月外购已税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货款金额1200万元、进项税额204万元,烟丝全部验收入库。

(2)本月用自产的烟丝委托某加工厂加工卷烟,成本为100万元,加工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加工费为5万元,加工完成后收回20箱(每标准箱250条。每条200支),当月未销售。

(3)本月生产领用外购已税烟丝400万元。

(4)自产卷烟1500箱,全部对外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4563万元。支付销货运输费用60万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

(5)销售外购已税烟丝50万元,开具普通发票。

(6)外购机器设备一套,从供货方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2.2万元,货款已付并验收入库。

已知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卷烟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支0.003元,比例税率为56%。

要求:

(1)计算卷烟厂9月准予扣除的进项税额。

(2)计算加工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计算卷烟厂9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4)计算卷烟厂9月生产领用烟丝应扣除的消费税。

(5)计算卷烟厂9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不含委托加工环节代收代缴部分)。


正确答案:

(1)卷烟厂9月准予扣除的进项税额=204+5×17%+2.2=211.25(万元)
(2)委托加工环节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税率)=(100+5+20×250×200÷10000×0.003)÷(1-56%)=239.32(万元);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39.32×56%+20×250×200÷10000×0.003=134.32(万元)。
(3)卷烟厂9月应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4563÷(1+17%)×17%+50÷(1+17%)×17%=670.26(万元);应纳增值税=670.26-211.25=459.01(万元)。
(4)卷烟厂9月生产领用烟丝应扣除的消费税=400×30%=120(万元)。
 (5)卷烟厂9月应缴纳的消费税=4563÷(1+17%)×56%+1500×250×200÷10000×0.003-120=2086.5(万元)。

第4题:

某烟厂4月初烟丝库存为零,当月外购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不含税价款为58万元,本月末生产领用本月库存烟丝80%,已知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该企业本月应纳消费税中可扣除的消费税是( )。

A.58×30%×80%=13.92万元
B.58÷(1+13%)×30%×80%=12.32万元
C.58÷(1+13%)×30%=15.4万元
D.58×30%=17.4万元

答案:A
解析:
用外购的已税烟丝连续生产卷烟的,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已纳的消费税税款。扣除的已纳消费税=58×30%×80%=13.92(万元)。

第5题:

某卷烟生产企业,某月初库存外购应税烟丝金额20万元,当月又外购应税烟丝金额50万元(不含增值税),月末库存烟丝金额10万元,其余被当月生产卷烟领用。请计算卷烟厂当月准许扣除的外购烟丝已缴纳的消费税税额。已知:烟丝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30%。


答案:
解析:
 当期准许扣除的外购烟丝买价=20+50-10=60(万元)
  当月准许扣除的外购烟丝已缴纳的消费税税额=60×30%=18(万元)

第6题:

某卷烟厂外购500万元(不含税)的烟丝,2013年3月领用其中的80%用于生产卷烟,共100个标准箱,当月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0万元。已知烟丝消费税的税率为30%,卷烟消费税的税率为56%,每标准箱的定额税率为150元,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额( )万元。


A.441.5

B.456.65

C.497.85

D.498.65

答案:A
解析:
本题考查自行销售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卷烟实行复合计税,连续生产卷烟的部分不纳税。

故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额=1000×56%+100×0.015-500×30%×80%=441.50(万元)

第7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12月初库存烟丝不含增值税买价5万元,本月外购烟丝不含税买价40万元,月末库存烟丝不含税买价10万元,领用的烟丝全部用于连续生产卷烟,下列计算甲企业本月准予扣除的外购烟丝已缴纳的消费税的列式中正确的是( )。

A.(5+40)×30%=13.5(万元)
B.40×30%=12(万元)
C.(5+40-10)×30%=10.5(万元)
D.(40-10)×30%=9(万元)

答案:C
解析:
当期准予扣除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已纳消费税税款,应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月初库存量(5万元)+本月外购量(40万元)-月末库存量(10万元)。

第8题: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9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月初库存外购已税烟丝80万元,当月外购已税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货款金额l200万元、进项税额204万元,烟丝全部验收入库。

(2)本月生产领用外购已税烟丝400万元。

(3)生产卷烟1500箱(标准箱,下同),全部对外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4563万元。支付销货运输费用60万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

(4)销售外购已税烟丝50万元,开具普通发票。

(提示: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卷烟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150元,比例税率为45%)。

要求:

(1)计算卷烟厂9月准予扣除的进项税额;

(2)计算卷烟厂9月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3)计算卷烟厂9月生产领用烟丝应扣除的消费税额;

(4)计算卷烟厂9月应缴纳的消费税。


正确答案:
    (1)卷烟厂9月准予扣除的进项税额=204+60×7%=208.2(万元)
    (2)计算卷烟厂9月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4563÷(1+17%)×17%+50÷(1+17%)×17%=670.26(万元)
    应纳税额=670.26—208.2=462.06(万元)
    (3)卷烟厂9月生产领用烟丝应扣除的消费税额=400×30%=120(万元)
  (4)卷烟厂9月应缴纳的消费税=4563÷(1+17%)×45%+1500×0.015—120=1657.5(万元)

第9题:

(2019年)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5月外购一批烟丝,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65万元,税额21.45万元,当月领用80%用于继续生产卷烟。
  其他相关资料: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
  计算甲厂本月可抵扣外购烟丝已纳的消费税。


答案:
解析:
将外购烟丝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可以按照生产领用量抵扣外购烟丝已纳的消费税。
  165×30%×80%=39.6(万元)。

第10题:

(2018年)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7年 12月初库存烟丝不含增值税买价 5万元,本月外购烟丝不含税买价 40万元,月末库存烟丝不含税买价 10万元,领用的烟丝全部用于连续生产卷烟。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企业本月准予扣除的外购烟丝已缴纳的消费税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5+40)×30%=13.5(万元)
B.40×30%=12(万元)
C.(5+40-10)×30%=10.5(万元)
D.(40-10)×30%=9(万元)

答案:C
解析:
当期生产领用数量 月初库存量( 万元= 5 ) +本月外购量( 40万元) -月末库存量(10万元) =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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