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是乙的债务人,乙是丙的债务人,由于乙怠于行使自己到期的债权导致无法偿还对丙的债务,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题目
甲是乙的债务人,乙是丙的债务人,由于乙怠于行使自己到期的债权导致无法偿还对丙的债务,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丙可以行使代位权,代替乙向甲行使债权
B.丙必须以乙名义行使乙的债权
C.丙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D.甲可以行使代位权,直接向丙偿还债务

参考答案和解析
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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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为债权人,乙为债务人,丙以自己所有的机器设备为乙的债务设定了抵押,债务到期后,乙没有偿还债务,甲如果要行使抵押权,应当以谁为被告?( )

A.可单独以乙为被告,判决中直接判处丙承担责任

B.可以以乙丙作为共同被告,也可以直接以丙作为被告

C.应当以乙丙为共同被告

D.应当单独以丙为被告


正确答案:C
《担保法解释》第l28条规定:“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行使担保物权时,债务人和担保人应当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当事人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债务人与保证人、抵押人或者出质人可以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所以本题选C。

第2题:

乙借甲5000元钱,现已到期,乙没有足够的钱偿还,但丙还欠乙6000元钱,也已经到期,乙认为这笔钱即使丙还了自己也是要给甲,不如不要,所以一直不向丙请求偿还,现甲起诉至法院,要求丙偿还乙的债务,那么:( )

A.在该诉讼中,乙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B.如果甲胜诉,则诉讼费由乙负担

C.如果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则丙应该向乙履行清偿义务,再由乙清偿甲的债务

D.代位权成立的,由丙向甲直接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正确答案:AD
「考点」债权人代位权
「解析」传统的代位权诉讼实行“入库原则”即债权人通过代位权诉讼向次债务人追偿的债权要归于债务人,债权人并不享有优先受偿权,但是,《合同法解释(一)》中,否定了这一原则即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后。次债务人直接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参见该解释的第16条“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债权人以同一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故A正确。第19条:“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故B错误。第20条:“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故C有误,D正确。

第3题:

债权人甲与债务人乙约定由乙向丙履行债务,乙未履行,则乙应向丙承担违约责任。 ( )

A.正确

B.错误


正确答案:B
解析:合同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由债务人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在本题中,债务人乙未向第三人丙履行债务,应当由债务人乙“向债权人甲”承担违约责任。

第4题:

甲公司权利的行使须符合的条件是( )。

A.乙公司放弃到期债权

B.乙公司无偿转让资产

C.丙公司支付了相应的对价

D.丙公司与债务人实施该赠与行为时为善意


正确答案:B
我国《合同法》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5题:

下列情形中,乙所行使的权利属于抗辩权的是:

A. 债务人乙经过债权人甲的同意,将债务全部转让给丙。后来,由于丙不履行债务,甲请求乙对自己清偿债务,乙予以拒绝的行为

B.债权人甲对债务人丙的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1 年后,甲请求保证人乙承担保证责任,乙以诉讼时效经过为由予以拒绝的行为

C.甲以欺诈手段骗取乙订立买卖合同后,甲请求乙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交付标的物的义务,乙则起诉请求撤销买卖合同的行为

D.甲因买卖合同对乙享有600 元金钱债权,乙因消费借贷对甲享有600 元金钱债权, 双方的债权均已到期。一日,甲请求乙支付600 元,乙声称“你欠我的和我欠你的,现在“一 笔勾销”


正确答案:B
【答案】B
【详解】所谓抗辩权,指法律规定的,旨在延缓请求权行使的权利。与抗辩权应予区分的是“抗辩”。“抗辩”的外延宽于“抗辩权”。除包含抗辩权以外,“抗辩”还包括否认请求权成立的主张、认为请求权已消灭的主张。后者民法上一般称之为“否认权”。民法上的“抗辩权”采狭义理解,主要包括诉讼时效经过的抗辩、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A选项中,甲对乙不存在有效的请求权,乙的拒绝属于行使否认权的行为,不是行使抗辩权的行为,故A选项错误。B选项中,债权人甲对债务人丙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但债权依然存在,债权人甲请求保证人乙承担保证责任时,根据民法理论,保证人可以援用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因此,保证人乙以诉讼时效期间经过为由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行为属于行使抗辩权的行为,因此B选项正确。C选项和D选项中,针对债权人的请求权,乙行使撤销权和抵销权的行为属于形成权的行使。故C项和D项错误。
【相关考点梳理】抗辩权的类型。分为两类:①一时性的抗辩权,主要有五种: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混合担保时)债务人以自己财产提供物保时,提供担保的第三人享有的先诉抗辩权(《物权法》第176条)。②永久性的抗辩权。我国仅有诉讼时效经过的抗辩权。有些国家规定,对通过侵权行为取得的债权可以行使永久抗辩权;债务人对赌债可以行使永久抗辩权。

第6题:

甲向银行贷款200万,约定一年后还本付息。为了确保还款的安全性,银行要求甲提供担保。于是朋友丙将一辆宝时捷跑车出质给银行,约定如果到期不还款则以此车变卖款归还银行。本案中甲乙丙分别是:()

A.甲是出质人,乙是债务人,丙是第三人

B.甲是债务人,乙是债权人,丙是第三人

C.甲是债务人,乙是债权人,丙是出质人

D.甲是债务人,乙是质权人,丙是第三人


参考答案:C

第7题:

甲是乙的债务人,乙是丙的债务人,由于乙怠于行使自己到期的债权导致无法偿还对丙的债务,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丙可以行使代位权,代替乙向甲行使债权;

B 丙必须以乙名义行使乙的债权

C 丙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D 甲可以行使代位权,直接向丙偿还债务


正确答案:B
8.A【解析】《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  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  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  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  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  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8题:

甲欠乙40万元的债务,丙欠甲80万元的债务,甲在对丙的债权到期后,一直没有行使该债权,致使其无力偿还对乙的债务。问:(1)乙能否行使甲的权利?为什么?(2)乙能否请求丙直接向自己履行义务?为什么?(3)乙的权利行使范围如何?


参考答案:(1)乙可以代位行使甲的权利。甲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乙造成了损害,乙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甲的债权,促使丙履行其对甲的债务。
(2)不能。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而乙丙之间并无合同关系。乙只能要求丙向甲履行义务。
(3)乙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以其40万元的债权为限。其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甲承担。

第9题:

债权人甲与债务人乙约定由乙向丙履行债务。乙未履行,则乙应向丙承担违约责任。( )


正确答案:×
本题所述属于债务人向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履行合同的情况。《合同法》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义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10题:

乙公司欠甲公司500万元到期债权,乙公司同时对丙公司享有400万元的到期债权,但乙公司既不履行到期的债务,也不行使其对丙的到期债权,致使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甲公司的利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B
本题考查考生对代位请求权的理解。代位请求权是债的履行的重要内容,因此考生应重点掌握。本题中甲公司可以通过行使代位请求权保全自己的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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