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简述酸雨控制区的划定原则?

题目
问答题
简述酸雨控制区的划定原则?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气象、地形、土壤等自然条件,可以对已经产生、可能产生酸雨的地区或者其他二氧化硫污染严重的地区,经国务院批准后,划定为酸雨控制区或者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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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对已经产生、可能产生酸雨的地区和其他二氧化硫污染严重的地区,经省级地方政府批准后,可以划定为酸雨控制区或者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 ( )


正确答案:×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气象、地形、土壤等自然条件,可以对已经产生、可能产生酸雨的地区或者其他二氧化硫污染严重的地区,经国务院批准后,划定为酸雨控制区或者Z-氧化硫污染控制区。

第2题: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两控区”是指国家所划定()的范围。
A.酸雨控制区
B.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
C.二氧化氮控制区
D.氮氧化合物控制区


答案:A,B
解析:
该标准中的“两控区”是指《国务院关于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有关问题的批复》中所划定的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的范围。

第3题:

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可以划定为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区的是()

A、尚未达到规定的大气质量标准的区域

B、国务院批准划定的酸雨控制区

C、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

D、尚未达到规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区域、国务院批准划定的酸雨控制区以及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


参考答案:D

第4题: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尚未达到规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区域和国务院批准划定的酸雨控制区、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可以划定为( )控制区。
A 主要二氧化硫排放总量
B 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C 主要二氧化氮排放总量
D 主要一氧化碳排放总量


答案:A
解析:

第5题: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将()划定为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区。
A、尚未达到规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区域
B、国务院批准划定的酸雨控制区
C、国务院批准划定的二氡化硫控制区
D、煤矿区和重金属矿区


答案:A,B,C
解析:
【点评分析】:本题主要考察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区的划定要求。

第6题:

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不能划定为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区的是()。

A.尚未达到规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区域

B.国务院批准划定的酸雨控制区

C.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

D.烟尘控制区


正确答案:D

第7题: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尚未达到规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区域和国务院批准划定的()可以划定为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区。
  A: 二氧化碳控制区
  B: 二氧化硫控制区
  C: 二氧化氮控制区
  D: 酸雨控制区
  E: 一氧化碳控制区


答案:B,D
解析:

第8题: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尚未达到规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区域和国务院批准划定的酸雨控制区、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可以划定为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区。()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答案:正确

第9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尚未达到规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区域和国务院批准划定的( )可以划定为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区。

A.二氧化碳控制区
B.二氧化硫控制区
C.二氧化氮控制区
D.酸雨控制区
E.一氧化碳控制区

答案:B,D
解析:
根据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尚未达到规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区域和国务院批准划定的酸雨控制区、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可以划定为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区。

第10题:

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有权将尚未达到规定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区域和国务院批准划定的酸雨控制区、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划定为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区的是()。

A国务院

B环境保护部

C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E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


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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