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本人北京户籍,前一段时间辞职了,两个月没有工作,所以两个月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现在我已经重新工作了,想补缴之前两个月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吗?如果可以补缴需提供哪些资料?
第2题:
职工买断工龄的补偿金可否补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
第3题:
住房公积金缴存没有达到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的,可以补缴,补缴后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4题:
如何填写《住房公积金补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第5题:
如何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第6题:
单位专办员办理补缴业务需要提供以下哪些材料?()
第7题:
单位以委托银行收款方式汇缴或者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和公积金中心签订(),并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
第8题:
单位最早可补缴从2009年5月起在职期间的住房公积金,2009年5月至2010年11月期间,单位可以为单位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住房公积金应当缴存。
第9题:
单位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手续?
第10题:
我是北京某公司业务经办人,6月未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核对信息。12月06日发现公司所有员工从6月开始就停缴了公积金,请问我们该如何补缴?需提供哪些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