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不得损毁、()、()、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
第2题:
()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3题:
发现燃气安全事故或者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等情况,应当立即告知(),或者向燃气管理部门、公安消防机构等报告。
A、地方政府
B、燃气经营者
C、安全监察部门
D、环境监察部门
第4题: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可能危及燃气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行为,有权予以劝阻、制止。
第5题:
燃气经营者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的,或者未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的,或者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违反该项规定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期限改正,并处()罚款。
第6题: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燃气安全事故或者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等情况的处理规定是什么?
第7题:
燃气经营者未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的,或者未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的,或者未采取措施及时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8题:
为提高燃气经营者应对燃气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实际能力,燃气经营者应结合实际情况编制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内容应侧重燃气管网、场站、燃气设施、燃气器具等事故危险源的定点定位、不同范围的燃气设施及系统的紧急控制措施,对不同燃气安全事故应采取相同的处置方案和措施。
第9题:
燃气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发现燃气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10题:
当发生燃气安全事故时,应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