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国家规定增加的离休费,均可作为计发生活补贴的基数吗?

题目
问答题
凡是国家规定增加的离休费,均可作为计发生活补贴的基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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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离休干部增加的离休费,可以计入一至两个月的生活补贴基数。对吗?


正确答案:正确

第2题:

1993年工改后,计发离休干部1—2个月生活补贴的基数包括哪几部分?


正确答案:离休干部每年按本人离休前标准工资增发1—2个月的生活补贴,1993年工改后计发生活补贴的基数是:
(1)执行机关工资制度的,为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四项之和计发离休费。
(2)事业离休人员,按离休前本人职务工资和津贴的全额发给。

第3题:

实行补贴政策前已离休的职工怎样计发住房补贴?


正确答案:符合条件的可以发放。由单位按职工离退休前的职务计算住房补贴和工龄补贴,报省直房改办审批后可直接发放给职工本人。

第4题:

获准出国定居的离休、退休人员是否发放生活补贴费?


正确答案:对已获准出国定居的离休、退休人员可以按国发〔1985〕6号和52号文件的规定发给生活补贴费。本通知适用于已获准到港澳地区定居的离休、退休人员。

第5题:

离休干部每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离休费不可以作为“一至两个月工资”生活补贴的基数。


正确答案:错误

第6题:

中小学教师工资标准提高10%部分可否作为计发离休、退休费的基数?


正确答案:1987年10月以后离、退休中小学和幼儿教师,提高10%的部分均可作为计发离休、退休费基数。计发时间从1987年10月1日开始实行。

第7题:

离休干部一次性抚恤金以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的离休费为基数计发。


正确答案:错误

第8题:

地区生活补贴、因工残废补助费可否作为计算退休、退职生活费的基数?


正确答案:企业职工退休、退职时,按照本人标准工资计算退货遇、退职生活费时,可以将地区生活补贴,因工残废补助费与本人标准工资合并作为计算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基数。

第9题:

离休干部增加的离休费,是否可以计入一至两个月生活补贴的基数()?

  • A、可以
  • B、不可以
  • C、不一定

正确答案:A

第10题:

列入交纳党费计算基数的离退休费总额包括()。

  • A、离退休时计发的基本离退休费;
  • B、离退休后历次按国家规定增加的基本离退休费之和;
  • C、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补贴;
  • D、护理费。

正确答案: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