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某老同志,1929年6月出生,1947年3月参加革命工作,1985年工改前为行政15级,1986年在某企业离休,离休前担任正处级职务。其离休后,可以享受什么待遇?根据离休干部生活待遇略为从优的要求以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生活上还可享受哪些待遇?
第2题:
哪些干部离休后,可享受副部长级医疗或住房待遇?
第3题:
干部离休后,“其他各项生活待遇”包括哪些方面?
第4题:
军队离休干部享受安置地国家机关离休干部同等医疗待遇,医疗费按照规定实报实销。
第5题:
哪些干部离休后不能提高待遇?
第6题:
军队离休干部移交地方后享受哪些待遇?
第7题:
工资改革后离休的部分老干部在享受司局级或处级待遇政策时有哪些具体规定?
第8题:
享受部长、副部长级待遇和享受副部长级医疗或住房待遇的,其申报手续如何办理?
第9题:
凡1945年9月2日前参加革命工作,担任过正(县)处级职务的离休干部,可享受()。
第10题:
中央规定,原行政十四级、十八级离休干部提高待遇后,分别享受副厅局级、副县处级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