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论述我国税法对纳税人权利保障的进步与不足。

题目
问答题
论述我国税法对纳税人权利保障的进步与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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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试论述推进党内民主与保障党员权利的关系。


正确答案:

第2题:

联系我国实际,论述法治的权利保障原则。


答案:
解析:
权利保障原则是我国法治的基本原则之一,其内涵包括尊重和保障人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具体而言:尊重和保障人权,促进公民自由意识和能力的提高是法治所有价值目标的归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民主和法治的基本要求,具体包括法律适用上的平等,立法在分配社会资源上的平等,尊重社会主体的多元价值观和生活方式;确认和保障主体的权利和自由是法治的根本目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公权力在社会资源的分配上,要保证权利的分配和义务的分配相一致,公民在行使权利的过程中,必须尊重他人和社会的合法利益。

第3题:

我国现行税法赋予税务机关的权利包括( )。

A.在其授权范围内解释税法

B.经法院批准,搜查纳税人住宅

C.委托代征

D.实施税务行政强制


正确答案:ACD
解析:税法中规定,税务机关的权利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征税权、税法解释权、估税权、委托代征权、税收保全权、强制执行权、行政处罚权、税收检查权、税款追征权。B不是税务机关的权利。

第4题:

问答题
试论述私权利与公权利,权利与权力。

正确答案: 以权利主体为标准,可以将权利分为私权利和公权利两类。私权利通常是指以满足个人需要为目的的个人权利。公权利则是指以维护公益为目的的公共团体及其责任人在职务上的权利。
①权力的拥有者只能是表现出强制力和支配力的专门机关、执行职务的公职人员或对内的社会集团的代表,公民不能成为权力主体;而权利主体却是公民个人,国家或集团在成为权利主体的时候,已是与公民平等的在法律上的被人格化了的“人”。
②权力的内容重在“力”上,表现为某种形式的强制或管理。权利的内容则侧重于“利”,表现为权利人要求实现的价值。
③二者指向对象的确定程度不同。权力的指向对象是
特定的,管理活动与支配行为必定有具体的承担人,且权力拥有者与权力对象地位不平等。权利指向的对象,在一部分法律关系中是特定的,而在另一部分法律关系中又是不特定的,权利关系中的权利人与义务人地位是平等的,不像权力关系那样存在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
④法律对权力和权利的要求不同。权力与职责相对应,职务上的责任是公权力的义务,法律要求权力变为职责,职责是不能放弃的,弃置权力将构成渎职。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法律准予权利的能动性,使权利人对权利获得了随意性,放弃权利被认为是行使权利的表现。私权利和公权利在运行的时候经常发生冲突,每当这种情况出现,就需要否定其中的一个,谁超越了法定界限就将成为被否定的对象。
解析: 暂无解析

第5题:

论我国《企业破产法》(2006)的进步与不足。


正确答案: 与《企业破产法(试行)》相比较,《企业破产法》(2006)的进步与不足表现在:
(1)立法目的规定为“规范企业破产行为,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并将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置于优先地位。说明公平是破产应当实现的最为重要的目标,同时也是破产程序始终贯彻的基本原则。而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利益始终是我国破产立法强调的宗旨。
(2)将适用范围扩大到承担有限责任的各种所有制的企业法人,而不仅仅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
(3)将破产原因界定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而不是单纯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资不抵债为标准判断企业是否具备破产原因。
(4)将破产案件的适用程序扩展到由清算、和解和整顿二种增加为破产清算、重整、和解三种。
(5)设立重整制度,对有拯救希望的企业法人以再生的机会,并对重整保护期间及其财产和营业管理、重整计划的制定、通过、批准和执行作了详细规定。
(6)设立破产管理人制度,并规定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同时指定管理人,即行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和事务。
(7)规定了破产程序开始后为全体债权人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负担的共益债务,并规定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偿还的原则。
(8)设立债权人委员会作为破产监督人,监督破产程序的进行,实现债权人的自治需求。
(9)扩大了追加分配的财产范围,最大限度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
(10)规定了包括破产欺诈在内的七种破产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11)慎重地协调了破产程序中的职工债权和担保权的关系,同时对有限制的职工债权规定了特别保护。
(12)为本法实施前国务院规定的期限和范围内的国有企业实施破产的特殊事宜作了特别规定,为解决国有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留有余地。
(13)对金融机构实施破产进行特殊规定,使金融机构的破产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第6题:

下列有关税法的概念,说法正确的是( )。

A.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来调整纳税人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B.制定税法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C.税法的特征是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

D.税法是国家凭借其权力,利用税收工具参与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分配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正确答案:D

第7题:

法治供给不足与民众期待之间形成一定的张力,并进而产生两种社会结果:()

  • A、民众权利受损与中下层民众权利受损
  • B、权利无法得到法律保障与突发事件
  • C、民众失去对政府的信任与群体性危机事件频频出现
  • D、民众失去对政府的信任与权利无法得到法律保障

正确答案:C

第8题:

税收法律关系,是指由税法确认和保护的在征税主体与纳税人之间的基于税法事实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正确

第9题:

在我国增值税法中,我国对一般纳税人实行()。

  • A、购进扣税法
  • B、简易征收法
  • C、累进扣除法
  • D、复合计税法

正确答案:A

第10题:

问答题
论述私权利与公权利,权利与权力。

正确答案: 以权利主体为标准,可以将权利分为私权利和公权利两类。私权利通常是指以满足个人需要为目的的个人权利。公权利则是指以维护公益为目的的公共团体及其责任人在职务上的权利。
①权力的拥有者只能是表现出强制力和支配力的专门机关、执行职务的公职人员或对内的社会集团的代表,公民不能成为权力主体;而权利主体却是公民个人,国家或集团在成为权利主体的时候,已是与公民平等的在法律上的被人格化了的“人”。
②权力的内容重在“力”上,表现为某种形式的强制或管理。权利的内容则侧重于“利”,表现为权利人要求实现的价值。
③二者指向对象的确定程度不同。权力的指向对象是特定的,管理活动与支配行为必定有具体的承担人,且权力拥有者与权力对象地位不平等。权利指向的对象,在一部分法律关系中是特定的,而在另一部分法律关系中又是不特定的,权利关系中的权利人与义务人地位是平等的,不像权力关系那样存在服从与被服从的关系。
④法律对权力和权利的要求不同。权力与职责相对应,职务上的责任是公权力的义务,法律要求权力变为职责,职责是不能放弃的,弃置权力将构成渎职。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法律准予权利的能动性,使权利人对权利获得了随意性,放弃权利被认为是行使权利的表现。私权利和公权利在运行的时候经常发生冲突,每当这种情况出现,就需要否定其中的一个,谁超越了法定界限就将成为被否定的对象。
解析: 暂无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