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5
10
20
第1题:
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的,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 )年内,进行纳税调整。
A.3
B.5
C.10
D.15
第2题: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下列关于特别纳税调整中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B.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税务机关与企业协商、确认后,达成预约定价安排
C.企业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税务机关应责成其重新提供
D.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减少其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第3题:
下列关于加收利息,符合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有( )。
A.税务机关依照规定进行特别纳税调整后,除了应当补征税款外,并按照国务院规定加收利息
B.应当对补征的税款,自税款所属纳税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的期间,按日加收利息。加收的利息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C.利息,应当按照税款所属纳税年度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与补税期间同期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加10个百分点计算
D.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附送了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的,可以只按规定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
E.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安排的,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5年内,进行纳税调整
第4题: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的,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 )内,进行纳税调整。
A.3年
B.5年
C.8年
D.10年
第5题:
A.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调整
B.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
C.企业不提供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D.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6题: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安排的,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年内,进行纳税调整。
A、三
B、五
C、二
D、十
第7题:
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安排的,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起( )年内,进行纳税调整。
A.三
B.五
C.二
D.十
第8题:
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支付价款、费用的,税务机关自该业务往来发生的纳税年度起3年内进行调整:有特殊情况的,可以自该业务往来发生的纳税年度起( )年内进行调整。
A.5
B.7
C.10
D.15
第9题:
下列关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处理正确的有( )。
A.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调整
B.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
C.企业不提供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资料,或者提供虚假、不完整资料,未能真实反映其关联业务往来情况的,税务机关有权依法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D.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企业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与其关联方之间业务往来的定价原则和计算方法,税务机关与企业协商、确认后,达成预约定价安排
第10题:
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支付价款、费用的,税务机关白该业务往来发生的纳税年度起3年内进行调整;有特殊情况的,可以自该业务往来发生的纳税年度起( )年内进行调整。
A.5
B.7
C.10
D.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