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年龄16周岁,接受叔叔遗赠10万元,靠此款丰衣足食,李某()。

题目
单选题
李某年龄16周岁,接受叔叔遗赠10万元,靠此款丰衣足食,李某()。
A

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

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D

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B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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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李某年龄16周岁,接受叔叔遗赠的10万元,靠此款丰衣足食,李某( )。

A.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D.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正确答案:C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据此,可以看出李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2题:

李某年龄16岁,接受叔叔遗赠10万元,靠此款丰衣足食,李某( )。

A.视为法定代理人

B.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D.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正确答案:C
民法中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①10周岁以上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但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就是16岁以上18岁以下已经工作了的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②身体有缺陷(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心理有缺陷的人不算)以及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的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精神病的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刑法》中的限制行为能力人有:年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人、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患有间歇性精神病的人。李某接受的遗产并非自己的劳动所得,所以李某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故选C。

第3题:

李某生前立遗嘱将一件古玩赠给马某,李某死亡后马某表示接受遗赠,在遗产分割前马某死亡( )。

A.该古玩由李某子女继承

B.该古玩由马某子女继承

C.将该古玩出售,价款由李某、马某子女继承

D.如李某子女同意方可由马某子女继承。


参考答案:B

第4题:

共用题干

李某15周岁,长相成熟,常被陌生人误认为已满20周岁,一日,其在国外的叔叔赠与李某5000元人民币,李某欣然接受,并用其中的60元购买了《英汉双解词典》一本,用4000元购买了电脑一台,再将剩下的940元授权好友张某以其(李某)名义购买物品,上述行为均未告知李某父母。有关这些行为效力的说法,错误的是:()
A:接受叔叔赠与的行为效力未定
B:购买《英汉双解词典》的行为效力未定
C:购买电脑的行为效力未定
D:授权张某的行为效力未定

答案:A,B,D
解析:
本题涉及狭义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之间的区别以及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和表见代理人签订的合同的效力,另外还涉及无权代理和无权处分的区别。在本案中我们无法看出甲对丙有授权,因此,丙出售的行为欠缺相应的代理权,因此应当构成无权代理,而非表见代理。


李某15周岁,为限制行为能力人,长相让人误认为已成年并不影响对他的行为能力的认定。对限制行为能力人所为民事行为效力的认定,可依以下3个法条:《民法通则》第12条、第58条的规定,《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李某和其叔叔之间的赠与合同属于李某纯获利益的合同,所以该行为有效。李某和商店之间买卖《英汉双解词典》的合同属于与李某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因此,该合同也有效。而李某购买电脑的合同则超出了其行为能力范围,须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因此是效力未定行为。而李某授予张某代理权的行为属于单方民事行为,应适用《民法通则》而非《合同法》,该行为属无效而非效力未定。因此,A、B、D三项说法错误,当选。


虽然柯益公司的销售人员有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但是陆某登录网站了解到了洪雅楼盘的真实销售情况,是基于自己的真实意愿决定购买的,因此陆某和柯益公司之间的房屋预售合同不存在瑕疵问题,是合法有效的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甲乙为了少缴税费等非法目的而订立的价格为30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该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甲乙之间签订的价格为58万元的房屋买卖合同意思表示一致、真实有效,合同成立并生效。该合同不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合同,不需房产部门的批准。因此B、C两项正确,A、D两项错误。

第5题:

王某的叔叔是香港的富翁,王某满16周岁那年,接受其叔叔遗赠的10万元,靠此款生活,王某( )

A.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B.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D.以上选项都不对

答案:B
解析:
《民法通则》第十一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选B。

第6题:

李某携其父及其子小东外出旅游,因发生车祸三人当场死亡。李某之妻陈某闻讯心脏病发作死亡。李某的母亲和岳父料理完丧事之后,就李某等人的遗产发生纠纷。李某之母认为所有财产都是自己家的,要求继承全部遗产,而陈某之父则要求继承陈某的遗产,双方争执不下,诉至法院。法院受理此案后,经过调查发现,李某的父亲有个人财产6万元,李某以及其妻陈某、其子小东共有财产价值16万元,其中小东生前接受赠与1万元,则就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之母应继承14万元,陈某之父应继承8万元

B.李某之母应继承11万元,陈某之父应继承11万元

C.李某之母应继承10万元,陈某之父应继承12万元

D.李某之母应继承6万元,陈某之父应继承16万元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查的是继承人的顺序和范围。首先,应当对各被继承人的遗产数额和继承人范围予以明确。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在本案中,李某与父亲、儿子在车祸中一并遇难,无法确定每个人死亡的具体时间,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的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也就是说本案中应推定李某的父亲先死亡,然后是李某,最后是李某之子小东。在这种情况下,本案应当首先明确李某父亲的6万元遗产归属,按照《继承法》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李某和母亲是这6万元遗产的继承人,每人3万元。其次应当明确李某的遗产归属,在李某一家三口的原有财产中,除去儿子小东的1万元,剩余财产的一半即7.5万元为李某的个人财产;而李某又继承了父亲的遗产3万元,这3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应有一半即1.5万元归妻子陈某所有,另一半才归李某所有。所以,李某的个人遗产数额为9万元。有权利继承李某遗产的是李某的母亲、儿子小东和妻子陈某,每人继承3万元。第三,应当明确小东的遗产归属及其数额,小东的原有财产1万元,加上其继承李某的3万元,共4万元遗产,应由其母陈某继承。在本案中陈某个人财产是7.5万元加上1.5万元共为9万元,继承的遗产为3万元加上4万元,其财产总额为16万元,其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只有陈某之父,所以李某的岳父可以继承陈某的全部遗产。李某的母亲可以分得遗产6万元。

第7题:

李某(12岁),其叔叔(30岁)赠与其一台价格3000元的数码相机。因李某与其同学刘某关系甚好,李某便将该数码相机转卖给刘某。下列有关该事件的论述中正确的有( )。

A.李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接受赠与的行为无效

B.李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出卖行为效力未定

C.李某在征得其父亲同意后,可以出卖数码相机

D.李某在征得其叔叔同意后,可以出卖数码相机


正确答案:BC
李某虽然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其可以发生与其年龄、智力相符或者纯获利益的行为,所以A选项不对;李某的法定代理人为其父亲,因此能否出卖该相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追认,故D选项不正确。

第8题: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李某的父母已经死亡的。下面可以成为李某的监护人的是()

A、李某尚未满16周岁的姐姐

B、李某所在地的居委会

C、李某患有严重精神病的叔叔

D、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

第9题:

李某是我国公民,跟随其父母在某太平洋岛国A国生活。2008年9月,刚满15周岁的李某进入A国公民吉姆家窃取了价值3000多元人民币的财物。根据A国的法律,凡盗窃他人财物者,将被剁去一只手的拇指、食指和中指。(事实一)
李某知道A国的法律规定后,心里害怕,就以想回国上学为由,央求其父母将其送回国。2009年1月,李某的父亲为李某购买了机票,让李某独自回国投靠其叔叔李某明。临行前,李某的父亲将300克海洛因交给李某,让李某放在内衣裤里捎回国交给其叔叔李某明。李某的父亲将李某送到机场,李某到国内下飞机后,其叔叔李某明将李某接回家。到家后,李某将300克海洛因交给了李某明。(事实二)
李某在国内上学的业余时间,其叔叔李某明教会了李某开大型拖拉机,并教会了李某简单的拖拉机修理技术。李某明经常让李某开着家里的大型拖拉机干农活,还经常让李某干一些超过其体力承受范围的重农活。李某稍有不从,李某明就对李某打骂,李某对李某明心生怨恨。2011年2月27日,李某知道李某明第二天要开着拖拉机去城里买化肥,就事先将家里大型拖拉机的一个关键零件卸下。第二天,李某明开着家里的大型拖拉机去买化肥的过程中,因李某卸下了关键零件致使大型拖拉机遭撞毁,一位行人被撞死,李某明也身受重伤。2011年3月10日,李某到公安机关如实交代了自己破坏家里的大型拖拉机一事和以前的所有违法行为,并揭发了李某明和魏某经常合伙贩卖毒品的事实,司法机关认为李某行为构成了自首,并有重大立功表现。(事实三)
请回答下列题。

关于事实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查看材料

A.李某可能构成走私毒品罪
B.李某可能构成运输毒品罪
C.根据我国《刑法》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李某应对事实二中携带毒品的行为负刑事责任
D.根据我国《刑法》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李某对事实二中携带毒品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答案:A,D
解析:
本题考查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理解和我国刑法对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人应负刑事责任的规定。李某携带毒品跨越国境进入我国,可能构成走私毒品罪。运输毒品,是指在我国领域内转移毒品。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只对贩卖毒品等8种犯罪行为负责,而对走私毒品犯罪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第10题:

张某的叔叔于1990年5月3日病故,叔叔死前立有遗嘱,将自己的全部财产留给张某,张某知道内容,心里很高兴,但却一直表现无所谓的样子,过了近3个月,张某也未明确表示要不要叔叔的遗产,张某的行为(  )。

A.视为接受遗赠
B.推定接受遗赠
C.视为放弃遗赠
D.推定放弃接受遗赠

答案:C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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