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经原批准机关批准
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告
由市、县人民政府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告
终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撤销建设用地批准书
下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未按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动工开发建设的用地单位,连续2年以上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予以公告。(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第4题:
对未按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动工开发建设的用地单位,连续两年以上未使用的,无偿收回该土地需要做的工作包括()。
第5题:
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程序中,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向建设单位颁发()。
第6题:
第7题:
土地闲置满()年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市和县人民政府可以无偿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8题:
第9题:
对未按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动工开发建设的用地单位,连续两年以上未使用的,无偿收回该土地需要做的工作包括( )等。
第10题:
已办理审批手续的建设用地,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哪个部门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