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张某与王某因口角发生扭打,张某将王某打成重伤。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被害人王某同时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一审宣判后,本案的刑事部分既没有上诉也没有抗诉,王某对本案附带民事部分提起了上诉,在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况下,二审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本案的刑事部分有错误,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题目
问答题
张某与王某因口角发生扭打,张某将王某打成重伤。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被害人王某同时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一审宣判后,本案的刑事部分既没有上诉也没有抗诉,王某对本案附带民事部分提起了上诉,在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况下,二审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本案的刑事部分有错误,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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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赵某因琐事故意伤害李某,李某向某县法院对赵某提起自诉,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某县法院经过审理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一年,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李某三万元,李某不服,认为判处一年有期徒刑过重,提出上诉。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某县法院立案后,发现李某缺乏证据,某县法院应当说服李某撤回起诉

B.在一审程序中,李某要求撤回自诉,某县法院应当准许

C.在二审程序中,李某对刑事部分提出反诉,法院可以进行调解

D.李某对刑事部分不服上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后,附带民事部分也不生效


参考答案:ABCD

第2题:

张某故意伤害一案,被害人李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审判决张某有期徒刑5年,赔偿李某2000元。李某认为赔偿数额太少了,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查看材料

A.二审法院不仅要审查一审判决的民事部分。还要审查刑事部分
B.一审判决的刑事部分,在上诉期满就发生法律效力
C.在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结前,张某可以暂缓送监执行
D.如果发现一审判决的刑事部分有错误,应对该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第二审审理程序。《刑诉解释》第313条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经审查,第一审判决的刑事部分并无不当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只需就附带民事部分作出处理;第一审判决的附带民事部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应当以刑事附带民事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故A项正确。《刑诉解释》第314条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上诉的,第一审刑事部分的判决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应当送监执行的第一审刑事被告人是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在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结前,可以暂缓送监执行。故B、C项正确。《刑诉解释》第331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发现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刑事部分确有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刑事部分进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故D项正确。

第3题:

某区人民法院对张某抢劫王某一案作出了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在一审宣判后,只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就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刑事部分生效后,如果二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一审判决中的刑事部分确有错误,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当按照第二审程序对刑事部分和附带民事部分一并作出处理

B.当按照第二审程序对附带民事部分进行审理,然后再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刑事部分进行审理

C.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刑事部分进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

D.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正确答案:C
参见《刑诉解释》第249、260、262条。

第4题:

(2008年)案情:张某与王某因口角发生扭打.张某将工某打成重伤。检察院以故意伤 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被害人王某同时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问题:
1.如果一审宣判后,张某对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诉.王某对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诉, 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本案的刑事部分和附带民事部分认定事实都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应当如何处理?
2.如果一审宣判后,检察院对本案刑事部分提起了抗诉,本案的附带民事部分没有上诉。 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本案民事部分有错误,第二审人民法院对民亊部分应如何处理?
3.如果一审宣判后,本案的刑事部分既没有上诉也没有杭诉,王某对本案附带民事部 分提起了上诉,在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况下,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本案 的刑事部分有错误,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
4.如果一审官判后.王某对附带民事部分判决上诉中增加了独立的诉讼要求,张某在 二审中也对民事部分提出了反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5.如果在一审程序中,法院审查王某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后.认为不符合提起附 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6.如果法院受理了附带民事诉讼,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对 一审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
解析:

本题直接考核《刑事诉讼法》的法律条文规定,比较简单。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司法机 关坚持“全案审查”和“有错必纠”的原则,只要发现了适用法律错误,就应当依法改正. 但因案件具体情况的不同,处理起来颇有差异。例如.二审程序中合议庭可能圈于 “上诉不 加刑”原则而不能纠正量刑过轻的问题,必须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加以处理。
以下分情况予以具体介绍:
1.公诉案件
(1)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刑事部分提出上诉、抗诉.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已经发生法律 效力的案件,如果发现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中的民事部分确有错误,应当对民事部分按照审判 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2)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上诉、杭诉案件,刑事部分已经生效的, 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査。
①如果第一审刑事判决部分并无不当,则只需就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作出处理。
②如果第一审判决附带民事部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当以刑事附带民事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抗诉。
③如果第一审判决或裁定中的刑事部分确有错误,应当对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 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
(3)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上诉、抗诉案件,如果发现刑事和民事部分均有 错误需依法改判的,应当一并改判。
(4)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的案件,原告一方要求增加赔偿数额 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进行调解。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反悔的,第二 审人民法院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判决或裁定。
(5) 二审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第一审被告人提出反诉的, 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 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2. 自诉案件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的刑事自诉案件,应当依法作出判决、裁定;附带民事部分 可以调解结案。

1.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二审判决中一并改判。
2.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民事部分按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3.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诉讼部 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
4.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 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5.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条件规定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6.(1)调解应当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审判人员应当及时制 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2)调解达成协议并当庭执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记人笔录,经双方当事 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
(3)经调解无法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诉 讼一并判决。

第5题:

张某因与李某有隙,将李某打成重伤。在公安机关对此故意伤害案侦查终结之后,人民检察院向同级法院提起公诉,同时,李某也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判决之后,李某认为赔偿数额太少,就民事部分提出上诉。检察院未提出抗诉,被告人也未提出上诉。请问,下列对该案件的处理方法的表述,正确的有:( )
A. 二审案件只须审查附带民事诉讼
B.在上诉期满后,第一审刑事部分判决生效
C.如果第一审附带民事部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刑事部分亦无不当,则应以刑事附带民事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D.第一审刑事判决需要等二审判决或裁定作出之后,才能确定其效力


答案:B,C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二审的全面审查原则、刑事 附带民事诉讼上诉的效力问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22条以及《刑诉解释》第249条的规定,审理附带民事诉讼的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如果第一审判决的刑事部分并无不当,第二审人民法院只须就附带民事诉讼提出上诉的部分作出处理。如果第一审判决附带民事部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应当以刑事附带民事栽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抗诉。 由此可见,A项错误,C项正确。《刑诉解释》第250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提出上诉的,第一审刑事部分的判决,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应当送监执行的第一审刑事被告人是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在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未审结前,可以暂缓送监执行。因此,B项正确,相应地D项则是错误的。

第6题:

案情:张某与王某因口角发生扭打,张某将王某打成重伤。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被害人王某同时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考试大收集整理


正确答案:

1.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二审判决中一并改判。
2.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民事部分按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3.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
4.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5.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条件规定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6.
(1)调解应当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审判人员应当及时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2)调解达成协议并当庭执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记入笔录,经双方当事人 审判人员 书记员签名或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
(3)经调解无法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诉讼一并判决。

第7题:

人民法院对路某故意伤害方某一案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后,人民检察院未抗诉,路某未上诉,方某对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因被害人上诉引起第二审程序,故本案刑事部分判决在上诉期满后不发生法律效力
B:本案刑事部分判决在上诉期满后发生法律效力
C: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本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进行全面审查后作出判决或者裁定
D:本案刑事部分判决和附带民事部分判决一起发生法律效力

答案:B
解析:
根据《刑诉解释》第314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上诉的,第一审刑事部分的判决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8题:

在交通肇事案中,16岁的被害人张某在一审曾经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审判决后,张某的母亲对附带民事部分提起上诉,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的母亲无权对附带民事部分提起上诉

B.张某母亲的上诉不影响刑事部分的生效

C.人民法院也应当对刑事部分进行审理

D.张某母亲无权对刑事部分提起上诉


正确答案:B
《刑诉解释》第249条:“审理附带民事诉讼的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如
果第一审判决的刑事部分并无不当,第二审人民法院只需就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作出处理。如果第一审判决附带民事部分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应当以刑事附带民事裁定维持原判,驳回上诉、抗诉。”第250条:“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只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提出上诉的,第一审刑事部分的判决,在上诉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应当送监执行的第一审刑事被告人是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在第二审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结前,可以暂缓送监执行。”

第9题:




(本题20分)


案情:张某与王某因口角发生扭打,张某将王某打成重伤。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被害人王某同时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问题:


1.如果一审宣判后,张某对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诉,王某对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诉,第二审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本案的刑事部分和附带民事部分认定事实都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应当如何处理?


2.如果一审宣判后,检察院对本案刑事部分提起了抗诉,本案的附带民事部分没有上诉。第二审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本案民事部分有错误,二审法院对民事部分应如何处理?


3.如果一审宣判后,本案的刑事部分既没有上诉也没有抗诉,王某对本案附带民事部分提起了上诉,在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况下,二审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本案的刑事部分有错误,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4.如果一审宣判后,王某对附带民事部分判决上诉中增加了独立的诉讼请求,张某在二审中也对民事部分提出了反诉,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5.如果在一审程序中,法院审查王某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后,认为不符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6.如果法院受理了附带民事诉讼,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对一审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
解析:

(本题20分)



1.第二审法院应当在二审判决中一并改判。


2.第二审法院应当对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3.第二审法院应当对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


4.第二审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5.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条件规定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6.(1)调解应当在双方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2)调解达成协议并即时履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当制作笔录,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3)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诉讼一并判决。


【考点】


对上诉案件审理后的处理;对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处理;对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处理;对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处理;对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处理;对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处理


【详解】


1.《刑事诉讼法》第225条规定: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上诉、抗诉案件,如果发现刑事和附带民事部分均有错误需依法改判的,应当一并改判。本案中,张某和王某分别对刑事部分和民事部分提起了上诉,根据前述规定,第二审法院应当对一审判决的刑事部分和附带民事部分一并直接改判。


2.一审宣判后,检察院对刑事部分提起了抗诉,本案的附带民事部分没有上诉,上诉期满后,附带民事部分独立生效。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30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刑事部分提出上诉、抗诉,附带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发现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部分确有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附带民事部分予以纠正。故在本案中,二审法院应当对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3.如果一审宣判后,本案的刑事部分既没有上诉也没有抗诉,王某对本案附带民事部分提起了上诉,上诉期满后,刑事部分独立生效。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31条的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对附带民事部分提出上诉,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发现第一审判决、裁定中的刑事部分确有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刑事部分进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本案中,二审法院应当对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


4.《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32条规定:“第二审期间,第一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第一审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5.《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49条规定:“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以及本解释有关规定的,应当受理;不符合的,裁定不予受理。”因此,如果一审时王某不符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条件,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


6.《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5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达成协议并即时履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当制作笔录,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第154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诉讼一并判决。”


第10题:

案情:
李某和王某共同抢劫致人死亡,被某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一审后李某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王某被判有期徒刑10年。
问题:
1.一审结束后如果被告人都没有上诉,检察院也没有抗诉,李某的一审判决中级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分别应当如何处理?
2.如果李某上诉了,王某没有上诉,问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
3.如果李某和王某都未上诉,检察院也未抗诉,但是被害人的妻子对附带民事诉讼提起上诉,则李某和王某的判决效力如何?如果高级人民法院发现王某的刑事判决部分有错,应如何处理?
4.如果李某上诉,检察院未抗诉,二审发现一审应当适用限制减刑而未适用的,二审法院该如何处理?
5.如果一审对李某适用了限制减刑,李某上诉,二审法院发现本案不应当适用限制减刑,二审法院该如何处理?
6.如果中级人民法院对李某适用了限制减刑,没有上诉和抗诉,高级人民法院在核准李某的判决时认为本案不应当适用限制减刑,应如何处理?


答案:
解析:
1.根据《刑诉解释》第345条第1款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未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应当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同法第349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应当裁定核准;(2)原判认定的某一具体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存在瑕疵,但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执行并无不当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的判决、裁定;(3)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过重的,应当改判;(4)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依法改判;(5)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的,可以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依照《刑诉解释》第220条规定审理后依法改判;(6)原审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故本案中,对于李某的判决,中级人民法院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应当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应当裁定予以核准;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依法改判;认为原判量刑过重的应当依法改判。
2.高级人民法院应按二审程序对王某的一审判决进行审查。理由是: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二审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3.本题考查了附带民诉案件的二审。
(1)高级人民法院应按死刑复核程序处理李某的一审判决。理由是: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其刑事部分与民事部分可以独立提出上诉,如果只对民事部分提出上诉,其效力不影响刑事部分的效力,高级人民法院对李某死刑判决不适用二审程序,而应按死刑复核程序处理。(2)对于王某的判决,上诉期满后发生效力。(3)如果高级人民法院在二审中发现王某的刑事判决有错,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处理,并将民事部分一并审理。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第1款的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上诉案件,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应当限制减刑的,不得直接改判,也不得发回重新审判。确有必要限制减刑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故本案二审不能适用限制减刑,只能维持原判。确有必要限制减刑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的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复核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的案件,认为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适当,但判决限制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撤销限制减刑。故二审法院应当直接改判,撤销限制减刑。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的规定,应当改判,撤销限制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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