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甲公司因合同违约被乙公司起诉,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尚未收到法院的判决。乙公司预计很可能在诉讼

题目
单选题
2015年11月,甲公司因合同违约被乙公司起诉,2015年12月31日,甲公司尚未收到法院的判决。乙公司预计很可能在诉讼中获胜,并可获得赔偿200万元。甲公司咨询了律师后,认为很可能败诉,需要支付的赔偿金额为160万元至240万元之间的某一金额,且这个区间内每个金额的可能性都相同。另外此案的诉讼费为3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Ⅰ.甲公司应该确定营业外支出200万元 Ⅱ.甲公司应该确认其他应付款200万元 Ⅲ.甲公司应该确认管理费用3万元 Ⅳ.乙公司可以确认或有资产200万元 Ⅴ.乙公司可以确认其他应收款200万元
A

Ⅰ、Ⅲ

B

Ⅰ、Ⅲ、Ⅳ

C

Ⅱ、Ⅲ、Ⅳ

D

Ⅰ、Ⅲ、Ⅴ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A
解析: Ⅰ项,对于连续等概率的赔偿金额的最佳估计数应当取其算术平均值即200万元,计入营业外支出。Ⅱ项,该事项属于或有事项,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且预计负债的入账价值为203万,包括诉讼费在内。Ⅲ项,诉讼费应当计入管理费用。Ⅳ、Ⅴ两项,乙公司不应当确认或有资产,不满足资产的定义,更不应该确认为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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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乙两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电脑的合同,乙公司因故违约,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判决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拒不执行判决,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关于此案中的法律关系,下列表述中能够成立的是哪一项?

A.法院对乙公司强制执行的法律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

B.甲、乙两公司之间的合同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

C.甲、乙两公司分别作为诉讼的原、被告是纵向法律关系

D.,法院与甲、乙两公司在诉讼中的法律关系是横向法律关系


正确答案:B
9.【答案】B 【考点】 法律关系的种类【解析】 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在法律上与当事人并不处于平等的地位,法院对乙公司强制执行的法律关系是保护性法律关系,所以A错误,不当选。甲、乙两公司作为诉讼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它们之间的合同关系属于调整性法律关系,所以B正确,为应选项。甲、乙两公司分别作为诉讼的原、被告是横向法律关系,所以C错误,不当选。法院在诉讼中与两公司的法律关系是纵向(隶属)法律关系,印在不平等的法律主体之间建立的权力服从关系,所以D错误,不当选。

第2题:

甲公司代位乙公司向丙公司提起代位权诉讼,乙公司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对甲公司的债权提出异议,经法院审查该异议成立。此时,法院的下列做法中,错误的是( )。 A.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 B.裁定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C.裁定不予受理甲公司的起诉 D.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正确答案:ACD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法院对起诉的处理。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39条规定,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因此,正确答案是ACD。

第3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后乙公司违约。甲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不执行判决,由法院强制执行。关于此案中的法律关系,表述正确的是()。

A、法院对乙公司强制执行的法律关系是调整性法律关系

B、法院与甲、乙公司在诉讼中法律关系是平权法律关系

C、甲、乙公司分别作为诉讼的原告、被告是纵向的法律关系

D、甲、乙公司的合同关系是调整性的法律关系


参考答案:D

第4题:

A地甲公司与B地乙公司签订一份书面购销合同,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冰箱200台,每台价格是1500元。双方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甲公司在收到货物后的10日内付款,合同的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10%,并且约定了因合同发生纠纷由合同签订地C地的法院管辖。但是,在合同签订后,乙公司因为资金不足发生生产困难,其没有能够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货物。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乙公司拒绝,双方发生争议,甲公司提起诉讼,问题:
(1)如果甲并未向合同签订地C地法院提起诉讼,而是向离其较近的D地法院提起诉讼。乙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应诉答辩,D地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
(2)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仅仅约定了合同的履行地为C地,并没有约定管辖协议,此时甲公司应当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3)如果甲公司并未与乙公司签订书面的管辖协议,而是口头约定由C地法院管辖,此后甲公司反悔,选择了向合同履行地D地法院起诉。此时D地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
(4)如果乙公司已经交付了货物,合同的实际履行地是D地。但是,甲公司没有能够按时支付价款,双方发生争议,乙公司提起诉讼。此时,乙公司向D地的法院提起了诉讼,甲公司应诉答辩没有提出异议。此时D地的法院是否因此而享有管辖权?
(5)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而是在合同发生纠纷后,才书面约定了合同签订地的法院为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此时的管辖协议是否有效?


答案:
解析:
(1)D地法院具有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7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内未提出管辖权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2)甲公司应当向被告所在地B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协议,那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条的规定,合同纠纷应当由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是,根据《民诉解释》第18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而且双方当事人的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当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件中的合同没有实际履行,且按照题干的假设,合同中约定的合同履行地与原告住所地和被告住所地均不同,则原告只能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向B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D地法院具有管辖权。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的规定,合同案件的协议管辖必须通过书面的形式确定。
(4)此时D地的人民法院取得管辖权。虽然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但是原告没有向约定的管辖法院提起诉讼,被告在答辩期间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应当视为双方当事人放弃了管辖协议。
(5)此时的管辖协议依然有效,因为管辖协议可以作为购销合同的一部分,也可以独立于购销合同。只要当事人双方书面约定,符合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并且不违反法律关于管辖协议的禁止性规定,管辖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

第5题:

甲公司和乙商场签订长期供货合同,约定由丙公司代甲公司供货,每周送货一次,期限2年;丙公司代为送货5个月后,以自己并不对甲公司负有债务为由拒绝继续向乙商场送货。乙商场遂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判决中,符合合同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判决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

B.判决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判决甲公司、丙公司连带承担违约责任

D.判决甲公司、丙公司分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A
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甲公司)应当向债权人(乙商场)承担违约责任。

第6题:

下列事项中,应确认预计负债的有( )。

A.甲公司为其他企业提供债务担保,被担保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B.甲公司因经济纠纷被某企业起诉,至年末法院尚未判决,但法庭调查表明,甲公司违反了有关法规。甲公司律师认为,可合理估计将败诉,并需要支付10万元赔偿金

C.甲公司因替乙公司提供担保,而成为相关诉讼的第二被告,诉讼尚未判决。根据公司律师的意见,甲公司很可能需承担还款连带责任,还款金额很可能为100万元

D.甲公司生产过程中因工艺落后造成环境污染,被周边村镇起诉,要求赔偿损失500万元。该诉讼尚未判决。甲公司律师认为,因情况复杂尚不能可靠估计赔偿金额


正确答案:BC
解析:本题考核预计负债的确认。确认预计负债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选项A,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选项D,金额不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7题:

乙公司将该批电脑中的几台自行留用,因硬盘发生质量问题,导致乙公司的一部分重要资料流失。给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

A.乙公司可以起诉甲公司要求其支付违约金并且赔偿损失

B.乙公司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

C.若乙公司向法院起诉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的,可以向乙公司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D.乙公司应当自损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法院提起违约诉讼

E.乙公司应当自损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


正确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管辖和合同责任的承担。甲公司与乙公司没有约定电脑的质量标准,甲公司提供的电脑要符合一般的质量标准。甲公司提供的电脑出现质量问题,其首先违反了同乙公司的约定。同时造成乙公司的损失,也构成了侵权责任。根据民法规定,权利人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提起诉讼。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诉讼时效都是2年。

第8题:

甲公司因乙公司拖欠货款向A县法院申请支付令,经审查甲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A县法院向乙公司发出支付令。乙公司收到支付令后在法定期间没有履行给付货款的义务,而是向A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承担因其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违约责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支付令失效 

B.甲公司可以持支付令申请强制执行 

CA县法院应当受理乙公司的起诉 

DA县法院不应受理乙公司的起诉 


【答案】AC

  【考点】对支付令的异议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债务人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债权人可以起诉。《民诉意见》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据此可知,债务人乙公司向发出支付令的A县法院起诉的,构成对支付令的异议,该支付令自行失效,甲公司不可以再持支付令申请强制执行。

第9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原材料,双方签订采购合同时约定,跟合同有关的纠纷一律提交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合同签订后,因甲公司拖延支付预付款,乙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且未向人民法院声明有仲裁协议。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不论甲公司是否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均有权继续审理此案

B.如果甲公司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驳回乙公司的起诉

C.如果甲公司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时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驳回乙公司的起诉

D.如果甲公司在判决作出前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驳回乙公司的起诉


正确答案:B
【解析】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第10题:

甲、乙两公司签订了一份家具买卖合同,因家具质量问题,甲公司起诉乙公司要求更换家具并支付违约金3万元。法院经审理判决乙公司败诉,乙公司未上诉。之后,乙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该家具买卖合同无效。对乙公司的起诉,法院应采取下列哪一处理方式?

  

A.予以受理

B.裁定不予受理

C.裁定驳回起诉

D.按再审处理

答案:B
解析:
《民诉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可知,本题中乙公司起诉请求确认家具买卖合同无效的行为,构成了重复起诉,法院应裁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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