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公约》对沿海国的管辖权的具体规定。

题目
问答题
简述《公约》对沿海国的管辖权的具体规定。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1)在领海内。
2)在专属经济区(可设立特定的区域)通知国际组织15个月后,对外国船舶实施。
3)在公海。
4)无管辖权。
5)有采取必要预防措施的权利(1967“托里坎荣号”事件后)。
●采取措施前同其他国家协商(可能受影响的、船旗国)。
●将采取的措施通知到它所知道的所有利益受影响的自然人或法人。
●应保证人命安全,对遇难者提供援助。
●措施与实际损害或有损害危险的情况相适应,应在达到目的后立即停止。
●措施超出了合理需要的范围,有关沿海国应当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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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简述《公约》对200海里以外大陆架上非生物资源开发的具体规定。


正确答案:1)沿海国对200海里以外的大陆架上的非生物资源的开发,应缴付费用和实物。
2)在某一矿址进行的第一个五年生产以后,对该矿址的全部生产每年按比例缴付费用或实物。
3)第六年缴付的比例为矿址产值或产量的1%,以后每年递增1%,至第十二年止,其后每年缴付的比例为7%。
4)某一发展中国家如果是其大陆架所生产的矿物资源的纯输入者,对该种矿物资源免缴这种费用或实物。
5)费用和实物应通过管理局缴纳,管理局应根据公平分享的标准将其分配给本公约的各缔约国,同时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和需要,特别是其中最不发达的国家和内陆国的利益和需要。

第2题:

简述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内的管辖权。


正确答案: 1)人工岛屿和海上有关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使用的专属管辖权;
2)海洋科学研究的专属管辖权;
3)海洋环境保护和保全的专属管辖权;
4)行政管辖权;
5)民事管辖权;
6)刑事管辖权;
7)国际法赋予的其他管辖权。

第3题:

简述《蒙特利尔公约》对非法劫持航空器的犯罪行为及其管辖权的确定。


参考答案:

《蒙特利尔公约》规定:任何人如果非法地和故意地从事下述行为,即是犯罪:(1)对飞行中的航空器内的人采取暴力行为而足以危及该航空器安全;(2)破坏使用中的航空器或使其受损坏,以致不能飞行或足以危及其飞行安全;(3)用任何方法在使用中的航空器内放置或使别人放置装置或物质,可能破坏该航空器或使其受损坏以致不能飞行或足以危及其飞行安全;(4)破坏或损坏航行设备或妨碍其工作,足以危及其飞行安全;(5)故意传送虚假情报,从而危及飞行中的航空器的安全。
《蒙特利尔公约》第5条第1款规定:在下列情况下,各缔约国应采取必要措施对罪行实施管辖权:(1)罪行在该国领土内发生;(2)罪行是针对在该国登记的航空器,或在该航空器内发生的;(3)在其内发生犯罪行为的航空器在该航空器降落时被指称的罪犯仍在航空器内;(4)罪行是针对租来时不带机组的航空器,或是在该航空器内发生的,而承租人的主要营业地,或如承租人没有这种营业地,则其永久居所,是在该国。第2款规定:当被指称的罪犯在缔约国领土内,而该国未将此人引渡给本条第一款所指的任一国家时,该缔约国应同样采取必要措施,对有关罪行实施管辖权。第3款规定:本公约不排斥根据本国法行使任何刑事管辖权。


第4题:

简述咨询管辖权的概念及其具体规定。


正确答案: (1)概念
咨询管辖权是国际法院的另一种管辖权,它是指国际法院作为联合国的司法机关,应有关国际组织或机构的请求,对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权威性的意见。
(2)规定
《联合国宪章》第96条规定,大会和安理会可对任何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经大会授权的联合国其他机关和专门机构,可就其工作范围内的任何法律问题请求国际法院发表咨询意见。

第5题:

简述《公约》对沿海国的管辖权的具体规定。


正确答案: 1)在领海内。
2)在专属经济区(可设立特定的区域)通知国际组织15个月后,对外国船舶实施。
3)在公海。
4)无管辖权。
5)有采取必要预防措施的权利(1967“托里坎荣号”事件后)。
●采取措施前同其他国家协商(可能受影响的、船旗国)。
●将采取的措施通知到它所知道的所有利益受影响的自然人或法人。
●应保证人命安全,对遇难者提供援助。
●措施与实际损害或有损害危险的情况相适应,应在达到目的后立即停止。
●措施超出了合理需要的范围,有关沿海国应当负赔偿责任。

第6题:

沿海国对通过其领海的外国船舶行使刑事管辖权的条件。


正确答案:1)罪行的后果及于沿海国;
2)罪行属扰乱当地安宁或领海的良好秩序的性质;
3)外国船舶的船长或船旗国的外交领事提出请求;
4)为取缔违法贩运麻醉品或精神调理物质所必要。

第7题:

简述《公约》对港口国的管辖权的具体规定。


正确答案:港口国有一定的管辖权:
1)制定有关的特别规定;
2)外国船舶自愿停泊于港口或岸外设施;
3)它国、船旗国或受违章排放行为损害或威胁的国家提出请求;或港口国受到影响,才可提起司法程序。

第8题:

简述《海牙公约》对非法劫持航空器的犯罪行为及其管辖权的确定


参考答案:

《海牙公约》对非法劫持航空器的犯罪行为作了明确规定:凡在飞行中的航空器内的任何人用暴力或暴力威胁,或用任何其它恐吓方式,非法劫持或控制该航空器,或这类行为的任何未遂行为,或是从事这类行为任何未遂行为的共犯即为犯有罪行。《海牙公约》规定各缔约国应采取必要措施对该类罪行实行管辖权:1罪行是在该国登记的航空器内发生的;2在其内发生罪行的航空器在该航空器降落时被指称的罪犯仍在该航空器内;3罪行是在租来时不带机组的航空器内发生的,而乘租人的主要营业地,或如乘租人没有这种营业地,则其永久居住地是在该国。另外。罪犯在缔约国领土内,如该国未将其引渡,该缔约国应同样采取必要措施,对这种罪行行使管辖权。


第9题: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沿海国对专属经济区权利的性质是()。

  • A、管辖权
  • B、占有权
  • C、管制权
  • D、主权权利

正确答案:D

第10题:

简述《公约》对于溯河产卵种群的利用和管理的具体规定。


正确答案:(1)捕捞应只在EEZ外部界线向陆一侧的水域内进行,这一规定引起鱼源国以外的国的经济失调的情形除外。
(2)对于在EEZ以外对该种群的捕捞,有关国家应保持协商,以就这种捕捞达成协议,并适当顾及鱼源国对这些鱼种加以养护的要求和需要。
(3)鱼源国应考虑到捕捞这些种群的其他国家的正常渔获量和捕捞方式,以及进行这种捕捞活动的所有地区,进行合作以尽量减轻这些国家的经济失调。
(4)上述可能引起经济失调的国家经和鱼源国协议后,参加使溯河产卵种群再生的措施者,特别是分担为此用途的费用者,应在捕捞这些种群方面得到鱼源国的特别考虑。
(5)鱼源国应制定适当的管理措施。并和其他有关国达成协议,以执行有关EEZ外该种群的规章。
关于溯河产卵种群总可捕量的确定,鱼源国应和前述(2)、(4)中所指的有关捕捞这些种群的国家协商后确定。
溯河产卵种群洄游进入或通过鱼源国以外的国家的EEZ外部界线向陆一侧的水域的情形下,该国应在养护和管理该种群方面与鱼源国进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