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的新车出了车祸,他认为是选了个尾号为4的车牌号不吉利造成的,这种做法()。

题目
单选题
张某的新车出了车祸,他认为是选了个尾号为4的车牌号不吉利造成的,这种做法()。
A

违背了联系的客观性

B

违背了联系的普遍性

C

违背了事物的普遍性

D

违背了事物的同一性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A
解析: 联系的客观性,就是指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是事物本身固有的,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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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根据以下内容回答7~9题 张某是某公司的生产总监,他平时总是尽力帮助员工。他的一个下属由于家人生病经常缺勤,年底考核时,张某想帮助他,于是在其评估表格的每一项上都填写了优秀,因此这个员工得到了丰厚的年终奖金。而对于其他的员工,张某都给予了较好的评价,即使是对于工作态度较差的员工.也没有记录具体原因。 关于张某在绩效考核中做法的评价,正确的是( )。 A.张某的做法无可厚非,他比较好地平衡了大家的贡献 B.张某的主观意识影响了考核结果的公正性 C.此考核结果可以增加员工对张某的认同感,有利于张某形成良好的人际关系 D.这种直接领导作为唯一评估者的方法,极易受个人主观因素的影响


正确答案:BD
张某在绩效考核中的评价做法有失公平,没有较好地平衡大家的贡献,这就不可能得到员工对张某的认同感,主要是张某的主观意识影响了考核结果的公正性,这也说明了这种直接领导作为唯一评估者的方法,极易受个人主观因素的影响。因此选BD。

第2题:

张军的做法,( )。

A.我认为是与时代相背的

B.我认为是虚伪的表现

C.我估计现实中很少有人这样做

D.如果我是他,也会这样做


正确答案:D

第3题:

15:乘客用车心理以下不包括的是()

A:安全驾驶

B:快捷不抛锚

C:座位干净舒适

D:车牌号是吉利数字


正确答案:D

第4题:

张某诉林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法院通过传真方式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张某收到传真后予以了回复而林某一直未回复。开庭时,张某到庭,林某未到庭,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了缺席判决。法院通过传真方式向张某送达了判决书,而林某下落不明,法院通过公告方式向其送达了判决书。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A.本案法院用传真方式通知当事人开庭的做法是正确的
B.法院缺席判决的做法是正确的
C.法院通过传真方式向张某送达判决书的做法正确
D.法院通过公告方式向林某送达判决书的做法正确

答案:A
解析:
关于简易程序的送达,主要知识点在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易方式传唤当事人、通知证人和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法律文书。但用简便方式送达的开庭通知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已经收到的,不得缺席判决。此处司法解释的规定体现的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简易程序可以用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和证人、送达诉讼文书、审理案件,但是应当保障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权利”这一规定精神。据此,总结该司法解释的要点如下:(1)原则上简易程序中,法院可以用简便方式送达文书;(2)用简便方式送达开庭通知是允许的,但未经当事人确认或者无其他证据证明当事人收到的,不允许缺席判决;(3)不允许用简便方式送达裁判文书。据此,本案中用传真方式通知当事人开庭的做法正确,但未经林某确认而缺席判决的做法错误。同时用传真方式送达判决书的做法错误。故A表述正确,B、C表述错误。简易程序中不允许公告送达,故D选项中法院用公告方式向林某送达判决书的做法错误。补充一点,由于简易程序不允许公告送达,所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法院按照原告提供的被告的送达地址或者其他联系方式无法通知被告应诉的,应当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1)原告提供了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但法院无法向被告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应诉通知书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2)原告不能提供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法院经查证后仍不能确定被告送达地址的,此时可以认定没有明确被告,而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关于简易程序转换为普通程序,应当注意两点,一是简易程序转换为普通程序,文书应当适用裁定书,即法院应当在简易程序审理期限届满前,作出裁定,将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双方当事人。二是审限的计算,在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转换为普通程序后,普通程序的审限应当自立案之日起计算。综上,本题答案为A。

第5题:

在一些西方国家,数字13被认为是不吉利的。()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正确

第6题:

听见乌鸦叫便认为是不吉利的征兆,这是一种( )社会认知归因偏差。


参考答案:拟人化

第7题:

张某因车祸死亡,未立遗嘱,他的母亲和妻子尚在,还育有一儿一女,其遗产的第一继承人可以是( )。

A. ‍张某的上司

B. 张某的妻子

C. 张某的邻居

D. 张某的远方表哥


参考答案:B

第8题:

5:乘客用车心理包括()

A:安全驾驶

B:快捷不抛锚

C:座位干净舒适

D:车辆外形整洁完整

E:车牌号是吉利数字


正确答案:ABCD

第9题:

青年张某在马路上骑车,迎面飞驰过来一辆奔驰,结果张某被撞倒,奔驰畏罪开走。过路人李某见义勇为,将张某送到医院,还垫付了1300元的医药费。同时在场的还有马某,后者细心记下了奔驰的车牌号码,并为此事义愤填膺。关于此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青年张某被撞伤住院,自然有资格状告奔驰车主赔偿医药费,即使他尚不知车主姓名也是一样
B:见义勇为的李某垫付了1300元的医药费,但是他无权起诉奔驰车主,只能向张某讨还这笔钱
C:马某是一名记者,他记下车牌号码,并最终找到了奔驰车主,他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告后者,从而为社会和为张某讨还公道,也给自己创造了绝佳的新闻题材
D:本案张某和李某其实都有权起诉奔驰车主,因为他们都与本案有联系

答案:B
解析:
在这起车祸中,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是张某,李某只是救助和垫付了医药费,他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或者如果张某怠于起诉的话,他可以以无因管理起诉张某,由张某偿还他垫付的医药费,因此B正确而D错误。马某虽然记下车牌号码,并最终找到了奔驰车主,但他只是一个旁观的路人,与本案没有直接利害关系,没有资格作为原告,C错误。至于A,张某明显是原告,但民事诉讼的前提是知道明确的被告,甚至要提供法院明确的送达地址,审理才有可能,而张某不知被告身在何方,不能提起民事诉讼,但是不妨碍公安部门进行刑事诉讼的程序,这也是两种诉讼的区别之一。

第10题:

张A是一个十分聪明的学生,但就是太贪玩,学习不用功。每次考试他都有侥幸心理,希望能够靠运气过关。这次期末考试他考得不理想,他认为是自己的运气太差了。请用归因理论分析:(1)他的这种归因是否正确?这种归因对他以后的学习会产生怎样的影响?(2)如不正确,正确的归因是怎样的?(3)对教师来讲,正确掌握归因理论有何意义?


答案:
解析:
(1)不正确。将失败归因于运气,运气是外在的不可控因素,不利于其学习动机的增强。(2)应该引导学生将自己的失败归因于努力而不是运气,因为努力是可控的,运气是外在的、不可控的因素,归因于努力有助于学生学习动机的增强。(3)对教师来讲,正确掌握归因理论的意义①了解心理和行为的因果关系。归因理论显示,任何行为都有其原因,人们会将自己在某种活动中的成功或失败自觉或不自觉地归于某种原因,教师对这种因果关系的掌握有助于对学生心理与行为之间进行有效的把握。②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的归因倾向预测他们以后的动机。归因理论的一个重要价值就是使得教师可以根据学生当前的归因倾向预测学生在未来此方面的动机。③通过归因训练,有助于教师帮助学生提高自我认识。让学生学会正确而积极归因是对学生进行心理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学生学会归因的过程也就是提高自我认识的过程,通过归因训练可以帮助学生在了解自己到认识人的过程中建立明确的自我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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