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机构的责任期即委托监理合同有效期
监理机构对承包单位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时限,不承担责任
如果因监理机构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的25%
委托人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应赔偿给监理机构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1题:
第2题:
第3题:
有关监理人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监理人应履行监理合同所需的能力和资质,应谨慎、勤奋地服务,认真完成监理合同约定工作
B.监理人应按监理合同的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为了保证监理的有效实施,监理人可对项目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作出合理调整;总监理工程师的更换需经委托人同意
C.监理人应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在监理服务工作完成一半或合同解除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D.未经委托人允许,监理人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不得泄露委托人申明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第4题:
第5题:
第6题:
第7题:
第8题:
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规定,监理人通常不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是( )。
A.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报酬总额(除去税金)
B.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与承包人串通给委托人或工程造成损失的,监理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C.监理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人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支出
D.监理人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对工程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