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公司2019年8月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非金银首饰)一批,原材料价款150万元(不含增值税),加工费用120万元,由受

题目
单选题
长江公司2019年8月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非金银首饰)一批,原材料价款150万元(不含增值税),加工费用120万元,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30万元,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2019年10月1日材料已经加工完毕验收入库,收回后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直接对外销售。假定该企业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不考虑增值税及其他相关因素。2019年10月1日长江公司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的入账成本为()万元。
A

150

B

270

C

300

D

320.4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为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620万元,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代收代交的消费税额为80万元。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已验收入库,其实际成本为( )

A、720万元

B、737万元

C、800万元

D、817万元


正确答案:A

第2题:

某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应税消费品一批。发出原材料的成本为600万元,该原材料应负担的增值税额为102万元。受托加工单位开具的加工费发票中注明的加工费150万元,增值税额25.5万元,受托单位代收代缴消费税50万元,上述税费以银行存款支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用于对外销售,该公司收回该批委托加工消费品的入账价值为( )。

A.750万元

B.800万元

C.825.5万元

D.927.5万元


正确答案:B
解析:入账价值=600+150+50=800(万元)

第3题: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该企业委托其它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门首饰),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发出材料的成本为180万元, 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90万元,支付的增值税为15.3万元。该批原料已加工完成并验收成本为( )万元。

A.270 B.280 C.300 D.315.3


正确答案:A
本题的会计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 180
     贷:原材料 180
  借:委托加工物资 9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5.3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30
     贷:银行存款 135.3
      借:原材料 270
     贷:委托加工物资 270
  所以该批原料已加工完成并验收成本为180+90=270万元。

第4题:

A企业委托B企业(A、B企业均为一般纳税企业,增值税率17%)加工材料(非金银首饰),原材料价款税67.5万元,加工费用7.5万元,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4.5万元,材料已经加工完毕验收入库,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该材料加工后入库成本是( )万元。

A.75

B.72

C.67.5

D.79.5


正确答案:D
入库材料成本=67.5+7.5+4.5=9.5(万元)

第5题:

M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M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M公司委托N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为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620万元,支付的加工费为150万元,增值税额为25.5万元,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为40万元。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已验收入库,其实际成本为( )万元。

A.795.5

B.620

C.770

D.810


正确答案:C
解析:由于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所以缴纳的消费税是可以抵扣的,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620+150=770(万元)。

第6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为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620万元,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代收代交的消费税额为80万元。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已验收入库,其实际成本为( )万元。

A.720

B.737

C.800

D.817


正确答案:A
解析: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消费税应该计入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单独核算: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620+100=720(万元)。本题的处理在新准则中没有变化,不过“应交税金”科目变为“应交税费”科目。

第7题:

东胜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08年东胜公司委托旭日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代为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专门用于加工生产应税消费品B。

发出原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00万元,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20万元,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为2万元,该批委托加工的原材料已验收入库。

用该批原材料生产的B产品与乙公司签定合同为乙公司生产A产品30台。该合同约定:东胜公司为乙公司提供B产品30台(该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每台售价8万元(不含增值税,本题下同)。将该原材料加工成30台B产品尚需加工成本总额为80万元。估计销售每台B产品尚需发生相关税费2万元。本期期末市场上该原材料每吨售价为5万元,估计销售每吨原材料尚需发生相关税费0.15万元。B产品的市场价格是每台10万元。该公司 2007年末已为该原材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5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关于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

A.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该计入委托加工材料的成本

B.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中包含支付的加工费

C.委托加工收回原材料支付的增值税的计税基础是加工费

D.委托加工物资的消费税可以抵扣,不计入收回后原材料的成本


正确答案:A
解析: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可以抵扣,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所以选项A不正确。

第8题: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 10%。该企业委托其他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的成本为180万元,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90万元,支付的增值税为15.3万元。该批原材料已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其实际成本为( )万元。

A.270

B.280

C.300

D.315.3


正确答案:A
解析:该批原材料的成本=180+90=270(万元)。

第9题:

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该企业委托其他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发出材料的成本为180万元,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90万元,支付的增值税为15.3万元,支付消费税为30万元。该批原料已加工完成并验收成本为(  )万元。

A.270

B.280

C.300

D.315.3


选A

增值税15.3是可以抵扣的,所以不算入成本
因为委托加工消费品收回后是继续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
所以消费税也是可以抵扣的
答案是270万元  180+90=270

第10题:

东方公司2×19年12月委托外单位加工材料(非金银首饰),原材料价款120万元,加工费用16万元,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额为3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08万元,2×20年6月材料已经加工完毕验收入库,准备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加工费用及相关税金尚未支付。假定该企业材料采用实际成本核算。2×20年6月东方公司收回委托加工物资,入库价值为( )万元。

A.120
B.136
C.139
D.141.08

答案:B
解析:
委托加工的应纳税消费品,委托方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不计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
东方公司会计处理如下:
借:委托加工物资120
贷:原材料120
借:委托加工物资16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3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08
贷:应付账款21.08
借:原材料136
贷:委托加工物资136
因此,选项B正确。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