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有三个儿子,丁一、丁二、丁三,丁去世后,没有留遗嘱,那么三个人对遗产可以( )方式

题目
多选题
丁有三个儿子,丁一、丁二、丁三,丁去世后,没有留遗嘱,那么三个人对遗产可以( )方式
A

实物分割

B

变价分割

C

补偿分割

D

严格平均分割

E

保留共有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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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李某于2001 年死亡,对所留遗产无遗嘱。李某有二子一女,长子(1969 年亡)有一子甲(2000 年亡), 甲有一子乙;次子(1998 年亡),有一女丙;女儿(1996 年亡) 收养一子丁。则对李某的遗产享有继承权的有()。

A.乙、丙、丁

B.仅丙、丁二人

C.仅乙、丁二人

D.仅乙、丙二人


参考答案:A

第2题:

请教:2010年社会工作者(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真题第1大题第25小题如何解答?

【题目描述】

第 25 题 丁某(男)死后留有存款25万元,其于生前立遗嘱声明由儿子继承20万元,赠给侄子5万元。丁某儿子和侄子均于丁某死后次日得知遗嘱内容。但到三个月后分割丁某遗产时,两人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任何意思表示。关于丁某遗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丁某儿子视为放弃继承,丁某侄子视为放弃遗赠

B.丁某儿子视为接受继承,丁某侄子视为接受遗赠

C.丁某儿子视为放弃继承,丁某侄子视为接受遗赠

D.丁某儿子视为接受继承,丁某侄子视为放弃遗赠

 


正确答案:A

第3题:

丁某(男)死后留有存款25万元,其于生前立遗嘱声明儿子继承20万,赠给侄子5万元。丁某儿子和侄子均于丁某死后次日得知遗嘱内容,但到三个月后分割丁某遗产时,两人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任何意思表示。关于丁某遗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丁某儿子视为放弃继承,丁某侄子视为放弃遗赠

B.丁某儿子视为接受继承,丁某侄子视为接受遗赠

C.丁某儿子视为放弃继承,丁某侄子视为接受遗赠

D.丁某儿子视为接受继承,丁某侄子视为放弃继承


正确答案:D
【答案】D。本题考核的是遗嘱继承或遗赠的接受和放弃。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和受赠人应对是否接受遗产作出较为明确的意思表示,要么接受,要么放弃。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本题中三个月后两人均未做出表示,故受赠人视为放弃,因此排除B和C。

第4题:

丁一诉弟弟丁二继承纠纷一案,在一审中,妹妹丁爽向法院递交诉状,主张应由自己继承系争的遗产,并向法院提供了父亲生前所立的其过世后遗产全部由丁爽继承的遗嘱。法院予以合并审理,开庭审理前,丁一表示撤回起诉,丁二认为该遗嘱是伪造的,要求继续进行诉讼。法院裁定准予丁一撤诉后,在程序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丁爽为另案原告,丁二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
B、丁爽为另案原告,丁一、丁二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
C、丁一、丁爽为另案原告,丁二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
D、丁爽、丁二为另案原告,丁一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

答案:B
解析:
《民诉解释》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在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据此可知,丁一撤诉后,丁爽作为另案原告,丁一、丁二作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

第5题:

老丁年事已高,有三子一女,老丁欲订立遗嘱处分财产,依据《继承法》,下列关于老丁订立遗嘱的说法正确的是()。

A:老丁可以立遗嘱指定遗嘱执行人
B:老丁可以立遗嘱将财产赠给国家
C:老丁可以立遗嘱将财产指定赠给长子和次子
D:老丁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E:老丁可以立遗嘱指定由遗赠扶养协议的抚养人继承

答案:A,B,C
解析:
考点:遗嘱继承的法律规定。

第6题:

丁某自丈夫去世后一直在家赡养公婆,公婆去世后并没有留下遗嘱,且公婆有一个妹妹在邻近的另外一个村庄居住,但不常来往。在这种情况下,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丁某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

B.丁某是第一继承人

C.这种情况适用于法定继承

D.丁某不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

E.丁某公婆的妹妹是第一继承人


正确答案:ABC
丁某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丁某是第一继承人;这种情况适用于法定继承。

第7题:

若甲男和丁女育有一子,且甲男死亡前并没有立遗嘱,其遗产该由( )继承。

A.乙女

B.丁女

C.女儿

D.儿子


正确答案:ACD
乙女作为配偶有继承权,女儿和儿子作为子女有继承权,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利。

第8题:

温先生育有一子一女,多年经商,较为富有。生病后他立下遗嘱,将产业全部留给儿子温甲,存款却都留给了侄子温丁。温先生去世后,女儿温乙对这个安排很愤怒,问温甲和温丁的意见,两人都不出声。三个月后,温乙要求分割遗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温乙无权请求分割遗产,因为温先生没有给她留下遗产

B.温乙可以请求分割存款

C.温乙可以请求分割产业

D.温乙可以请求按法定继承分割温先生全部遗产


正确答案:B

第9题:

丁某自丈夫去世后一直在家赡养公婆。公婆去世时并没有留下遗嘱,且有一妹妹在临近的另外一个村居住,但不常来往。在这种情况下,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丁某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
B.丁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C.这种情况适用于法定继承
D.丁某不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
E.丁某公婆的妹妹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答案:A,B,C
解析:
《继承法》规定,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此外,丧偶的儿媳对公婆和丧偶的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公婆或岳父母的遗产。因此,本题中丁某是第一继承人,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

第10题:

甲自书遗嘱将所有遗产全部留给长子乙,并明确次子丙不能继承。乙与丁婚后育有一女戊、一子己。后乙、丁遇车祸,死亡先后时间不能确定。甲悲痛成疾,不久去世。丁母健在。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甲、戊、己有权继承乙的遗产
B:丁母有权转继承乙的遗产
C:戊、己、丁母有权继承丁的遗产
D:丙有权继承、戊和已有权代位继承甲的遗产

答案:A,C,D
解析:
【考点】法定继承;死亡推定;代位继承【详解】《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据此,甲、戊、己作为乙的第一顺序遗产继承人,有权继承乙的遗产,A项正确;戊、己、丁母作为丁的第一顺序遗产继承人,有权继承丁的遗产,C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条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由此可知,乙、丁虽彼此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但彼此之间不发生继承,故丁母无从转继承乙的遗产,选项B错误。《继承法》第27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继承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本题中甲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而不是按照遗嘱继承办理,这样丙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甲的遗产。又因为甲的长子乙先于被继承人甲死亡,戊和已有权代位乙继承甲的遗产。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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