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试述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题目
问答题
试述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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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简述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答案:
解析:
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指一方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二者的区别表现在:
(1)目的不同。要约的目的是获得对方的承诺以成立合同;要约邀请的目的在于引出对方的要约。
(2)条件不同。要约的内容须具体明确,具备缔结合同的主要条款,且发出要约的人一般须是特定的人,而要约邀请则不具备这些条件。
(3)效力不同。要约人须受要约的约束;要约邀请本身没有法律效力,故邀请人不受要约邀请的约束。

第2题:

要约应当符合哪些条件?要约与要约邀请有什么区别?


正确答案: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提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被要约人。要约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具体地讲,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以缔结合同为目的。要约必须是对相对人发出的行为,必须由相对人承诺,虽然相对人的人数可能为不特定的多数人。另外,要约必须具备合同的一般条款。
要约与要约邀请区别表现在:(1)要约的内容具体确定,而要约邀请的内容不具体确定;(2)要约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要约邀请对行为人不具有合同意义的约束力。

第3题:

如下对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的描述,正确的是()

A.要约由称要约引诱。

B.要约邀请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

C.要约没有法律约束力

D.要约邀请没有法律约束力


参考答案:D

第4题: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正确答案: 如果是要约,它一经对方承诺,要约人即须受到约束,合同即告成立;如果是要约邀请,则即使对方完全同意或接受该要约邀请所提出的条件,发出该项要约邀请的一方仍不受约束,除非他对此表示承诺或确认,否则合同仍不能成立。

第5题: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有哪些?


正确答案: 1、按法律的规定做出区分。《合同法》规定: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广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2、根据当事人是否愿意在法律上受到约束作出区分。人们可以根据当事人所表达出来的意思是否表明愿意在法律上受到约束,来确定当事人所实施的行为究竟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3、根据订约提议的内容是否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予以确定。要约的内容中应当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这样才能使承诺人作出承诺而使合同成立。
4、根据交易的习惯亦即当事人历来的交易方式进行区分。例如询问商品的价格,根据交易习惯,一般认为是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
5、其他因素。在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时,还可考虑其他的情况,如合同的性质是否要求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要注重相对人的身份、信用、品行等情况。

第6题:

如下对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的描述,正确的是()

  • A、要约由称要约引诱
  • B、要约邀请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
  • C、要约没有法律约束力
  • D、要约邀请没有法律约束力

正确答案:D

第7题:

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表现在()

  • A、要约邀请通常不向特定人作出
  • B、要约邀请的内容并不具体确定,且往往只具有合同要素的某些方面
  • C、要约邀请并不表明一经承诺即受约束
  • D、要约邀请并不具备法律效力

正确答案:A,B,C,D

第8题:

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是什么?


正确答案:
 5.要约是指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邀请,或称邀请要约,或称要约引诱,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主要是:(1)要约通常要有特定的发出对象,而要约邀请则是对非特定的对象发出的.(2)要约的内容具体、完整、明确,涵盖了一项合同的主要内容;两要约邀请的内容是片面的、不完整的,只包括合同的某一项或几项内容.(3)要约发出后,受要约人一旦在规定的期限内承诺,合同就成立了;而要约邀请则旨在吸引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从这个意义上说,要约邀请可以说是要约的预备阶段.

第9题:

简述要约和要约邀请两者最根本的区别。


正确答案:1.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又叫“发盘”。构成要件是:(1)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3)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         示的拘束。(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这要求要约的内容必须是确定的和完整的。
2.要约邀请:邀请他人向自己提出要约而作的意思表示。
3.要约和要约邀请两者最根本的区别:要约有成立合同的具体确定的内容,而要约邀请则不必也不应具备满足合同成立的内容,否则其就成为要约而不是要约邀请。要约一经相对方承诺,合同即告成立,如未按规定履行,则要承担违约的后果。

第10题:

要约与要约邀请有哪些区别?


正确答案: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一般是依如下几个标准来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的:
(1)按照法律的规定作出区分。我国《合同法》第15条规定:“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广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2)根据当事人是否愿意在法律上受到约束来作出区分。由于要约是目的在于订立合同的一种意思表示,因此,要约中应包含明确的订约意图。而要约邀请人只是希望对方向自己提出订约的意思表示,所以,在要约邀请中不能有任何直接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3)根据订约提议的内容是否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来予以确定。
(4)根据交易的习惯亦即当事人历来的在交易中的作法来进行区分。如询问商品的价格,根据交易习惯,一般认为是要约邀请而不是要约。再如当事人之间因多次从事某种物品的买卖,始终未改变其买卖货物的品种价格,那么根据双方的交易习惯,一方仅向对方提出买卖的数量,也可以成为要约。
(5)其他因素。在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时,还可考虑其他的情况,如合同的性质是否要求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要注重相对人的身份、信用、资历、品行等情况;还有,合同的订立是否需要双方实际接触;以及一方发出的提议是否能使相对人产生要约的信赖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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