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因长期出国工作,将所藏的一幅名人字画交给好友李某保管。李某将该字画挂在自己家中欣赏,来访的客人也都以为这幅字画是李某

题目
多选题
王某因长期出国工作,将所藏的一幅名人字画交给好友李某保管。李某将该字画挂在自己家中欣赏,来访的客人也都以为这幅字画是李某的。后李母生病,需用钱动手术,李某四处筹钱未果,遂将该字画以5万元的价格卖给并不知情的张某。王某回国后,发现自己的字画在张某家中,便向张某索要。对本案的认识,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

该幅字画应归张某所有

B

该幅字画应归王某所有

C

该幅字画应归李某所有

D

该幅字画的所有权效力未定,需要等王某作出决定

E

李某应赔偿王某的损失

如果没有搜索结果或未解决您的问题,请直接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反甲出国留学前将自己的一幅名人字画委托好友乙保管。在此期间乙一直将该字画挂在自己家中欣赏,来他家的人也以为这幅字画是乙的。后乙因生意需要在家中宴请政府官员丙。丙对该字画赞不绝口,于是乙顺势将该字画赠送给了丙。丙在回家的途中因酒醉糊涂,将字画遗留在出租车上。出租车丁略通收藏,发现该字画后便将其私藏,后通过拍卖所进行拍卖。收藏家戊在拍卖会上以3万元的价格买得此字画。一年后,甲回国,查得该字画已被戊收藏,便上门向戊索要。下列有关本案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哪项?( ) A.该字画仍应归甲所有,但应支付3万元给戌 B.因乙是将该字画赠送给丙的,所以丙不可能拥有该字画的所有权 C.丁负有赔偿损失的责任 D.戊作为善意第三人,从拍卖会上竞买下该字画,应当获得该字画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A
首先要明确丙是否可以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由于丙获得标的物没有支付对价,因此不符合善意取得制度的条件,故不能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故选项B的表述正确:丁占有标的物属于拾得遗失物,不符合善意取得制度的条件,也不能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其通过拍卖出售字画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故选项C的表述正确。关于戊的权利,根据《物权法》第107条规定,D项 表述正确。

第2题:

甲出国留学前将自己的一幅名人字画委托好友乙保管。在此期间乙一直将该字画挂在自己家中欣赏,来他家的人也以为这幅字画是乙的。后乙因生意需要在家中宴请政府官员丙。丙对该字画赞不绝口,于是乙顺势将该字画赠送给了丙。丙在回家的途中因酒醉糊涂,将字画遗留在出租车上。出租车丁略通收藏,发现该字画后便将其私藏,后通过拍卖所进行拍卖。收藏家戊在拍卖会上以3万元的价格买得此字画。甲回国后,四处追查,查得该字画已被戊收藏,便上门向戊索要。下列有关本案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该字画仍应归甲所有

B.因乙是将该字画赠送给丙的,所以丙不可能拥有该字画的所有权

C.丁负有赔偿损失的责任

D.戊作为善意第三人,从拍卖会上竞买下该字画,应当获得该字画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A
A。解析:该字画由戊通过拍卖所得,戊为画的所有人。丙是无偿取得字画,并未支付合理对价,非善意第三人。司机丁属于非法占有,其有义务将字画归还给乘客,却转手将字画卖掉,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3题:

甲出国留学前将自己的一幅名人字画委托好友乙保管。在此期问,乙一直将该字画挂在自己家中欣赏,来他家的人也以为这幅字画是乙的。后乙因生意需要在家中宴请政府官员丙。丙对该字画赞不绝口,于是乙顺势将该字画赠送给丙。丙在回家的途中因酒醉糊涂,将字画遗留在出租车上。出租车司机丁略通收藏,发现该字画后便将其私藏,后通过拍卖所进行拍卖。收藏家戊在拍卖会上以3万元的价格买得此字画。甲回国后,经过四年追查,查得该画已被戊收藏,甲随即上门向戊索要。下列有关本案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在甲向戊支付其购买该字画的费用后,戊应当返还该字画

B.因乙是将该字画赠送给丙的,所以,丙不可能拥有该字画的所有权

C.丁负有赔偿损失的责任

D.甲不得向戊请求返还原物


正确答案:D
首先要明确丙是否可以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由于丙获得标的物没有支付对价,因此不符合《物权法》第106条规定的善意取得制度的条件,故不能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选项B的表述正确。丁占有标的物属于拾得遗失物,不符合善意取得制度的条件,也不能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其通过拍卖出售字画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故选项C的表述正确。《物权法》第107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据此,A项正确而D项错误。

第4题:

甲因出国留学,将自家一幅名人字画委托好友乙保管。在此期间乙一直将该字画挂在自己家中欣赏,来他家的人也以为这幅字画是乙的,后来乙因做生意急需钱,便将该幅画以3万元价格卖给丙。甲回国后,发现自己的字画在丙家中,询问情况后,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B.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
C.甲对该幅字画享有所有权
D.丙对该幅字画享有所有权


答案:D
解析:
考点:合同效力与善意取得
讲解:本题涉及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两个问题。《买卖合同解释》第3条第1款规 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无权处分不再影响合同的效力,故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完全有效,故A、B两项错误。根据《物权法》第106条规定,丙善意,且取得了对该幅字画的占有,构成善意取得,故而对该幅字画享有所有权,D项正确,C项错误。

第5题:

甲出国留学前将自己的一幅名人字画委托好友乙保管。在此期间乙一直将该字画挂在自己家中欣赏,来他家的人也以为这幅字画是乙的。后乙因生意需要在家中宴请政府官员丙。丙对该字画赞不绝口,于是乙顺势将该字画赠送给了丙。丙在回家的途中因酒醉糊涂,将字画遗留在出租车上。出租车司机丁略通收藏,发现该字画后便将其私藏,后通过拍卖所进行拍卖。收藏家戊在拍卖会上以3万元的价格买得此字画。甲回国后,四处追查,查得该字画已被戊收藏,便上门向戊索要。下列有关本案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该字画仍应归甲所有
B.因乙是将该字画赠送给丙的,所以丙不可能拥有该字画得所有权
C.丁负有赔偿损失的责任
D.戊作为善意第三人,从拍卖会上竞买下该字画,应当获得该字画得所有权

答案:A
解析:
首先要明确丙是否可以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由于丙获得标的物没有支付对价,因此不符合善意取得制度的条件,故不能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故选项B的表述正确。丁占有标的物属于拾得遗失物,不符合善意取得制度的条件,也不能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其通过拍卖出售字画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故选项C的表述正确。而戊是在公开市场上以公道价格购得字画,虽然标的物属于遗失物,但仍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原则上赃物、遗失物、漂流物等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但在公开市场上以公道价格购得时,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但原所有权人可以通过支付对价赎回标的物。反之,如果不是在这种公开场合取得的赃物,则应当保护原所有人的利益,第三人不能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

第6题:

案情:张某因出国工作,将其房屋钥匙和期收藏的一幅齐白石字画交给住在其楼下的好友李某保管。李某因公司急需用周转,于是向钱某谎称该字画为自己所有,并将其卖给了钱某,获得人民币5万元。钱某因结婚急需用钱,向赵某借款2万元,双方约定将该字画质押给赵某,如果钱某到期不还钱,则该字画归赵某所有。在张某出国期间,其房屋水管因年久失修,漏水不止。致使李某的屋顶不停往下渗水。于是,李某找到修理工将期水管修好,并且约定,修理费待张某回国后由张某支付。 问题: 1.李某与钱某之间的买卖合同的效力如何?为什么? 2.钱某能否取得该字画的所有权?为什么? 3.钱某与赵某之间约定钱某到期不还钱,字画归赵某所有,该约定效力如何?为什么? 4.李某请修理工修理张某房屋水管,这一事实在张某与李某之间形成什么法律关系? 5.若张某拒绝支付修理费用,则修理工人是否有权向李某要求支付该费用? 6.张某对李某擅自出卖其字画的行为,可提起何种之诉?


正确答案:
【答案及解析】
1.李某与钱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待定。《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因为出卖人李某将保管张某的古董以自已的名义出卖给钱某,李某并没有处分权而实施了处分行为,构成无权处分,无权处分的行为效力待定,故该买卖合同效力待定。因为李某对于古董无处分权,属于出卖他人之物。
2.钱某能取得字画的所有权。因为钱某是善意买受人,根据善意取得制度其可以获得字画的所有权。《物权法》第l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动产或者不动产时为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己,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原所有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本案中,钱某对该古董的取得符合以上的善意取得的要件,因此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取得该古董的所有权。
3.钱某与赵某之间约定钱某到期不还钱,字画归赵某所有的约定无效。根据《担保法》第66条:“出质人和质权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物权法》第211条规定:“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所以,无论是《担保法》还是《物权法》,都规定了流质契约之禁止、流质契约禁止的主要目的在于保护出质人的利益,将质权人乘人之危的可能性降到最低。本题中,钱某与赵某之间的关于钱某到期不回赎,字画归赵某所有的约定显然违反了流质契约禁止的规定。因此,两人之间的约定无效。
4.在张某与李某之间形成无因管理的法律关系。《民法通则》第93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因此,无因管理已经成立,管理人和受益人之间即发生债的关系。本题中,张某出国期间,其住房水管破裂,李某遂请修理式人予以维修,由此在张某与李某之间形成无因管理之债的关系。
5.修理工人有权要求李某支付修理费用。《合同法》第65条规定:“"-3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李某和修理工人约定修理费用待张某回来后由张桌支付即属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张某拒绝向施工队付款时,则依法应由债务人李某承担责任。
6.张某对李某擅自出卖字画的行为,可基于保管合同,提出违约之诉;也可基于对字画的所有权,提出侵权之诉。但只能择一行使。《合同法》第l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合同,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本题中,张某因出国,将其收藏的字画交好友李某保管。而李某谎称是自己所有,卖给钱某。因此李某违反了与张某之间订立的保管合同的约定,构成违约责任。同时,李某将古董卖给钱某的行为又侵犯了张某的财产权。故张某而可以对李某提起违约之诉或侵权之诉,但只能择一行使。

第7题:

甲因出国留学,将自家一幅名人字画委托好友乙保管。在此期间乙一直将该字画挂在自己家中欣赏,来他家的人也以为这幅字画是乙的,后来乙因做生意急需钱,便将该幅字画以3万元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甲回国后,发现自己的字画在丙家中。下列有关该事件的判断中哪些是正确的?( )

A.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B.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未定合同

C.应保护甲对该幅字画享有的所有权

D.应保护丙对该幅字画享有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BD
本题涉及无权处分及善意取得问题。本题中,乙只是该字画的保管人,其对该字画不享有所有权,其与丙所签订的买卖合同属于无权处分而订立的合同,在性质上该合同为效力未定的合同,丙符合善意第三人的条件,其对该画可因善意取得而享有该画的所有权,故本题正确选项为BD。

第8题:

张三出国留学前将自己的一幅名人字画委托李四保管。在此期间李四一直将该字画挂在自己家中欣赏,来他家的人也以为这幅字画是李四的。后李四因生意需要在家中宴请政府官员王五。王五对该字画赞不绝口,于是李四顺势将该字画赠送给了王五。王五在回家的途中因酒醉糊涂,将字画遗留在出租车上。出租车司机徐六略通收藏,发现该字画后便将其私藏,后通过拍卖所进行拍卖。收藏家吴七在拍卖会上以15万元的价格买得此字画。张三回国后,四处追查,查得该字画已被吴七收藏,便上门向吴七索要。下列有关本案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因李四是将该字画赠送给王五的,所以王五不可能拥有该字画的所有权

B.徐六负有赔偿损失的责任

C.吴七作为善意第三人,从拍卖会上竞买下该字画,应当获得该字画的所有权

D.该字画仍应归张三所有


正确答案:D
「考点」善意取得制度
「解析」《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爱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首先要明确王五是否可以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由于王五获得标的物没有支付对价,因此不符合善意取得制度的条件,故不能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故选项A的表述正确。徐六占有标的物属于拾得遗失物,不符合善意取得制度的条件,也不能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其通过拍卖出售字画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故选项B的表述正确。而吴七是在公开市场上以公道价格购得字画,虽然标的物属于遗失物,仍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原则上赃物、遗失物、漂流物等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但在公开市场上以公道价格购得时,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综上,答案应为D。

第9题:

甲因出国留学,将自家一幅名人字画委托好友乙保管。在此期间乙一直将该字画挂在自己家中欣赏,来他家的人也以为这幅字画是乙的,后来乙因做生意急需钱,便将该幅字画以3万元价格卖给丙。甲回国后,发现自己的字画在丙家中,询问情况后,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B: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
C:甲对该幅字画享有所有权
D:丙对该幅字画享有所有权

答案:B,D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题中甲未追认,乙也未取得处分权,所以乙与丙所签订的字画买卖合同属于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根据善意取得的制度,丙对该幅字画享有所有权。效力未定的合同中,善意购买的丙享有所有权,同时甲有权请求乙承担侵权责任。B、D都是正确的,不是单项选择题。@##

第10题:

甲因出国留学,将自家一幅名人字画委托好友乙保管。在此期间乙一直将该字画挂在自己家中欣赏,来他家的人也以为这幅字画是乙的,后来乙因做生意急需钱,便将该字画以3万元的价格卖给丙。甲回国后,发现自己的字画在丙家中,询问情况后,向法院起诉。下列有关该纠纷的表述正确的是(  )。

A.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B.乙与丙之间的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
C.乙与丙之间的合同属于可撤销的合同
D.乙与丙之间的合同属于有效的合同

答案:B
解析:
《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更多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