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某董事同时再A、B公司取得董事津贴,但不任职,请问此董事取得的津贴是否应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题目
问答题
某董事同时再A、B公司取得董事津贴,但不任职,请问此董事取得的津贴是否应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089号)第八条规定的董事费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方法,仅适用于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情形。”因此对于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津贴,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个人兼有不同的劳务报酬所得,应当分别减除费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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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收入中,应按“劳务报酬所得”税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

B.从非任职公司取得的董事费收入

C.从任职公司取得的监事费收入

D.从任职公司关联企业取得的监事费收入

请帮忙给出正确答案和分析,谢谢!


正确答案:B

第2题:

个人担任公司董事,但不在公司受雇、任职的,其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性质,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 )


正确答案:√
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征税项目。

第3题:

陈某在一家国有企业任职,并且兼任该公司的董事,2010年6月从该企业取得董事费收入6万元,当月工资4500元。则陈某当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24500

B.22000

C.18350

D.15500


正确答案:D
解析: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陈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60000+4500-2000)×35%-6375=15500(元)。

第4题:

居民个人取得的下列收入中,按照劳务报酬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

A.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
B.企业对非雇员以免费旅游形式给予的营销业绩奖励
C.公司职工取得的用于购买企业国有股权的劳动分红
D.在本公司任职且同时担任董事的个人取得的董事费
E.某会计周末兼职取得的代账收入

答案:A,B,E
解析:
选项CD: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第5题:

个人担任公司董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其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性质,按劳务报酬所得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正确答案:√

第6题:

中国公民张某是某高校的一名教授,同时担任某公司的独立董事,2016年3月取得董事费收入52000元,当即拿出10000元通过国家机关捐赠给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地区。则张某2016年3月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元。

A.5824

B.6736

C.6320

D.7480


参考答案:D

个人通过国家机关向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地区捐赠,捐赠额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捐赠扣除限额=52000×(1-20%)×30%=12480(元)>实际捐赠支出10000元,所以准予据实扣除捐赠支出10000元,
张某取得董事费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2000×(1-20%)-10000]×30%-2000=7480(元)。

第7题:

某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同时兼任董事,应将董事费与某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


正确答案:√
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税目。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其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属于劳务报酬性质,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8题:

以下所得,应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有( )。

A.个人将承租房屋转租取得的租金收入

B.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

C.个人担任董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取得的董事费

D.企业组织非雇员旅游所发生的费用


正确答案:BCD
解析:选项A,个人将承租房屋转租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财产租赁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9题:

郑某为某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在该公司任职),2012年12月份取得董事费8万元,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款3万元。2012年12月份郑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8200
B.10000
C.11440
D.13000

答案:A
解析:
对纳税人通过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0000×(1-20%)-30000]×30%-2000=8200(元)。

【知识点】 其他

第10题:

中国公民郑某为某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未在该公司任职)。2016年12月取得董事费9万元,当月通过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款3万元用于公益事业。郑某的董事费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10600
B.12400
C.16900
D.18520

答案:A
解析:
个人通过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对于独立董事取得的董事费,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缴纳个人所得税=[90000×(1-20%)-30000]×30%-2000=10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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