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题:
试论内风病理变化的主要内容及其病机特点。
第2题:
试论公平竞赛办法的主要内容及其特点。
公平竞赛办法的主要内容是两个基本概念、一项审核程序、三大职能分设结构、五条基本原则。(1)两个基本概念是指效益标准和效益指标。效益标准实质上就是把现行工作中的考核办法及其内容加以规范化的处理,使之趋于严谨。比如:在进行政府采购时,它就是所要采购的种种物品,类似地,在进行工程招标时,它就是招标的内容,等等。在已然确定的效益标准上定出数量界限,称为效益指标。比如政府采购,提出要“一辆汽车+两部空调”这是效益标准,而关于汽车、空调的综合报价“50万元”,则是效益指标。效益标准定性,效益指标定量,两者合在一起定性定量
(2)一项审核程序:信任推定法。是指用来对所提效益指标加以取舍的一种推断原则。其内容的核心在于:凡不能对所提效益指标加以否定的,就予以肯定或信任。信任推定用于针对企业提出的效益指标所做出的竞标,挤干竞标中的“水分”,做到既不承认一个“牛皮”指标,也不埋没一个有创造性的指标,对效益指标加以评定,进行客观审核的一项工作程序。
(3)三大职能分设结构:一是调节职能,提出效益标准。二是执行职能,根据效益标准确定效益指标。三是监督职能,对前两者所提出的效益标准和效益指标进行监督。三者互不兼职,既能目标一致地协调工作,又能互相分立制约。
(4)五项基本原则,一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原则;二是费资料的按劳分配原则;三是国民经济的计划管理原则;四是劳动任职的能者优先原则;五是组织规模的分级调控原则。
(5)特点:第一,公平竞赛办法符合公理化的要求,是一个完备的整体,每一项内容不仅有明确的涵义,且多一条不必要,少一条不完备,相互之间无矛盾。第二,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广泛的适用性。包括在前提上具有“三不依赖”的长处,一不依赖参与者的大公无私,二不依赖合理的价格体系,三不依赖外部给定的数据资料。第三:逻辑简单而且便于复制,只要一个企业在试行中见效,可能很快被模仿和推广。
第3题:
试论公民的参政权及其宪法地位。
(1)公民的参政权又称为公民的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活动的一切权利和自由的总称。
(2)公民的政治权利其实就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其性质受到民主制度具体方式的制约。但无论是在直接民主制还是间接民主制之下,政治权利都具有能动的性质。政治权利的能动性决定了享有该权利的主体自身,为实现对该权利的行使,必须具备一定程度的独立的主体意志或意志决定能力。然而,独立的主体意志或意志决定能力,必须在不断的政治实践中才能获得。
(3)公民的政治权利主要包括平等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政治自由。此外,还包括其他各种政治参与的权利。如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公民有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权(第2条第2款),以及各种形式的管理国家事务、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的权利(第2条第3款)等。
(4)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政治权利中传统而典型的类型。但在现实政治生活中,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和示威的自由,作为公民表达政治意愿的权利,也在现代国家政治生活中逐渐取得重要地位。因此,我国现行《宪法》第34条规定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同时在第35条又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和示威的自由。
(5)公民的政治权利是“主权意义上的权利”,它既构成了实现人民主权原理及其各种具体民主制度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又反过来体现了人民主权原理及其各种具体民主制度的内在要求。因此,公民的政治权利在整个公民基本权利体系中居于特别重要的地位。一般而言,诸如精神、文化活动的自由、人身自由以及社会经济权利等基本权利,大多为实体意义上的基本权利。为了确保这些权利,公民就有必要通过行使能动的政治权利,参与国家意志的形成或法律秩序的创造。因此,在宪法学中,政治权利又被视为具有一定程序意义的基本权利,或者说是一种为实现其他基本权利而存在的基本权利。
第4题:
试论外国广播电视机构的体制类型及其基本特点。
第5题:
试论《明治宪法》的主要内容及其基本特点。
第6题:
第7题:
试论德国《魏玛宪法》的主要内容。
第8题:
简述《中华民国宪法》(1947年)的结构特点、主要内容及其实质。
第9题:
试论述公共伦理基本原则及其确立依据和主要内容?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