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中止、中断
法定代理人死亡或丧失诉讼行为能力
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诉讼行为能力
因婚姻关系或收养关系产生的代理关系,婚姻关系或收养关系解除
第1题:
简述法定诉讼代理权消灭的情况。
法定诉讼代理权,是依据法律的规定而取得。而根据法律的规定,法定诉讼代理权的发生基础,是代理人与被代理当事人之间的监护关系,即只有监护人能取得该法定诉讼代理权。那么,当监护权消灭之时。法定诉讼代理权也自然归于消灭。具体说来,有以下几种情况:
(1)无诉讼行为能力的人具备了或恢复了诉讼行为能力。具备或恢复了诉讼行为能力,意味着有了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监护权随即消灭,而法定诉讼代理权也无依存的基础了。
(2)根据收养关系或婚姻关系而产生的监护权。因这些关系的解除而消灭,其法定诉讼代理权也消灭。
(3)法定诉讼代理人本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
(4)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
(5)诉讼结束。
第2题:
A、主债权消灭
B、担保物权实现
C、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D、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第3题:
A.主债权消灭
B.担保物权实现
C.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D.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第4题:
第5题:
以下哪些是吗保物权消灭的情形?( )
A.主债权消灭
B.担保物权实现
C.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D.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第6题:
A.担保物权的实现
B.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C.主债权消灭
D.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第7题:
出现下列( )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A.主债权消灭
B.担保物权实现
C.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D.债务人放弃担保物权
E.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第8题:
简述法定诉讼代理权的消灭。
与监护权的丧失同步
法定诉讼代理权消灭的,法院应按照监护资格顺序,另行确定法定诉讼代理人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