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市东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民事诉讼案件后,发现本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于是将该案移送滨海市西区人民法院,西区人民法院则认为

题目
单选题
滨海市东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民事诉讼案件后,发现本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于是将该案移送滨海市西区人民法院,西区人民法院则认为对该案有管辖权的应是滨海市南区人民法院。在此种情况下,西区人民法院正确的处理办法是(  )。[2011年真题]
A

将案件移送到南区人民法院

B

将案件移送到东区人民法院

C

由自己对该案件进行审理

D

将该案报请滨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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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对于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该案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如何处理?( )。

A.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B.应当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

C.应当直接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D.可以直接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B
《高法解释》第117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庭前审查后的处理,其中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或者被告人不在案的。应当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据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

第2题:

在民事诉讼中,下列情形中,可以采用指定管辖的有()

A、受移送的法院认为自己对受移送的案件没有管辖权

B、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因为特殊原因无法行使管辖权

C、两个法院对管辖权发生争议,均不愿受理某一个案件

D、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自己对案件没有管辖权的


参考答案:A,B,C

第3题:

:长沙市芙蓉区法院受理了一起民事诉讼案件,后发现自己对本案无管辖权,于是将该案移送开福区法院,开福区法院则认为对该案有管辖权的应是岳麓区法院。在此种情况下,开福区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

A.将案件移送到岳麓区法院

B.将案件移送到芙蓉区法院

C.由自己对该案件进行审理

D.将此案报请长沙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


正确答案:D

《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D为正确答案。

第4题: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民事诉讼案件,后发现自己对本案无管辖权,于是将该案移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海淀区人民法院则认为对该案有管辖权的应是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在此种情况下,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法应当如何处理?( )

A.将案件移送到东城区人民法院

B.将案件退回到朝阳区人民法院

C.继续对该案件进行审理

D.将此案报请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正确答案:D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本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照法律规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第5题:

对本院没有管辖权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本院没有管辖权的,应当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参考答案:正确

第6题:

A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经济纠纷案件,经审查发现不属于自己管辖后,移送B县人民法院。B县人民法院认为该案件依照规定也不属于自己管辖,应当()。

A.再行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B.报请共同上级人民法院管辖

C.将该案退给A县人民法院

D.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参考答案:D

第7题:

滨海市东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民事诉讼案件后,发现本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于是将该案移送滨海市西区人民法院,西区人民法院则认为对该案有管辖权的应是滨海市南区人民法院。在此种情况下,西区人民法院正确的处理办法是( )。 A.将案件移送到南区人民法院 B.将案件移送到东区人民法院 C.由自己对该案件进行审理 D.将该案报请滨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民事案件的移送管辖。《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因此,正确答案为D。

第8题:

河西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侵权纠纷案件,后发现本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于是把案件移送至本市北山县人民法院。北山县人民法院则认为该案应该由本市的南湖县人民法院管辖。在此情形下,北山县人民法院的正确做法应当是下列哪一项( )

A.自行将案件移送至南湖县人民法院

B.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依法作出判决

C.受理后作出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告知原告向南湖县人民法院起诉

D.报请所在市的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查移送管辖的有关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因此,D选项正确。

第9题:

A市西区某中学教师俞某与B市东区文化局干部崔某于1995年5月1日在B市结婚。当时双方户口仍在各自工作所在地没有变动。婚后双方有时住A市,多数时间住B市。婚后因双方性格不合,感情不好,经常吵闹。崔某于1996年1月向B市东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俞某离婚。东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发现被告俞某户籍所在地为A区,便将案件移送给A市西区人民法院。两个月后,A市西区人民法院以“双方结婚地和经常居住地在B市”为由.又将案件退回B市东区人民法院。B市东区人民法院向B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告了这一情况,请示解决办法。B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后,指定B市东区人民法院受理这一案件。

问题:

(1)该案究竟归哪个法院管辖?

(2)上述各法院做法是否正确?


正确答案:
(1)该案是离婚案件,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的规定,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俞某的户籍所在地为A市西区,虽然婚后多数时间住B市东区,但有时住A市西区,而且双方结婚时间还不到一年,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B市东区尚不构成被告经常居住地。因此,本案应由A市西区人民法院管辖,B市东区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
(2)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不得再行移送。据此,B市东区人民法院将此案移送给A市西区人民法院管辖是合法的。但A市西区人民法院又将案件退回B市东区人民法院的做法是错误的,不符合法律规定。
B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B市东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是不正确的。A市西区法院与B市东区法院就该案管辖权互相推诿,发生争议,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他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而B市中级人民法院并非是上述两个法院的共同上级法院.无权就本案指定管辖。

第10题:

甲市A 县人民法院受理一民事案件后,认为自己没有管辖权,遂将案件移送给甲市B 县人民法院。甲市B县人民法院接受移送后认为自己对该案也无管辖权,在此情况下,B县人民法院应该( )。

A.将该案退回A 县人民法院

B.将该案移送给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C.自己审理此案

D.报请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正确答案:D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接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自己无管辖权时的处理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正确答案是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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