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患抑郁症欲自杀,但没有勇气实施。某晚,陈某用事先准备的水果刀猛刺路人王某胸部,致王某当场死亡。随后,陈某向司法机关自

题目
单选题
陈某患抑郁症欲自杀,但没有勇气实施。某晚,陈某用事先准备的水果刀猛刺路人王某胸部,致王某当场死亡。随后,陈某向司法机关自首,要求司法机关判处其死刑并立即执行。对于陈某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

抑郁症不是严重精神病,但陈某的想法表明其不具备责任能力,故不应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B

抑郁症属于严重精神病,陈某不具备责任能力,不应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C

陈某虽患有抑郁症,但具有责任能力,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D

陈某具有责任能力,但因患有抑郁症,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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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公司委托王某与陈某一起为公司购买服装,陈某未与王某协商,擅自订购了一批不符合甲公司要求的服装,给甲公司造成50万元的损失,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陈某自己向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陈某和王某向甲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陈某和王某向甲公司承担按份赔偿责任

D.陈某和王某向甲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王某承担赔偿责任后,享有向陈某追偿的权利


正确答案:A
「考点」共同代理
「解析」《民通意见》第79条规定:"数个委托代理人共同行使代理权的,如果其中一人或者数人未与其他委托代理人协商,所实施的行为侵害被代理人权益的,由实施行为的委托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被代理人为数人时,其中一人或者数人未经其他被代理人同意而提出解除代理关系,因此造成损害的,由提出解除代理关系的被代理人承担。"根据该条规定,陈某应自己向甲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所娃A选项正确。

第2题:

当陈某欲代王某偿还债务时,下面做法正确的是( )。

A.陈某须为全面给付

B.陈某欲以他物代替清偿时,需要和钱某达成合意

C.陈某以自己名义为清偿行为

D.王某异议的时候,钱某必须拒绝陈某的清偿


正确答案:ABC

第3题:

2010年2月1日,陈某与甲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10年期定期寿险,被保险人为陈某的妻子王某,指定受益人为王某的母亲李某,以及陈某和王某的独生子陈小某。合同约定保费半年交一次。在该人身保险合同中,负有交纳保费义务的是( )。

A.陈某

B.王某

C.李某

D.陈小某


参考答案:A

第4题:

王某请好朋友方某为其搬家,方某让自己 雇佣的司机陈某去拉这趟活。陈某在驾驶车搬运途 中,不慎将过路行人张某撞伤,现张某到法院起诉请求 賠偿。本案的被告人应当是:( )
a.王某
b.王某和方某
c.陈某
d.方某和陈某


答案:B
解析:

第5题:

陈某因醉酒上班迟到被吴某当场批评,便对吴某怀恨在心。一天晚上下班后,陈某骑自行车尾随吴某至一无人处,掏出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从背后猛地刺向吴某。吴某受伤后顺势抓住陈某的自行车,将其推翻在地,并喊:“杀人啦!”陈某见势,将刀拔出再次刺向吴某。吴某躲避之际将手中的袋子甩向陈某,正砸在陈某的头部,因袋中装有吴某带回家刷厕所的硫酸一瓶,瓶子被砸破后,硫酸将陈某的双眼烧瞎,并导致陈某面部大面积毁容。 问:吴某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正确答案:
依照我国《刑法》第20条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是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的实施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必须有不法侵害存在。这就排除了对任何合法行为进行正当防卫的可能性。所谓不法,就是非法、违法的意思。因此,对于没有社会危害性的合法行为,即使从当事人的立场看具有某种侵害性,也不允许当事人实行正当防卫。例如,公民依法捉拿正在实施违法犯罪的人或被通缉的在逃人犯,被捉拿者或第三者对该公民施行暴力伤害或威胁,就不是正当防卫。
(2)不法侵害并非仅限于犯罪行为。正当防卫要求的只是有不法侵害存在,并没有将其起因条件局限于犯罪行为,不法侵害的外延要比犯罪宽泛得多,只要是不法侵害行为,并不要求它已经达到或将要达到犯罪程度,防卫人都可以依法对不法侵害人实行正当防卫。
(3)不法侵害必须是现实存在的。即不法侵害须是客观、真实地存在的,而不是行为人所臆想或推测出来的。如果不法侵害并不存在,行为人却误以为存在,而错误地实行了所谓正当防卫,造成他人的损害,这在刑法理论上称为假想防卫。假想防卫是由于行为人对事实认识的错误而发生的,因此如果行为人应当预见到对方可能不是不法侵害,而是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到,那么他在主观上有过失,应对其假想防卫所造成的损害负过失犯罪的责任;如果行为人在当时的情况下不能预见到对方不是不法侵害,那么他在主观上无罪过,其假想防卫造成的损害属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4)不法侵害通常应是人的不法侵害。受到他人豢养的或野生的动物侵袭,自然可以进行打击,但动物谈不上不法侵害,受害人的打击也只是紧急避险或民事上排除侵害的行为,谈不上正当防卫。但是,如果有利用动物来达到侵害他人的目的,如驱使狂犬撕咬他人,则防卫人打击动物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在本案中,吴某遭到陈某的追杀,生命处于危险状况,为了防止陈某进一步实施非法行为,吴某对其实施打击,才造成陈某受伤,因此吴某的行为是合法的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第6题:

王某从李某处购买了一台陈某生产的电视机,使用的时候,电视机突然爆炸,致王某重伤。后经有关部门检查,电视机本身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李某不知情而陈某明知此事。请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王某可以向李某提出赔偿要求

B.王某可以向陈某提出赔偿要求

C.王某可以向李某提出惩罚性赔偿

D.王某可以向陈某提出惩罚性赔偿


正确答案:ABD

第7题:

陈某持刀闯入王某家,拿着刀威逼王某,让他在2天内把2万元现金送到陈某家,否则要把王某全家人都杀死。陈某走后,王某即到公安局控告了陈某,陈某被抓获。陈某的行为属于( )。

A. 抢劫罪既遂

B. 抢劫罪未遂

C. 敲诈勒索罪既遂

D. 敲诈勒索罪未遂


参考答案:D

第8题:

陈某向王某声称要购买80克海洛因,王某便从外地购买了80克海洛因。到达约定交货地点后,陈某掏出仿真手枪威胁王某,从王某手中夺取了80克海洛因。此后半年内,因没有找到买主,陈某一直持有80克海洛因。半年后,陈某将80克海洛因送给其毒瘾很大的朋友刘某,刘某因过量吸食海洛因而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王某虽然是陈某抢劫的被害人,但其行为仍成立贩卖毒品罪

B.陈某持仿真手枪取得毒品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但不属于持枪抢劫。

C.陈某抢劫毒品后持有该毒品的行为,被抢劫罪吸收,不另成立非法持有毒品罪

D.陈某将毒品送给刘某导致其过量吸食进而死亡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正确答案:D

第9题:

陈某患抑郁症欲自杀,但没有勇气实施。某晚,陈某用事先准备的水果刀猛刺路人王某胸 部,致王某当场死亡。随后,陈某向司法机关自首,要求司法机关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 对于陈某责任能力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抑郁症不是严重精神病,但陈某的想法表明其不具备责任能力,故不应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B.抑郁症属于严重精神病,陈某不具备责任能力,不应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C.陈某虽患有抑郁症,但具有责任能力,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的责任
D.陈某具有责任能力,但因患有抑郁症,应当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答案:C
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 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 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据此可知,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 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情况下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才不承担刑事责任。本题 中,陈某能认识到自己杀人的行为是违法的,而且,他知道杀人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只是因为自 己患抑郁症想自杀但没有勇气,因此希望通过杀人获刑达到死亡的目的,并将该行为付诸实 施,不属于该条规定的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因此,陈某应对其故意杀人的行为承担刑 事责任。故A、B项均错误,C项正确。根据《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 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 可以免除处罚。据此可知,陈某存在自首情节,可以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而不是应当对其从 轻或者减轻处罚。另外,可以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是因为其存在自首情节,而不是因为其患有 抑郁症。故D项错误。本题答案为C项。

第10题:

王某将自己的热水器赠送给陈某,陈某询问热水器是否有问题,王某告知陈某“没问题,放心用”。陈某使用热水器淋浴时,热水器漏电将陈某击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应向陈某承担赔偿责任
B:陈某无权要求王某承担赔偿责任
C:王某应向陈某承担公平责任
D:王某应向陈某承担侵权责任

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191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本题中,王某向陈某保证赠与物无瑕疵,造成陈某损失,王某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王某违反的是合同法上的瑕疵担保责任,王某的行为并不构成侵权,因此王某承担的责任是合同法上的违约责任,不是侵权法上的侵权责任,所以A选项正确,CD选项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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