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将500册藏书赠送给乙,并约定乙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有权收回藏书。其后甲向乙交付了500册藏书。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

题目
单选题
甲将500册藏书赠送给乙,并约定乙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有权收回藏书。其后甲向乙交付了500册藏书。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

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无效,乙不能取得藏书的所有权

B

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无效,乙取得了藏书的所有权

C

甲与乙的赠与合同属于附条件的合同,乙不能取得藏书的所有权

D

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有效,乙取得了藏书的所有权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C
解析: (1)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时,赠与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有效;(2)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本题中,藏书的所有权因交付而转移,受赠人不得转让藏书的合同义务不影响藏书所有权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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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甲与乙签订船舶买卖合同,甲将所有的船舶“大东方1号”卖与乙,乙付了首期船款,余款交接船舶时结清,但未交接船。后甲又与丙签订合同,将船舶卖与丙,丙付清船款并与甲交接完船,并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乙得知向法院起诉甲与丙,要求甲履行合同,并要求丙将船舶交还。下列关于本案的处理方式正确的有:( )

A.乙有权要求甲履行交船义务

B.乙有权要求甲返还首期船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C.乙有权要求丙交还船舶

D.丙有权拒绝乙请求交付船舶的主张


正确答案:BD
《海商法》第9条规定,船舶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应当向船舶登记机关登记;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船舶所有权的转让,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从题目中可知,丙为善意第三人,且船舶已经办理了登记,产生了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故乙不能再要求甲履行交船义务,因为甲已经交付不能,但可以返还首期船款和承担违约责任。乙也不能要求丙交还船舶,因为丙是善意的第三人,其经过合法途径取得了船舶的所有权。本题当选答案为BD。

第2题:

甲、乙双方签订一份合同,约定甲向乙购买水泥10吨。乙按约定日期向甲交货,但甲因躲避他人债务不知去向。乙无奈,将水泥提存。提存当晚,突降特大暴雨,库房坍塌,水泥被水浸泡,全部毁损。1个月后,甲躲债归来,请求乙交付水泥。乙拒绝,并要求甲支付水泥价款和提存费用。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乙的合同义务已履行完毕,有权拒绝甲交付水泥的请求
B.水泥毁损的损失应由甲承担
C.乙有权要求甲支付水泥价款
D.乙无权要求甲支付提存费用

答案:A,B,C
解析:
(1)选项AC:债务人(乙)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后,视为其已经履行债务,乙有权要求甲支付水泥价款;(2)选项BD: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甲)承担,提存费用由债权人(甲)负担。

第3题: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将其收藏的一幅名画以20万元卖给乙。其后,甲将其对乙的20万元债权转让给丙并通知了乙。甲将名画依约交付给乙前,该画因不可抗力灭失。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判断中,不正确的有( )

A.乙对甲主张解除合同,并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B.乙对甲主张解除合同,但不得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C.乙不得对甲主张解除合同,但可以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D.乙不得对甲主张解除合同,但不得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合同债权转让和合同解除的相关规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另外,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甲不能向乙交付名画,所以乙可以解除与其签订的合同。另外,乙可以抗辩甲,则债务人乙对让与人甲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丙主张,因此乙可以拒绝丙的付款请求。所以只有选项A是正确的。

第4题:

甲与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将其收藏的一幅名画以20万元卖给乙。其后,甲将其对乙的20万元债权转让给丙并通知了乙。甲将名画依约交付给乙前,该画因不可抗力灭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判断中正确的是()

  • A、乙不得对甲主张解除合同,但可以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 B、乙不得对甲主张解除合同,也不能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 C、乙对甲主张解除合同,但不得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 D、乙对甲主张解除合同,并拒绝丙的给付请求

正确答案:D

第5题:

甲、乙订立承揽合同,甲提供木料,乙为其加工家具。在乙已完成加工工作的40%时,甲通知乙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有权解除合同,但应按约定金额向乙支付报酬
B.甲有权解除合同,但应赔偿乙的损失
C.甲有权解除合同,且无须赔偿乙的损失
D.甲无权解除合同,并应依约向乙支付报酬

答案:B
解析:
承揽合同的定作人(甲)可以不作解释任意解除合同,但造成承揽人(乙)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第6题:

甲将300册藏书送给乙,并约定乙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有权收回藏书。其后甲向乙交付了300册藏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无效,乙不能取得藏书的所有权

B.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无效,乙取得了藏书的所有权

C.甲与乙的赠与合同为附条件的合同。乙不能取得藏书的所有权

D.甲与乙的赠与合同有效,乙取得了藏书的所有权


正确答案:D
【考点】附义务的赠与合同
【解析】选项A、B、D涉及合同的效力。《合同法》第44条第1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只有在特殊情形下,合同才无效,《合同法》第52条对此加以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J/)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本题中,赠与合同为诺成性合同,甲、乙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且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赠与合同从成立时起即生效,故选项AB中认为赠与合同无效的说法是错误的,而选项D认为赠与合同有效是正确的。
同时,在选项D中,还涉及物权的转移,根据《物权法》第23条的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题中,甲根据赠与合同随后向乙交付了300册藏书。藏书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故选项D中乙取得了藏书的所有权的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C考查的是附条件赠与合同与附义务赠与合同的不同。<合同法》第190条第1款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即受赠人可以于接受赠与后负担一定的义务。传统民法理论认为,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只有在赠与人履行给付义务后,受赠人才应履行其所负担的义务,因此,在附义务赠与合同中,赠与合同的成立生效在前,受赠人履行义务在后。这一点与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不同,在附条件的赠与合同中,赠与合同的生效与否取决于所附条件的成就或者不成就,所以,条件的成就或者不成就在前,赠与合同的生效在后。本题中,甲将300册藏书送给乙,并约定乙不得转让给第三人。否则甲有权收回藏书。可见,甲转移藏书给乙的赠与合同成立在前,乙不得转让给第三人的义务在后。所以,应属附义务的赠与,而不是附条件的赠与。选项C是错误的。

第7题:

甲、乙约定买卖一幅名画,乙向甲交画,甲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乙将该画交当地公证机关提存。提存期间,因不可抗力致该画毁损。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乙已经履行了对甲的买卖合同义务
B.公证机关有权要求甲支付保管费用
C.甲有权要求公证机关赔偿该画损失
D.甲应自担该画损失

答案:A,B,D
解析:
(1)选项A:提存是债消灭的原因之一,《合同法》规定的提存是以清偿为目的的;(2)选项B: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3)选项CD: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

第8题:

甲与乙订立书面质押合同,约定甲将其电脑一台质押给乙。下列何种情况,质押权不能设立?( ) A.甲乙约定电脑由甲代为保管 B.甲将电脑让乙搬走3天后,乙又将电脑送还给甲 C.在质押合同订立之前,甲已经将电脑交乙租用,质押合同订立后,乙继续占有电脑 D.在质押合同订立之前,甲已经将电脑交第三人丙租用,质押合同订立后,丙继续占有电脑,甲要求丙租期届满后返还电脑给乙


正确答案:A
根据《物权法》第212条,质权在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交付包括现实交付、指示交付和简易交付,但不包括占有改定。又根据《担保法解释》第87条,质物交付后,质权人又返还质物于出质人的,质权存续,但是不得对抗第三人,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

第9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设备融资租赁合同,乙与甲指定的丙厂商签订了设备买卖合同。丙按照合同要求的时间及时向甲交付了该设备,但却一直没提供该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于是甲拒绝向乙支付租金。对此,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 . 甲有权拒绝向乙支付租金
B . 乙可以收回该设备
C . 乙可按约定协助甲向丙索取质量证明文件
D . 甲可直接向丙主张权利

答案:A
解析:
2016教材P181页,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因此,对于丙未向甲提交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甲应直接向丙主张,不享有不履行支付租金的抗辩权。答案选A。

第10题:

甲与乙订立书面质押合同,约定甲将其电脑一台质押给乙。下列何种情况,质押权不能设立()

  • A、甲乙约定电脑由甲代为保管
  • B、甲将电脑让乙搬走三天后,乙又将电脑送还给甲
  • C、在质押合同订立之前,甲已经将电脑交乙租用,质押合同订立后,乙继续占有电脑
  • D、在质押合同订立之前,甲已经将电脑交第三人丙租用,质押合同订立后,丙继续占有电脑,甲要求丙租期届满后返还电脑给乙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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