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日,王某委托程某保管钢琴的5000元保管费到期;3月1日,程某欠王某的1万元借款到期,程某以自有的一部高

题目
单选题
2014年2月1日,王某委托程某保管钢琴的5000元保管费到期;3月1日,程某欠王某的1万元借款到期,程某以自有的一部高档摄像机提供抵押担保。3月5日,王某通知程某将其全部债权转让给赵某,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

程某可向赵某主张抵销5000元

B

因王某与赵某之间的债权转让未经程某同意,所以不发生效力

C

若程某到期不履行债务的,应向赵某承担违约责任

D

若程某到期不履行债务的,赵某可以主张实现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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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如果刘某向王某所借10万元的借款到期,该债务应如何清偿?


参考答案:

刘某向朋友王某所借10万元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共同偿还。本案中虽然刘某是以个人名义向王某借款,但借款是用于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因此该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第2题:

王某向张某借款,以自己所有的一台笔记本电脑作为质押。张某又将该电脑出质给李某,李某以为电脑归张某所有,后张某到期不能履行债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李某无权行使质权

B、李某是善意第三人,取得质权

C、王某的损失由张某承担

D、王某可以向李某请求返还电脑


参考答案:B,C

第3题:

问:借去赌博的钱能要回吗? 王某在自己家中设赌抽红,沈某等人来到王家聚赌。赌博中,沈某向王某借赌资4万元,并在借据上签字,约定二个月还款。但借款到期后,经过王某多次催要,沈某就是不还,王某只好诉至法院。王某的借款能要回吗?


正确答案:合法的民事权利受法律保护。但如果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赌博、走私、诈骗、买卖毒品或贩卖枪支等非法活动而仍借款的,则属于违法借贷,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民法通则第134条第3款及《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3条、第164条的规定予以制裁。”王某在自家设赌抽红,明知沈某参赌输钱,仍借款给沈某继续赌博,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对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要予以没收。因此,王某起诉到法院,法院是不会支持其诉讼请求的。

第4题:

程某与高某产生争执,高某将程某的胫骨打折,经鉴定为轻微伤。程某向髙某索赔,高某拒绝,程某遂将高某诉至法庭。在证明伤害情况的问题上,该鉴定属于下列哪种证据种类:( )
A.书证 B.物证 C.鉴定结论 D.鉴定意见


答案:D
解析:
考点:证据种类
讲解:鉴定意见是指受当事人委托或者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或鉴定人,就民事案件事实中的专门性问题,运用专门知识和技能所做出的分析和鉴别意见。本案中,该鉴定属于鉴定意见,而非书证或物证。值得注意的是,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将“鉴定结论”修改为“鉴定意见”,因此D项正确。答案选D。

第5题:

包某住某县农村,有一册古书,外省的张某欲购买该古书,向包某发出表示愿以5000元购买的信函。包某接信后,认为可以卖给张某,于是委托住在县城的程某邮寄该书。程某从包某处拿到该书回到县城后,转手将该书卖给王某,王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7000元购得此书。分析本案,下列关于本案中有关认定处理及提起诉讼事项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包某与张某的合同已经订立

B.王某取得该书属于善意取得

C.张某可以起诉程某侵权

D.包某不能要求王某返还财产

E.张某可以根据《合同法》针对王某购书行为提起撤销权诉讼


正确答案:BD
[答案]:B, D
[解析]:
(1)选项A:包某只是委托程某邮寄,并未向要约人张某发出承诺,合同尚未订立
(2)选项BD:王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善意)以7000元(合理价格)受让,且该书已经交付,符合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王某善意取得该书的所有权,包某无权要求王某返还
(3)选项C:张某对此书并不享有《侵权责任法》意义上的“民事权益”,无权可侵
(4)选项E:有权提起撤销权诉讼的是“债权人”,而本题包某的承诺尚未作出,张某与包某之间的购书合同未成立,张某不享有债权,无权提起撤销权诉讼。

第6题:

吴某家多次被盗,一天吴某回家正遇程某在房内行窃。吴某上前抓住程某,程某用拳猛击吴某胸部。吴某拿起木棒击打程某头部一下致其倒在地上,程某正要起身,吴某紧接着又猛打程某腰部一下,致程某三根肋骨骨折而残废。吴某的行为应属于()。

A.防卫过当

B.事后防卫

C.正当防卫

D.报复侵害


正确答案:A

第7题:

王某欠李某100元钱,借条上写明了还款时间,但王某到期未还钱。25个月后,李某要王某还钱,王某以时间已过为理由拒绝,王某所说的“时间已过”,属民法上的( )。

A.能够消灭债的原因

B.约定的时间

C.事件

D.违反合同约定的时间


正确答案:C
C。本题考查对民法上时间的性质的理解。时间的经过不能必然导致债消灭,故 A不对;25个月不是约定的时间,更不违反合同约定的时间,B、D也不是正确答案,C符合25个月已过的法律性质,故答案是C。

第8题:

周某(买受人)与卞某(出卖人)签订了买卖一幅“寿”字图的合同之后,周某又将该画加价5%转卖给程某,说好让程某到卞某处取画。周某与卞某约定卞某直接把画交给程某,程某取画时,卞某以周某给的价太低为由予以拒绝,下列各项正确的是?( )

A.周某将债权转让给了程某

B.周某与卞某之间约定的是向第三人履行

C.周某与程某之间的约定是由第三人履行

D.程某有权追究周某的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BCD
《合同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应当由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故B项正确。《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故C、D项正确。题干交待得很清楚,周某与程某之问是"寿"字图的买卖,而非债权的转让,故排除A项。

第9题:

程某诉刘某借款诉讼过程中,程某将对刘某因该借款而形成的债权转让给了谢某。依据相关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

A.如程某撤诉,法院可以准许其撤诉
B.如谢某申请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法院可予以准许
C.如谢某申请替代程某诉讼地位的,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许
D.如法院不予准许谢某申请替代程某诉讼地位的,可以追加谢某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答案:A,B,C,D
解析:
本题考查当事人的变更。《民事诉讼法》第145条第1款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本案中,程某作为本案的原告申请撤诉,法院是可以准许的。故A项正确。根据《民诉解释》第249、250条之规定,诉讼过程中,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发生转移的,转让人的当事人地位不变,受让人可以以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生效裁判对于受让人具有拘束力;受让人申请替代当事人承担诉讼的,由法院根据案情决定是否准许。准许诉讼承担之后,受让人成为新的当事人,原当事人退出诉讼,原当事人已完成的诉讼行为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由此可见,B项与C项是正确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2款的规定,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方式既可以是自行申请,也可以是法院追加,故D项正确。

第10题:

李某欠王某20万元到期无力偿还。孙某欠李某25万元已经到期,李某为拖延对王某的债务,通知孙某延期2个月偿还。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王某可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李某的行为
B:王某无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李某的行为
C:王某行使撤销权的范围是25万元
D:王某行使撤销权的费用由李某承担,孙某应当适当分担

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合同法解释(二)》第18条规定: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权或者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题目中,李某欠王某20万元到期无力偿还,为了逃避履行债务延长其到期期限,将债务人孙某的偿还期限延期2个月,对债权人王某已经造成了损害,属于“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行为,因此王某可依照《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撤销李某的行为。故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题目中,债权人王某的债权是20万元,因此其行使撤销权的范围应当是20万元,而不是25万元。故C选项错误。《合同法解释(一)》第26条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本题中,孙某没有过错,因此王某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李某承担,孙某不必分担。故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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