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为庆祝好友乙60岁生日,拟赠与其古董瓷瓶一只。但双方约定,瓷瓶交付乙后,甲可以随时借用该瓷瓶。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

题目
多选题
甲为庆祝好友乙60岁生日,拟赠与其古董瓷瓶一只。但双方约定,瓷瓶交付乙后,甲可以随时借用该瓷瓶。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

瓷瓶交付乙前,甲不得撤销赠与

B

瓷瓶交付乙前,若甲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活,可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C

瓷瓶交付乙后,若甲请求借用时被乙拒绝,甲可以撤销赠与

D

瓷瓶交付乙后,若被鉴定为赝品,乙有权以欺诈为由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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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甲餐厅聘用乙为服务员,双方签有聘用协议。后双方发生争议,根据设定的情况,下列哪些选项正确?()

A.因甲强迫乙加班,乙可以随时通知甲解除劳动合同

B.因甲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付给乙工资,乙可以随时通知甲解除劳动合同

C.在试用期内,乙可以随时通知甲解除合同

D.甲没有按照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乙有权随时通知甲解除劳动合同


参考答案:ABCD

第2题:

.甲将一套房屋转让给乙,乙再转让给丙,相继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丙翻建房屋时在地下挖出一瓷瓶,经查为甲的祖父埋藏,甲是其祖父唯一继承人。丙将该瓷瓶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丁,双方钱物交割完毕。现甲、乙均向丙和丁主张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

B.乙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

C.甲、乙有权主张丙、丁买卖无效

D.丁善意取得瓷瓶的所有权


答案:A
解析:
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埋藏物,是指包藏于他物之中,不容易从外部发现的物。埋藏物是有主物,而非无主物。在埋藏物被发现后,如果埋藏该物的人或者其继承人能够证明其合法的所有权或者继承权时,应当将发现的埋藏物交还给埋藏该物的人或者其继承人,以保护合法财产权利。本案中,瓷瓶是甲的祖父埋藏的,甲是其祖父的唯一继承人。因此,瓷瓶应归甲所有,丙将瓷瓶据为己有并卖给丁的行为损害了甲的合法权益,甲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选项C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据此可知,虽然丙属于无权处分,但丙与丁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选项D错误。《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文物保护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据此可知,发现埋藏物参照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因此,丁不能善意取得瓷瓶的所有权。

第3题:

甲饭店招用乙某为服务员,双方签有聘用协议。后双方发生争议。根据设定的情况,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

A、因甲强迫乙加夜班,乙可随时通知解除合同

B、因甲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付给乙工资,乙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C、在试用期内,乙可随时通知甲解除合同

D、甲没有按照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乙有权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ABCD
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以暴力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以及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题A、B、C、D选项正确。

第4题:

(2016年)甲为庆祝好友乙60岁生日,拟赠与其古董瓷瓶一只,乙欣然同意。但双方约定,瓷瓶交付乙后,甲可以随时借用该瓷瓶。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瓷瓶交付乙前,如果甲故意将瓷瓶摔碎,甲应当向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瓷瓶交付乙前,如果甲因重大过失致使瓷瓶摔碎,甲应当向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瓷瓶交付乙前,如果甲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家庭生活的,可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D.瓷瓶交付乙后,如果甲请求借用时被乙拒绝,甲可以撤销赠与

答案:A,B,C,D
解析:
(1)选项AB: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选项C: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3)选项D: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时,无论赠与财产的权利是否转移,赠与是否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或者经过公证,赠与人均可以撤销该赠与。

第5题:

甲有祖传的明代青花瓷瓶一只,以 2 万元的价格卖给乙,约定第二天交付瓷瓶。当天晚上,甲又将瓷瓶卖给了出价 5 万元的丙,并立即交付瓷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可以以自己的合同订立在先而主张甲与丙之间的合同无效
B.甲丙之间的合同效力待定
C.乙已经取得瓷瓶的所有权
D.丙已经取得瓷瓶的所有权

答案:D
解析:
这属于一物两卖的问题,两个合同都是有效的,但甲与丙的合同已履行甲已经将花瓶交付给丙,丙已经取得了花瓶的所有权。而乙所取得的权利是债权,根据民法原理,物权优先于债权,故乙只能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而不能要求甲或丙交付花瓶。

第6题:

甲、乙签订一耕牛买卖合同,双方约定,8月15日一手交钱,一手交牛.履行期届至,乙给付了价款,但甲因事想再用1个月,乙同意,但双方约定牛已归乙所有,甲只是借用.8月30日,该牛产下一小牛.对于小牛的归属.双方发生争议.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应归甲、乙共同所有,因为甲照顾牛付出了劳务,而乙则是所有权人

B.应归甲所有,因为甲乙所有权约定无效,该牛仍为甲所有

C.应归甲所有,因为该牛所有权虽已移转,但并未交付

D.应归乙所有,因为该牛已经交付


正确答案:D
[解析]从本案给出的条件可知,所有权在8月15日已经转移给乙,乙与甲又成立了借用合同.小牛是牛的孳息在双方没有约定情况下,孳息应由原物所有人享有.因此,小牛应归甲所有.

第7题:

2012年春节过后,甲外出打工,将一祖传瓷瓶交由邻居乙保管。乙因结婚用钱,谎称瓷瓶为自己所有,将其按照市价卖给了丙,得款1万元。2012年7月,乙见甲的房屋有倒塌危险,可能危及自己的房屋,遂以自己的名义请施工队加固甲的房屋。施工结束后,经结算需要支付工程款2万元。2012年底甲回村,因瓷瓶处分和工程款支付问题与乙发生纠纷。 结合上述材料,请回答下列问题: (1)丙能否取得瓷瓶的所有权?为什么? (2)乙出售瓷瓶是否属于侵权行为?为什么? (3)施工队应向谁请求支付工程款?为什么? (4)乙聘请施工队为甲加固房屋的行为是否构成无因管理?为什么?


答案:
解析:
(1)丙能取得瓷瓶所有权。因为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 (2)乙属于侵权行为。乙出售瓷瓶的行为是无权处分,侵害了甲的所有权,构成侵权行为。 (3)施工队应向乙请求支付工程款。因为施工队与乙之间存在合同关系。 (4)乙构成无因管理。因为乙没有对甲的事务进行管理的义务,但为避免甲的利益受损,对甲的事务进行了管理即聘请施工队加固甲的房屋,符合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第8题:

甲饭店招用乙某为服务员,双方签有聘用协议。后双方发生争议。根据设定的情况,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因甲强迫乙加夜班,乙可随时通知甲解除合同

B.因甲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付给乙工资,乙可随时通知甲解除劳动合同

C.在试用期内,乙可随时通知甲解除合同

D.甲没有按照约定提供劳动条件,乙有权随时通知甲解除合同


正确答案:ABD
【考点】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故A、B、D正确。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故C错误。

第9题:

甲将其所有的一辆自行车卖给乙,双方约定乙先向甲支付款项,但随后甲又提出借用该车7天,乙表示同意。根据物权法律制度规定,乙取得自行车所有权的时间是( )

A.甲乙的买卖合同生效时
B.甲乙的借用约定生效时
C.乙支付款项时
D.7天后甲实际将车交给乙时

答案:B
解析:
根据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甲和乙之间有买卖合同,然后双方约定由出卖人继续占有该自行车,即甲借用该车7天,在借用约定生效之日就取得了所有权。

第10题:

甲、乙、丙三兄弟共同继承一幅古董字画,由甲保管。甲擅自将该画以市场价出卖于丁,丁对该画的共有权属关系并不知情,甲与丁之间的转让合同不存在无效和可撤销的情形,但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画归丁所有,只是由甲暂借该古董字画一个星期。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

A.经乙和丙追认,丁可以取得该画所有权
B.无论乙和丙追认与否,丁均可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获得该画的所有权
C.甲与丁在转让合同约定的借用事项属于物权变动公示方式中占有改定的情形
D.甲与丁约定的这种交付方式不符合善意取得制度关于交付的要件

答案:B
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但是占有改定不能满足善意取得制度意义上的“交付”要求;丁是善意的、支付合理对价;转让合同有效。本题中,甲的转让行为构成无权处分,需要经过乙与丙的追认后,该转让行为才有效。此外,甲与丁在买卖合同中约定借用关系属于占有改定,占有改定的交付方式不符合善意取得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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