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股份公司的经理在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规定,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该公司的甲、乙、丙三位股东分别连续180日以上持有公司1

题目
多选题
某股份公司的经理在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规定,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该公司的甲、乙、丙三位股东分别连续180日以上持有公司1.1%、0.7%、0.5%的股份。根据《公司法》规定,该公司股东行使对经理提起诉讼的方式有()
A

特殊情况下,甲股东有权直接提起诉讼

B

乙股东通过董事会提出诉讼

C

丙股东通过监事会提起诉讼

D

乙、丙两位股东可以联合通过监事会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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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董事、高管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 )天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100 以上的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90

B.180

C.100

D.60


正确答案:B

第2题:

某公司是由甲、乙、丙、丁、戊5名自然人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规定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股东会决定由甲担任公司执行董事,乙担任公司经理。 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因执行董事甲与经理乙对公司经营方式产生分歧,致使公司管理陷入混乱状态,经营状况不佳。乙提出辞去公司经理职务,并拟将其所持公司股份转让给庚。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1)同意乙辞去公司经理职务,由执行董事甲兼任公司经理; (2)同意乙将其所持公司股份转让给庚; (3)为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拟申请发行公司债券200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公司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该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谁?

(3)该公司由执行董事甲兼任公司经理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4)该公司股东会作出同意乙将其所持公司股份转让给庚的决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5)该公司是否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
(1)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 
(2)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执行董事甲。 
(3)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4)符合法律规定。股东转让其所持有的股份,应该经过股东会的决议。 
(5)该公司不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和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才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

第3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的经理在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规定,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该公司的甲、乙、丙三位股东分别连续180日以上持有公司1.1%、0.7%、0.5%的股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公司股东行使对经理提起诉讼的方式有( )。

A.特殊情况下,甲股东有权直接提起诉讼

B.乙股东通过董事会提起诉讼

C.丙股东通过监事会提起诉讼

D.乙、丙两位股东可以联合经过监事会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核股东诉讼。(1)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殊情况下,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本题中乙、丙两位股东合计持有的股份为0.7%+0.5%=1.2%>1%),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4题:

股东派生诉讼是指当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他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损害了公司利益,而公司拒绝或怠于追究其责任时,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为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对侵害人提起诉讼,请求违法行为人赔偿公司损失的行为。根据上述定义,以下属于股东派生诉讼的是:

A.某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某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给公司造成了损失。王某是该公司连续一年持有10%股份的股东,王某可以以公司名义起诉李某
B.刘某是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任职期间,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指示公司会计将资金借贷给一家主要由刘某儿子投资设立的乙公司,对此,持有公司股权3%的股东王某认为甲公司应起诉乙公司还款,但甲公司不可能起诉,王某便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乙公司,要求乙公司将借款返还给甲公司
C.黄某是甲公司的董事,自2012年起,黄某在任职期间,另行申请设立了乙公司,该公司的经营范围与甲公司基本相同。黄某利用甲公司的业务渠道和技术资料从事与该公司同类的业务活动,造成甲公司约70万元的损失,甲公司遂起诉要求黄某停止违法经营活动,返还违法经营所得,并赔偿损失
D.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钟某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大会同意,将公司资金无偿借贷给妻子弟弟,给公司造成了利益损失。对此,公司监事会有权提起诉讼,请求追究钟某的法律责任

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察单定义。第二步,关键词“股东以自己的名义对侵害人提起诉讼”。A选项,以公司的名义起诉,不符合定义;B选项,以股东自身名义起诉,符合定义;C选项,甲公司直接起诉,不符合定义;D选项,监事会不属于股东以自己名义起诉,不符合定义。因此,选择B选项。

第5题:

某上市公司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具有法定资格的股东经向监事会提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书面请求后遭拒绝的,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具有法定资格的股东是( )。

A.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

B.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C.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

D.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股东代表诉讼的规定。根据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监事会对此拒绝提起诉讼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6题:

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出先诉请求。

A.董事

B.财务负责人

C.经理

D.董事会

E.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正确答案:ABCE
解析:本题考核股东诉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7题: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股东为( )。

A.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

B.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

C.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

D.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


正确答案:A
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8题:

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具备一定资格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具备一定资格的股东是指( )。

A.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

B.连续180日以上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

C.累计180日以上单独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

D.累计180日以上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


正确答案:AB

【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东诉讼的资格。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进行股东代表诉讼。

第9题:

甲、乙、丙三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了丁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出资60%,乙公司和丙公司各出资20%。甲公司的总经理张某为丁公司的董事长。后甲公司解除张某总经理一职,甲公司向丁公司董事会要求召开股东会决议解除张某的董事长职务。张某拒不召集股东会,甲公司遂直接派公司现任总经理王某到丁公司接替张某的董事长职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作为大股东有权直接解除张某的董事长职务

B.是否解除张某的董事长职务只能通过股东会表决决定

C.甲公司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张某的董事长职务

D.以上说法都不对


正确答案:B
《公司法》第38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选举和更换董事须经股东会决议,股东无权自由更换。本题中甲公司虽然是控股股东,也无权直接更换董事长,只能召开股东会表决通过后更换。

第10题:

某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的下列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公司的某董事违反股东会会议决议,监事会提出罢免建议
B: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章程规定召集股东会会议,监事会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C:公司的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监事会对经理提起诉讼
D:监事会向股东会会议提出议案

答案:A,B,C,D
解析:
《公司法》第53条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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