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家具厂与乙木材公司签订一份长期供货合同,合同约定:甲家具厂以自有的加工设备作为货款的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金额最高为50

题目
单选题
甲家具厂与乙木材公司签订一份长期供货合同,合同约定:甲家具厂以自有的加工设备作为货款的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金额最高为50万元。在合同期限内,乙木材公司总计供货10次,货款总额为80万元;甲家具厂总计支付货款20万元,其余60万元无力偿还。乙木材公司享有优先受偿的数额是(  )万元。
A

20

B

30

C

50

D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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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第 12 题 甲家具厂与乙木材公司签订一份长期供货合同,合同约定:甲家具厂以自有的加工设备作为货款的抵押物,担保金额最高为50万元。在合同期限内,乙木材公司总计供货10次,货款总额为80万元;甲家具厂总计支付货款20万元,其余60万元无力偿还。乙木材公司享有优先受偿的数额是(  )。

A.20万元

B.30万元

C.50万元

D.60万元


正确答案:C
本题考核最高额抵押。抵押权人实现最高额抵押权时,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高于最高限额的,以最高限额为限,超过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

第2题:

甲家具厂与乙木材公司签订一份长期供货合同,合同约定:甲家具厂以自有的加工设备作为货款的最高额抵押担保,担保金额最高为50万元。在合同期限内,乙木材公司总计供货10次,货款总额为80万元;甲家具厂总计支付货款20万元,其余60万元无力偿还。乙木材公司享有优先受偿的数额是( )万元。

A.20

B.30

C.50

D.60


正确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最高额抵押。抵押权人实现最高额抵押权时,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高于最高限额的,以最高限额为限,超过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低于最高限额的,以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为限对抵押物优先受偿。

第3题:

甲铝制品厂与乙材料经销公司签订一份长期供货合同,合同约定:甲厂以自有的加工设备作为货款的抵押物,担保金额最高为50万元。在合同期限内,乙经销公司总计供货10次,货款总额为80万元;甲厂总计支付货款20万元,其余60万元无力偿还。乙经销公司享有优先受偿的数额是( )。

A.20万元

B.30万元

C.50万元

D.60万元


正确答案:C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最高额抵押。抵押权人实现最高额抵押权时,如果实际发生的债权余额高于最高限额的,以最高限额为限,超过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

第4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货款,丙公司作为甲公司的保证人保证甲公司按合同的约定向丙公司支付货款。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货物后,甲公司自行将自己对乙公司的债务部分转让给丁公司。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丙公司按照原保证合同对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B:丙公司不再对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C:丙公司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向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D:丙公司对转让部分的债务向乙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C
解析:
《担保法》第23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解释》第29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仍应当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甲公司将部分债务转让,丙公司对未经其同意转让部分的债务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丙公司对未转让部分的债务仍应承担保证责任,所以C选项正确。

第5题:

甲公司为了对其子公司乙提供担保,与丙银行于2017年3月15日签订了一份最高额抵押合同。该合同约定由甲公司以自己持有的某栋大楼及其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为乙公司设立最高额为2亿元的抵押权。但该合同并未约定债权的确定时间。2017年4月10日,甲公司为丙银行办理了最高额抵押登记。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丙银行于2017年4月10日取得该最高额抵押权
B.丙银行于2017年3月15日取得该最高额抵押权
C.丙银行可以在2018年4月10日后请求确定所担保的债权
D.若乙公司于2018年2月1日被宣告破产,该笔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也于这一天确定

答案:A,C,D
解析:
本题涉及最高额抵押权的问题。根据《物权法》第187条的规定,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自办理登记时发生效力。故A项正确,B项错误。又根据《物权法》第206条的规定,C、D两项也都正确。因此,本题答案为ACD。

第6题: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担保物权已经设立的有( )。

A.甲与乙签订以某房屋为抵押物的抵押合同,合同已生效,但尚未办理登记

B.甲与乙签订以某机器设备为抵押物的抵押合同,合同已生效,但尚未办理登记

C.甲与乙签订以某机器设备为质押物的质押合同,合同已生效,该设备已交付,但尚未办理登记

D.甲与乙签订以甲公司享有的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为质押标的的质押合同,合同已生效,该项质押丙公司已经记载于股东名册上,但尚未向工商机构办理登记


正确答案:BC
解析:(1) 选项A:以不动产抵押的,必须登记,未经登记,抵押权未设立;(2) 选项B: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只是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但不影响抵押权的设立;(3) 选项C:动产质权自质物移交质权人占有时设立;(4) 选项D: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向工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第7题:

2015年4月1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长期的服务器采购合同,同时甲公司以其自有机房为货款支付提供了最高额抵押,约定2016年4月14日为债权确定日,并办理了登记。同一日,丙公司也为甲公司担保,与乙公司订立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期间为1年,自债权确定日开始计算。就此,下述选项错误的是:( )

A.甲乙双方可以约定将2015年4月15日之前甲方所欠乙方的货款纳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担保范围,此情形下丙有权主张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B.乙公司于2015年6月1日将自己对甲公司已取得的全部债权全部转让给丁的,这一行为将导致最高额抵押权消灭
C.假设甲公司在2015年12月被法院宣告破产。那么乙公司的债权提前得以确定
D.假设甲公司在2015年12月被法院宣告破产,那么乙公司可以向甲要求承担担保责任,也可以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

答案:A,B,D
解析:
本题涉及最高额抵押、抵押合同的变更、最高额抵押权的转移问题。选项A,《物权法》第203条规定: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范围,但是,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债务(数量、价款、币种等)内容,应当取得保证人的同意。未经保证人同意,若加重保证人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选项A后半句错误。选项B,《物权法》第204条规定:在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依照《物权法》第206条确定之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选项B错误。选项C,根据《物权法》第206条第1款第5项,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抵押权人的债权确定,以及《破产法》第46条规定:未到期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故选项C正确。选项D,《物权法》第176条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甲公司作为债务人,以自己的机房提供抵押应当先就该抵押实现债权。所以,选项D错误。因此本题答案为ABD。

第8题:

第 18 题 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甲为借款人,借款数额为30万元。甲以自有的一部价值10万元的汽车作为抵押担保,甲又请求丙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合同到期后,甲无力偿还。如果两项担保对担保责任约定不明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因为没有约定,丙不承担保证责任

B.乙应当先要求丙以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C.乙既可以先要求甲承担担保责任,也可以先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

D.乙应当先要求甲以抵押承担担保责任


正确答案:D
本题考核保证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如果保证与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并存,则债权人先就债务人的物的担保求偿。

第9题:

甲、乙双方于2013年5月6日签订水泥供应合同,乙以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为其价款支付提供了最高额抵押,约定2014年5月5日为债权确定日,并办理了登记。丙为担保乙的债务,也于2013年5月6日与甲订立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期间为一年,自债权确定日开始计算。


水泥供应合同约定,将2013年5月6日前乙欠甲的货款纳入了最高额抵押的担保范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约定无效
B、该约定合法有效
C、如最高额保证合同未约定将2013年5月6日前乙欠甲的货款纳入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围,则丙对此不承担责任
D、丙有权主张减轻其保证责任

答案:B,C
解析: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物权法》第二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选项C正确,最高额保证所担保的债务在保证设立时可能已经发生,也可能没有发生,具体担保的是已经发生的还是尚未发生的,或是已经发生与尚未发生的均担保,要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来定,若最高额保证合同中未约定将2013年5月6日前乙欠甲的货款纳入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围,则丙对此不承担责任。
选项D错误,《担保法解释》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本案不存在上述情况,丙无权主张减轻其保证责任。

第10题:

甲、乙双方于2013年5月6日签订水泥供应合同,乙以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为其价款支付提供了最高额抵押,约定2014年5月5日为债权确定日,并办理了登记。丙为担保乙的债务,也于2013年5月6日与甲订立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期间为一年,自债权确定日开始计算。?
水泥供应合同约定,将2013年5月6日前乙欠甲的货款纳入了最高额抵押的担保范围。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该约定无效
B.该约定合法有效
C.如最高额保证合同未约定将2013年5月6日前乙欠甲的货款纳入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围,则丙对此不承担责任
D.丙有权主张减轻其保证责任

答案:B,C
解析:
选项A错误,选项B正确。《物权法》第二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
选项C正确。最高额保证所担保的债务在保证设立时可能已经发生,也可能没有发生,具体担保的是已经发生的还是尚未发生的,或是已经发生与尚未发生的均担保,要根据当事人的约定来定,若最高额保证合同中未约定将2013年5月6日前乙欠甲的货款纳入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围,则丙对此不承担责任。
选项D错误。《担保法解释》第三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本案不存在上述情况,丙无权主张减轻其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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