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时,非农户口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和承包期内全家迁到设区的市转为非农户口的是否在确权登

题目
问答题
1996年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时,非农户口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和承包期内全家迁到设区的市转为非农户口的是否在确权登记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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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以继承?


参考答案:

以家庭承包方式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主要目的在于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每一位成员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上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因此,我国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家庭承包和以其他方式承包两种类型。家庭承包方式的农村土地经营权,其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本质特征是以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户家庭为单位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因此,这种形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只能属于农户家庭,而不属于某一家庭成员。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属于个人财产,故不发生继承问题。
家庭承包中的林地承包和针对“四荒”地的以其他方式的承包,由于土地性质特殊,投资周期长、见效慢、收益期间长,为维护承包合同的长期稳定性,保护承包方的利益,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以其他方式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也可以继续承包。但是,继承人继续承包并不等同于继承法所规定的继承。而对于除林地外的家庭承包,法律未授予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的权利。当承包农地的农户家庭中的一人或几人死亡,承包经营仍然是以户为单位,承包地仍由该农户的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经营;当承包经营农户家庭的成员全部死亡,该土地承包经营权归于消灭,农地应收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另行分配,不能由该农户家庭成员的继承人继续承包经营。否则,对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成员的权益会造成损害,对农地的社会保障功能也会产生消极影响。


第2题:

某村召开村民会议,讨论村民承包地在承包期内收回问题。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村民属于可以被收回承包地的情形?( )

A.张甲全家已迁入小城镇落户

B.李乙全家迁入省会城市,并转为城市户口

C.王丙家庭人口已经由过去的7人减为3人

D.赵丁最近提出申请,自愿将承包地交回


正确答案:BD

【考点】农村承包地的收回
【解析】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流转。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依照法律规定,本题A项中张甲全家已迁入小城镇落户,发包方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流转。而不能收回承包人的承包地,故该项错误。B项中李乙全家迁入省会城市,并转为城市户1:9,依法其应当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故该项正确。C项中王丙家庭人口已经由过去的7人减为3人,这不对其承包地构成影响,发包方不得以此为理由收回承包地,故该项错误。D项中赵丁提出申请自愿将承包地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地。因为上述条文虽未明确说明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的,发包方可以收回,但是其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因而可以推出上述结论。

第3题:

有关家庭承包经营的描述,以下哪项是错误的___________。

A、承包期内,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地

B、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C、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D、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答案:A

第4题: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等方式承包。

  • A、招标
  • B、拍卖
  • C、公开协商
  • D、买卖

正确答案:A,B,C

第5题:

农村土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对其承包经营权是否保留?


正确答案: 保留

第6题: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民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原承包的土地可以不交回。判断对错


参考答案:错误

第7题:

农村土地的承包关系是否受户口变动影响?


答案:
解析:
农村土地的承包关系并不会受到户口变动的影响,农民能否继续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唯一关键,就是自己的土地承包期限是否到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年修正)中,第二十七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国家保护进城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农户进城落户的条件。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

由此可见,如果现实中存在以农民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为进城定居的条件,或者强制收回了外嫁女的承包地,农民都可以对此类土地纷争提起诉讼。

第8题:

关于承包地收回的规定是()。

A.承包方全家切入小城镇落户

B.承包方全家切入社区,转为非农户口

C.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D.应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如果承包方不交回,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参考答案:ABCD

第9题: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荒地等农村土地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

  • A、转让;
  • B、抵押;
  • C、入股;
  • D、用于非农建设。

正确答案:A,B,C

第10题:

依照我国现行土地承包法,发包方和承包方在承包期内的权利义务关系,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发包方有权收回承包土地
  • B、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承包方有权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
  • C、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发包方有权收回承包的土地
  • D、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承包方有权对其承包的土地依法进行流转
  • E、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承包方不能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正确答案: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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