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某去某地旅游,当地玉石资源丰富,且盛行“赌石”活动,买者购买原石后自行剖切,损益自负。潘某花5000元向某商家买了两块

题目
单选题
潘某去某地旅游,当地玉石资源丰富,且盛行“赌石”活动,买者购买原石后自行剖切,损益自负。潘某花5000元向某商家买了两块原石,切开后发现其中一块为极品玉石,市场估价上百万元。商家深觉不公,要求潘某退还该玉石或补交价款。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16年真题]
A

商家无权要求潘某退货

B

商家可基于公平原则要求潘某适当补偿

C

商家可基于重大误解而主张撤销交易

D

商家可基于显失公平而主张撤销交易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B
解析:
ABD三项,《民通意见》第72条规定,一方当事人利用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的,可以认定为显失公平。显失公平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方面的要件:①客观要件,即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②主观要件,即一方当事人利用了优势地位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本题中,当地玉石资源丰富,且盛行“赌石”活动,买者购买原石后自行剖切,损益自负,卖方既然知晓并接受这一行业习惯应承担相应的交易风险无权以权利义务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主张撤销或补偿。
C项,《民通意见》第71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买卖双方对赌石交易的行为性质、行业惯例、标的物等均有清楚的认识,意思表示自愿真实没有瑕疵,不存在重大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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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潘某不服某卫生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过程中,卫生局撤销了原处罚决定,潘某遂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作出准予撤诉的裁定。一周后,卫生局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了与原处罚决定相同的决定。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

A.潘某可以撤回撤诉申请,请求法院恢复诉讼,继续审理该案

B.潘某可以对法院所作的准予撤诉裁定提出上诉

C.潘某可以申请再审,请求法院撤销准予撤诉的裁定

D.潘某可以对卫生局新的处罚决定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D
A项错误。由于人民法院已经作出了准予撤诉的裁定,诉讼程序已经终结,所以潘某不能撤回撤诉申请,请求法院恢复诉讼继续审理该案。
B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本题目中人民法院准予撤诉的裁定,并没有任何错误,所以潘某既不能对法院所作的准予撤诉裁定提出上诉,也不能申请再审,请求法院撤销准予撤诉的裁定。C项错误。理由同B。
D项正确。卫生局在案例结束后,又作了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的行为,属于一个新的行政行为,潘某可以对卫生局新的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第2题:

潘某系某工艺品进出口公司(国有)特艺科、包装科业务员。某年某13,某印刷社找潘某,要求调拨纸张给该社。潘提出白版纸、玻璃纸每令分别加收15元和25元“奖金”。印刷社领导研究认为,即便付“奖金”,也比买高价纸张便宜,便同意潘的要求,印刷社先后9次向潘买纸,潘本人从中获款1万多元。另外,潘某还违反规定,先后5次向另一印刷厂低价卖出30多吨白版纸,从中获取好处费1万多元。


正确答案:
答:潘某的行为构成了受贿罪。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潘某的职责就是管理纸张的销售,他在销售过程中,订立名目,从中索取“奖金”和接受不正当利益,其行为已完全符合受贿罪的特征。再者新刑法规定,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潘某正好具备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符合受贿罪的主体特征。所以,被告人潘某构成了受贿罪。

第3题:

潘某与张某签订了一份电冰箱的买卖合同,由潘某向张某提供200台冰箱,在潘某准备向张某发货时,事先通过电话与张某联系,却被电信局告知张某已变更住所,致使潘某不知向何处发货。此时潘某应如何处理?()

A、因履行不能而合同无效

B、可解除合同

C、可终止履行

D、可中止履行或将标的物提存


答案:D

第4题:

潘某请好友刘某观赏自己收藏的一件古玩,不料刘某一时大意致其落地摔毁。后得知,潘某已在甲保险公司就该古玩投保了不足额财产险。根据《保险法》规定,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

A.潘某可请求甲公司赔偿全部损失
B.若刘某已对潘某进行全部赔偿,则甲公司可拒绝向潘某支付保险赔偿金
C.甲公司对潘某赔偿保险金后,在向刘某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时,既可以自己的名义。也可以潘某的名义
D.甲公司支付的保险金不足以弥补潘某的全部损失,则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潘某不得向刘某主张赔偿请求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核损失赔偿原则。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据此可知,潘某投保的是不足额保险,其不能请求甲公司赔偿全部损失,只能请求甲公司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选项A错误。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据此可知,若刘某已对潘某进行了全部赔偿。则甲公司可以相应扣减全部赔偿额,即无须再向潘某支付保险赔偿金,选项B正确。保险人应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据此可知,甲公司应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而不能以潘某的名义行使,选项C错误。保险人依照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据此可知,甲公司支付保险金后,不足以弥补的损失,潘某可向刘某请求赔偿,选项D错误。

第5题:

潘某去某地旅游,当地玉石资源丰富,且盛行“赌石”活动,买者购买原石后自行剖切,损益自负。潘某花5000元向某商家买了两块原石,切开后发现其中一块为极品玉石,市场估价上百万元。商家深觉不公,要求潘某退还该玉石或补交价款。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商家无权要求潘某退货
B、商家可基于公平原则要求潘某适当补偿
C、商家可基于重大误解而主张撤销交易
D、商家可基于显失公平而主张撤销交易

答案:A
解析:
“赌石”买卖类似于彩票买卖,属于一种射幸买卖,买方赌的是一种发财“机率”,只要关于“原石”买卖的意思表示真实,则该买卖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买方不能因为自己“赌石”失败而要求退货或撤销交易,卖方也不能因买方“赌石”成功而要求退货或撤销交易。

第6题:

潘某系某工艺品进出口公司(国有)包装科业务员。某年某月,某印刷厂找潘某,要求调拨纸张给该厂。潘某提出白版纸、玻璃纸每令分别加收15元和25元“奖金”。印刷厂领导研究认为,即使付“奖金”也比买高价纸张便宜,便同意潘某的要求,印刷厂先后9次向潘某买纸,潘某本人从中获款1万多元。另外,潘某还违反规定,先后5次向另一印刷厂低价卖出30名吨白版纸。从中获取好处费1万多元。

问:潘某前后两次行为构成了什么罪?


正确答案:
潘某的行为构成了受贿罪。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的行为。潘某的职责就是管理纸张的销售,他在销售过程中巧立名目,从中索取“奖金”和接受不正当利益,其行为已完全符合受贿罪的特征。再者,《刑法》第93条规定,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潘某正好具备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符合受贿罪的主体特征。所以,被告人潘某构成了受贿罪。

第7题:

某日,胡某将自行车放在自家楼下的车棚里,潘某趁人不备将其偷走,并以市场价格卖给了不知情的孙某。之后,胡某认出了自己的自行车,并要求孙某返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A:孙某善意取得该自行车的所有权,胡某无权要求孙某返还
B:胡某只能要求潘某赔偿损失
C:孙某不能取得该自行车的所有权
D:潘某与孙某应对胡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答案:C
解析:
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要求占有人是基于所有人的意思而取得对标的物的占有,以督促所有人谨慎地选择对方当事人(如承租人、保管人)。如果占有人非基于所有人的意思取得占有,则善意第三人不能取得原物的所有权。本题中,尽管孙某对自行车系赃物不知情,为善意第三人,但因为潘某系偷盗取得自行车的占有,而非基于所有人的意思,所以孙某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不能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胡某作为所有权人有权要求其返还,正确答案为C。

第8题:

王某在清理父亲的遗物时发现一块奇石,误认为其父所有,遂将其雕刻成石雕,其好友刘某见后十分喜欢,以价格5万元购买之。后张某向王某索要该石时,方知道该石系其父借用观赏。该石当时价值8000元,双方就返还该石发生纠纷,张某诉至法院。石雕的所有权应归谁?( )

A.张某

B.王某

C.刘某

D.张某和刘某


正确答案:C
本题涉及添附取得所有权问题。添附,是指不同所有人的财产或劳动成果合并在一起形成一种不能分离的新的财产,如果要恢复原状则在事实上不可能或者在经济上不合理。在这种情况下,就要确定这个新物的所有权的归属。添附包括附合、混合和加工三种形式。本案中,王某误以为该石为其父所有而进行雕刻形成的石雕为加工物,该加工物石雕价值显然大于原材料石的价值,因此,以归加工人所有为宜。但加工人王某取得该加工物的所有权后,应给材料所有人张某8000元的价值补偿。依民法原理,财产所有人可以对该财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本案中,王某对该石雕因加工而取得所有权,可以依法处分该石雕。刘某与王某所订立的买卖该石雕的合同由于双方均具有缔约能力,其意思表示真实,且买卖标的物石雕属法律上的自由流转物,符合合同生效的要件,是合法有效的合同。因此,刘某可以基于有效的买卖合同而取得该石雕的所有权。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

第9题:

陈某因涉嫌强奸罪被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陈某的妻子找到该县公安局法制科科长潘某和副科长李某帮忙,并送二人各1万元。潘某和李某为陈某开脱罪责而出谋划策,最终被害人出示了一份陈某强奸不成立、是自愿行为的申请,潘某向该案的承办人提出对陈某取保候审,陈某因此被释放。对潘某行为认定,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潘某是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可以构成徇私枉法罪的主体
B.潘某的行为只是使陈某改变了强制措施,但其仍然可以被司法机关追究责任,所以潘某的行为造成的结果并不是很严重
C.潘某的行为已经使陈某脱离司法机关侦控。行为性质很严重
D.潘某构成徇私枉法罪

答案:A,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徇私枉法罪的认定,潘某的行为致使嫌疑人陈某脱离侦控,行为性质严重,构成徇私枉法罪。

第10题:

家住某市甲区的潘某(甲方)与家住乙区的舒某(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舒某将位于丙区的一处500m2的二层楼租给潘某经营饭馆。合同中除约定了有关租赁事项外,还约定:“甲方租赁过程中如决定购买该房,按每平方米2000元的价格购买,具体事项另行协商。”潘某的饭馆开张后生意兴隆,遂决定将租赁的房屋买下长期经营。但因房价上涨,舒某不同意出卖。潘某将房价款100万元办理提存公证,舒某仍不同意出卖。后舒某以每平方米2500元的价格与杏林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潘某为阻止舒某与杏林公司成交,向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租赁合同中的买卖条款有效并判决舒某履行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义务。法院受理后,舒某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审查后发出驳回通知书。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原被告之间构成了预约合同关系,但尚不构成买卖关系,故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潘某不服提出上诉。如果二审维持原判,此后潘某与舒某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了按每平方米2500元价格卖房的合同。该买卖合同是否构成执行和解?为什么?法院是否应当予以干预?为什么?


正确答案:不构成执行和解,因为判决没有执行内容,该合同不导致停止执行、恢复执行等程序 问题;法院不干预,该合同是当事人之间与判决履行和执行无关的新的民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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