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受理
按照申诉处理
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不予受理
先依法受理,再裁定驳回起诉
第1题:
刘永明要扩展自己的经营业务,向银行贷款,请陈忠明帮忙提供担保。刘永明从银行贷款25万元,随后,刘永明与陈忠明订一份抵押合同,刘永明将其汽车抵押给担保人陈忠明,约定如2008年10月15日,刘永明到期不清偿贷款,陈忠明依法行使抵押权。两人办理了汽车抵押登记。待刘永明偿还贷款临近时,经陈忠明催促,刘永明一直没有还贷。10月8日,陈忠明持抵押合同将刘永明作抵押的汽车开走寄放在当地交通大队院内。10月15日,刘永明向银行清偿贷款18万元。尚欠7万元及利息。陈忠明催告刘永明还清欠款,否则拒绝返还汽车。陈忠明的行为:( )
A.符合法律规定,如刘永明不能清偿,陈忠明拍卖汽车还款
B.符合法律规定,待刘永明清偿完贷款,陈忠明返还汽车
C.不合法,但刘永明不能清偿时,陈忠明可以提前行使抵押权
D.不合法,陈忠明应将汽车返还给刘永明,赔偿因扣押汽车给刘永明造成的损失
第2题:
如果在开庭审理后,刘永拒不到庭,则人民法院:( )
A.应延期审理
B.应中止诉讼
C.可拘传刘永到庭
D.如拘传不到刘永,人民法院可作出缺席判决
第3题:
刘某将自己的电脑交赵某保管,后赵某将该电脑非法占为已有,拒不退还刘某,刘某多次索要无果后因病去世。刘某之女以侵占罪向人民法院提交了刑事自诉状,代其父亲控告赵某。对于刘女这种代其父亲告诉的情况,人民法院的做法不正确的是?( )
A.告知其主体不合格
B.裁定驳回起诉
C.依法受理此案
D.裁定不予受理
第4题:
第5题:
刘永之
刘永之,宋代景德镇的瓷雕艺人,善塑佛像。江西高安出土的宋代瓷观音底座有“刘永之造”字样。这尊观音,雕刻精细,堪称宋代瓷雕精品。
第6题:
根据材料,回答第 64~66 题:
刘稳与刘永系父子关系,刘稳在农村,年老多病,刘永外出做生意,收入颇丰,遂在县城买房定居,但刘永长期不给其父赡养费导致刘稳生活困难。2002年,刘稳就此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判决刘永每月给付刘稳生活费600元,刘稳、刘永均服判。到2008年,刘稳因身体不好,医疗费增多,再次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刘永增加赡养费。
第 64 题 针对刘稳的起诉,人民法院应:( )
A.依法受理
B.按照申诉处理
C.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不予受理
D.先依法受理,再裁定驳回起诉
第7题:
2000年6月,刘晓彬诉刘彬给付抚养费一案由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确定刘彬每月给刘晓彬抚养费500元。2001年1月,刘晓彬又起诉刘彬,提出法院判决给付的抚养费太少,不符合法律规定,要求增加到每月800元。对于刘晓彬的该行为,人民法院下列做法哪些是正确的?( )。
A.按申请再审处理
B.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裁定不予受理
C.作为新案受理
D.不予立案
《民诉意见》第152条规定:“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裁判发生法律效力后,因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当事人再行起诉要求增加或减少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作为新案受理。”本题中没有新情况、新理由,故不能作为新案受理。基于同一事实、同一诉讼标的,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生效判决的,当事人不得再行起诉,人民法院也不得再受理。故选B。
第8题:
刘某因生活琐事与邻居邓某争吵,邓某不堪刘某辱骂,击打刘某面部,致刘鼻骨等部位受伤。刘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追究邓某的刑事责任。在该案审理过程中,邓某对刘某以侮辱、诽谤罪提起反诉。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以就两个诉讼在刘某与邓某之间进行调解
B.刘某可在判决宣布之前要求撤回自诉,根据法定情形,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准许
C.如果刘某撤回起诉,人民法院应终止审理邓某的反诉
D.如果刘某撤回起诉,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邓某的反诉
第9题:
第10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