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张某发现自己的工资卡上多出2万元,便将其中1万元借给郭某,约定利息500元;另外1万元投入股市。张某单位查账发现此事,原因在于财务人员工作失误,遂要求张某返还。经查,张某借给郭某的1万元到期未还,投入股市的1万元已获利2000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7年真题]A 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万元B 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2万元C 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25万元D 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万元及其孳息

题目
单选题
张某发现自己的工资卡上多出2万元,便将其中1万元借给郭某,约定利息500元;另外1万元投入股市。张某单位查账发现此事,原因在于财务人员工作失误,遂要求张某返还。经查,张某借给郭某的1万元到期未还,投入股市的1万元已获利2000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2007年真题]
A

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万元

B

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2万元

C

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25万元

D

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万元及其孳息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B
解析:
不当得利是指无法律上的原因而受利益,致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民法总则》第122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本题中,由于单位工作人员的失误,张某的工资卡上多出2万元,对张某而言这属于不当得利。《民通意见》第131条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因此,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万元及其孳息。张某利用该2万元所取得的500元利息以及其投入股市获利的2000元,扣除其相应的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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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张某发现自己的工资卡上多出2万元,便将其中l万元借给郭某,约定利息500元:另外l万元投入股市.张某单位查账发现此事,原因在于财务人员工作失误,遂要求张某返还.经查,张某借给郭某的1万元到期未还,投入股市的l万元已获利2000元.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

A.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万元

B.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2万元.

C.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 25万元

D.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万元及其孳息


正确答案:ABC
54.答案:A、B、C 考点: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讲解:张某因单位人员工作失误而受领2万元款项,属于无合法依据的不当得利, 应予返还。《民通意见>第13l条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a擎息,是指依原物的通常利用方式从该物中产生的收益,其又分天然孳息(基于物的自然属性而产生)和法定孳息(基于与原物有关的法律关系而产生)。本题中,张某将l万元出借而约定的 500元利息债权,属于该l万元的法定孳息,而将l万元投入股市的收益则不属于孳息。因此,张某应返还最初获得的2万元不当得利本金加500元债权的孳息。只有D项正确,A、 B、C三项错误。

第2题:

张某发现自己的工资卡上多出2厅元,便将其中1万元借给郭某,约定利息500元;另外1万元投入股市。张某单位查账发现此事,原因在于财务人员工作失误,遂要求张某返还。经查,张某借给郭某的1万元到期未还,投入股市的1万元已获利2000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万元 B.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2万元 C.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25万元 D.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万元及其孳息


正确答案:D
【考点】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
【详解】张某因单位人员工作失误而受领2万元款项,属于无合法依据的不当得利,应予返还。根据《民通意见》第131条,不当得利的孳息部分应当返还受损人,孳息以外的其他收益应当收缴而非返还。所谓孳息,是指依某物(原物)的通常利用方式从该物中产生的收益,其又分天然孳息(基于物的自然属性而产生)和法定孳息(基于与原物有关的法律关系而产生)。本题中,张某将1万元出借而约定的500元利息债权,属于该1万元的法定孳息,而将1万元投入股市的收益则不属于孳息。因此,张某应返还最初获得的2万元不当得利本金加500元债权的孽息。D项正确。

第3题:

第 9 题 张某发现自己的工资卡上多出2万元,便将其中1万元借给郭某,约定利息500元;另外1万元投入股市。张某单位查账发现此事,原因在于财务人员工作失误,遂要求张某返还。经查,张某借给郭某的1万元到期未还,投入股市的1万元已获利2000元。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万元

B.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2万元

C.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25万元

D.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万元及其孳息


正确答案:D
《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本题中,由于单位工作人员的失误,张某的工资卡上多出两万元,对张某而畜这属于不当得利。《民通意见》第131条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因此D项正确。A项的错误在于未计算孳息。B项、C项的错误在于对孳息的计算不准确。所以,选择D项。

第4题:

张某发现自己的工资卡上多出2万元,便将其中1万元借给郭某,约定利息500元;另外1万元投入股市。张某单位查账发现此事,原因在于财务人员工作失误,遂要求张某返还。经查,张某借给郭某的1万元到期未还,投入股市的1万元已获利2000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万元
B: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2万元
C: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25万元
D: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万元及其孳息

答案:D
解析:
张某受领2万元属于不当得利。不当得利的孳息部分应当随同本金返还受损人,孳息以外的其他收益应当收缴而非返还。本题中,张某将1万元出借而约定的500元利息债权,属于该1万元的法定孳息,而将1万元投入股市的收益则不属于孳息。因此,张某应返还最初获得的2万元不当得利本金加500元债权的孳息。D项正确。

第5题:

张某发现自己的工资卡上多出2万元,便将其中1万元借给郭某,约定利息500元;另外1万元投入股市。张某单位查账发现此事,原因在于财务人员工作失误,遂要求张某返还。经查,张某借给郭某的1万元到期未还,投入股市的1万元已获利2000元。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
A.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万元 B.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 2万元
C.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 25万元 D.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万元及其孳息


答案:A,B,C
解析:
A、B、C
考点: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
讲解:张某因单位人员工作失误而受领2万元款项,属于无合法依据的不当得利,应予返还。《民通意见》第131条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孳息,是指依原物的通常利用方式从该物中产生的收益,其又分天然孳息(基于物的自然属性而产生)和法定孳息(基于与原物有关的法律关系而产生)。本题中,张某将1万元出借而约定的500元利息债权,属于该1万元的法定孳息,而将1万元投入股市的收益则不属于孳息。因此,张某应返还最初获得的2万元不当得利本金加500元债权的孳息。只有D项正确,A、 B、C三项错误。

第6题:

张某发现自己的工资卡上多出2 万元,便将其中1 万元借给郭某,约定利息500 元:另外1 万元投入股市。张某单位查账发现此事,原因在于财务人员工作失误,遂要求张某返还。经查,张某借给郭某的l万元到期未还,投入般市的l 万元已获利2000 元。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A.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 万元

B.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2 万元

C.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25 万元

D.张莱应返还给单位2 万元及其孳息


正确答案:ABC
【答案】A、B、C
【详解】 张某因单位人员工作失误而受领2万元款项,属于无合法依据的不当得利,应予返还。《民通意见》第131条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孳息,是指依原物的通常利用方式从该物中产生的收益,其又分天然孳息(基于物的自然属性而产生)和法定孳息(基于与原物有关的法律关系而产生)。本题中,张某将1万元出借而约定的500元利息债权,属于该1万元的法定孳息,而将1万元投入股市的收益则不属于孳息。因此,张某应返还最初获得的2万元不当得利本金加500元债权的孳息。只有D项正确,A、B、C三项错误。
【相关考点梳理】一.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
不当得利之债的构成要件有四:①一方获得利益(包括:财产积极增加与财产消极增加)。财产消极增加,指本应减少而未减少;②他方受有损失(包括:财产积极减少与财产消极减少);③获得利益与受到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在给付型不当得利中,以给付关系替代因果关系);④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原因(采用非统一说:(a)给付型不当得利,指自始或嗣后欠缺给付目的;(b)非给付型不当得利,指欠缺保有利益的法律权利或法律原因)。
二. 给付型不当得利的排除情形
虽符合给付型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但法律特别规定受害人不得请求返还,因而排除不当得利之债的效力。有四种情形:①给付系履行道德上的义务(如对亲属误以为有扶养义务而扶养;对救助自己生命的人支付报酬;对玉成其事的媒婆支付报酬;民间的礼尚往来)。②债务人为清偿未到期债务而给付。③因清偿债务而给付,于给付时明知无给付义务的。④因不法原因而给付(如支付赌债、行贿、支付毒资、支付嫖资、支付给二奶包养费)。但不法原因仅在受领一方存在的除外(如对绑架者支付赎金;索贿)。
三.其他排除情形
1.强迫得利。指受损人因其行为使受益人受有利益,但违反了受益人的意思,不符合其经济计划的情形。此时,应就受益人的整个财产,依其经济上的计划认定其应当偿还返还的范围。例如:开垦(如种植果树于)他人预定作为垃圾处理场的土地;油漆他人即将拆除的围墙;维修他人预定拆除的房屋等等。应认定受益人应偿还的价额“为零”,不必返还。
2.反射利益。指一方虽因一定的行为或事实而受益,但并未致他方损害的情形。反射利益根本不符合不当得利得利之构成要件。
3.非财产性受益。不当得利属于债法范畴,仅调整财产利益关系,故无法律上原因而受有非财产利益,不成立不当得利。
 

第7题:

张某发现自己的工资卡上多出2万元,便将其中1万元借给郭某,约定利息500元;另外1万元投入股市.张某单位查账发现此事,原因在于财务人员工作失误,遂要求张某返还.经查,张某借给郭某的1万元到期未还,投入股市的1万元已获利2000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万元

B.张莱应返还给单位2.2万元

C.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 25万元

D.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万元及其孳息


正确答案:D
[解析]《执行民法通则意见》第131条:“返还的不当得利,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张某投入股市1万元获利2000元属于“领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应当予以收缴,而不是返还给单位.因此正确答案为D.

第8题:

根据下列材料,回答 91~94 题:{Page} 张某系某国有外贸公司经理,2005年3月,他未经集体研究,将公司的200 元借给好友王某主管的某运输公司(集体企业),2007年案发时,尚有80余万元未归还。2006年底,王某为表示感谢,送1万元给张某作为“过节费”。案发后,张某还交代,2005年5月,周某因寻衅滋事被捕,周某托张某帮忙疏通关系,张某提出要花3万元。周某给张某4万元,言明1万元作为张某的“辛苦费”,张某遂将3万元送给其认识的办案人员,使周某的罪责得以开脱。

第 91 题 张某将200万元借给某运输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

A.构成挪用公款罪

B.构成挪用资金罪

C.不构成犯罪

D.属于一般的违法行为


正确答案:A
本题考查关于挪用公款罪的理解。
根据我国《刑法》第384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违法活动或者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3个月不归还的行为。本题中,张某作为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将200万元借给运输公司,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又由于张某为国有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其行为应当依照挪用公款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9题:

张某和李某达成收养协议,约定由李某收养张某6岁的孩子小张;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办理了登记手续,张某依约向李某支付了10万元。李某收养小张1年后,因小张殴打他人赔偿了1万元,李某要求解除收养协议并要求张某赔偿该1万元。张某同意解除但要求李某返还10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李某、张某不得解除收养关系
B:李某应对张某承担违约责任
C:张某应赔偿李某1万元
D:李某应返还不当得利

答案:D
解析:
根据《收养法》第26条第1款的规定,A项错误。由于李某解除收养协议经过了张某的同意,因此无须承担违约责任,B项错误。C项,没有法律依据,错误。收养协议解除后,李某收取的10万元丧失了法律根据,因此构成不当得利,应予返还,D项正确。

第10题:

张某发现自己的工资卡上多出2万元,便将其中1万元借给郭某,约定利息500元;另外1万元投入股市。张某单位査账发现此事,原因在于财务人员工作失误,遂要求张某返 。经查,张某借给郭某的1万元到期未还,投入股市的1万元已获利2000元。下列哪些项是不正确的?( )
A.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万元 B.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2万元
C.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25万元 D.张某应返还给单位2万元及其利息


答案:A,B,C
解析:
A、B、C
考点:不当得利的返还范围
讲解:张某因单位人员工作失误而受领2万元款项,属于无合法依据的不当得利,应予返还。《民通意见》第131条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利息。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利息,是指依原物的通常利用方式从该物中产生的收益,其又分天然利息(基于物的自然属性而产生) 和法定利息(基于与原物有关的法律关系而产生)。本题中,张某将1万元出借而约定的500元利息债权,属于该1万元的法定利息,而将1万元投入股市的收益则不属于利息。因此,张某应返还最初获得的2万元不当得利本金加500元债权的利息。只有D项正确,A、 B、C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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