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王阿姨正要去幼儿园接孩子。问:王阿姨正要做什么?A 去幼儿园上班B 送孩子去幼儿园C 去幼儿园看孩子D 接孩子回家

题目
单选题
王阿姨正要去幼儿园接孩子。问:王阿姨正要做什么?
A

去幼儿园上班

B

送孩子去幼儿园

C

去幼儿园看孩子

D

接孩子回家

参考答案和解析
正确答案: C
解析: 暂无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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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问题和答案

第1题:

见一幼童在马路边哭 (2)去幼儿园接孩子 (3)找到了孩子的妈妈 (4)将两个孩子带回家 (5)在路边等孩子的家长

A.1-5-3-24

B.2-1-5-4-3

C.1-3-2-5-4

D.2-4-1-5-3


正确答案:B
[答案] B。解析:见一幼童在马路边哭,再去幼儿园接孩子显得不合情理,去幼儿园接孩子应排在前面,刚去接孩子就将两个孩子带回家,也不合情理,所以2—4的编排错误,故选B。

第2题:

(1)见一幼童在马路边哭 (2)去幼儿园接孩子 (3)找到了孩子的妈妈 (4)将两个孩子带回家 (5)在路边等孩子的家长

A.l-5-3-2-4 b.2-1-5-4-3
C.l-3-2-5-4 D.2-4-1-5-3

答案:B
解析:
见一幼童在马路边哭,再去幼儿园接孩子显得不合情理,去幼儿园接孩子应排在前面, 可排除A、C。刚去接孩子就将两个孩子带回家,也不合情理,排除D,故选B。

第3题:

孩子入园回家后说不喜欢幼儿园或不喜欢老师时,家长正确的做法是()

A、呵斥孩子

B、制止孩子的错误认识

C、先转移孩子注意力

D、支持孩子的说法


参考答案:C

第4题:

这是一段爸爸和4岁多的女儿的对话。
女儿:“爸爸,我不想上幼儿园。”
爸爸:“为什么啊,幼儿园不好吗?”
女儿:“我要和熊熊玩。”
爸爸:“不上幼儿园就不是好孩子了。”
女儿:“是好孩子,不去幼儿园。”
爸爸:“不行,一定要去幼儿园。”
女儿:“不去,呜呜……”
爸爸:“别哭了,为什么哭,不是好孩子。”
女儿:“呜呜,是好孩子,爸爸不让我陪熊熊。”
爸爸:“……”
请从这段对话中,分析该幼儿自我意识发展的特点,并对如何发展这段对话给予这位父亲建议,引导孩子自我意识的发展。


答案:
解析:
(1)从这对父女的对话中,可以看到,4岁多的女儿基本符合她这个年龄段的自我意识发展,表现出一定的自我评价能力和自我情绪体验。幼儿自我意识发展特点:①自我概念的发展:7岁之前,儿童对自己的描绘仅限于身体特征、年龄、性别和喜爱的活动等,还不会描述内部心理特征。早期儿童的认知能力处于具体形象思维阶段,他们很容易把自我、身体与心理混淆起来。 因此,幼儿的自我概念是物理概念,儿童对内在的心理体验和外在的物理体验不加区分。材料中幼儿认为,我是好孩子,和陪熊熊以及去不去幼儿园没有关系,体现此点。②自我评价的发展:自我评价的能力在3岁的儿童中还不明显,自我评价开始发生转折的年龄是3.5~4岁,5岁的儿童绝大多数已能进行自我评价。总的来说,幼儿的自我评价能力还很差,成人对幼儿的评价在幼儿个性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因此,成人必须善于对儿童做出适当的评价,对儿童行为做过高或过低的评价对儿童都是有害的。材料中幼儿对于自我评价一定程度依赖于爸爸的评价,在乎爸爸对于自己是否是好孩子的评价。③自我情绪体验的发展:自我情绪体验在3岁的儿童中还不明显,自我情绪体验发生的转折年龄在4岁,5~6岁的儿童大多数已表现有自我情绪体验。材料中当幼儿听爸爸说自己不是好孩子时,表现出委屈和哭闹的情绪,体现此点。④自我控制的发展:自我控制能力在3~4岁的儿童中还不明显。从缺乏自我控制到有自我控制的转折年龄是4~5岁。5~6岁的儿童绝大多数都有一定的控制能力。由于幼儿的皮质兴奋机制相对于抑制机制仍占很大优势,所以幼儿更多地表现为冲动性,幼儿的自控能力还是较弱的。材料中当幼儿听爸爸说自己不是好孩子时,就委屈地哭起来,不能控制,体现此点。
(2)对父亲的建议:在和女儿的交往中,父亲显得过于强硬,容易伤害儿童自我评价的发展。父亲应该以缓和的语气,与女儿商量,怎样才能做一个更乖、更好的孩子。既不伤害她的自我评价,又能引导她上幼儿园。例如,可以跟她说,如果上幼儿园,就让她抱着熊熊到幼儿园门口。

第5题:

近日,某民办幼儿园的保育师为了叫醒未按时起床的孩子去上课,竟然将孩子放在窗框上进行体罚和恐吓,并以此为乐,拍成视频上传至朋友圈。对此,你怎么看?


答案:
解析:
 保育师虽然并不是正式的幼师,但是也有保护孩子健康成长的职责的,像这种以虐待孩子为乐的行为,实在是令人发指,必需严惩。
  
  此类虐童行为的出现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从前些天成都的老师牙签扎手事件,到前几年山西某幼儿园教师连扇儿童70多耳光;从浙江温岭幼师虐童近百次到上海杨浦区某幼儿园女童下体被放豆粒,每一次虐童事件,虐在儿童身上,痛在全社会心里。这种虐童行为不仅给孩子的身体上留下了疼痛和伤痕,更为重要的是给孩子的心灵上也刻下了一道再也抹不掉的伤疤和阴影。这同时也让家庭和社会对于幼儿园这样一个本该充满欢声笑语和天真烂漫的地方产生了不良的印象。
  
  而这样的虐童事件此起彼伏、屡屡出现,我们不能仅仅是归咎于幼师或保育员这样施虐者个人的道德素质问题,因为我们无法保证每一个人都能够做到道德崇高、尽职尽责。我们更应该看到,在幼儿园管理监督和国家法律制度上也依然存在着不足之处。首先是幼儿园在选聘幼师或者保育员的时候,没有对保育员的职业道德素质进行充分的测查和评估,甚至有些保育员直接就是找亲戚来帮忙的,完全没有专业性。其次是幼儿园对幼师或保育员在日常工作中的行为表现缺乏监督和培训提升,这让一些缺乏爱心的人就有了可乘之机,也变得愈发胆大妄为。再次是国家法律制度,虽然已经加大了对儿童的立法保护,强化了幼儿园的连带责任,但总体而言,幼儿园及虐童老师违法的成本低、取证较难,惩罚力度偏弱的局面依然有待扭转。
  
  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放开,不久的将来会有更多的孩子进入幼儿园。因此,让虐童事件不再发生就变得更加重要。这就需要政府出台政策规定,提高幼儿园幼师和保育员的准入门槛;也需要幼儿园在招聘幼师和保育员时更加注重其道德素养,并加强监督管理,比如可以在幼儿园安置全方位的监控摄像头,确保孩子安全。除此之外,国家也应该从法律层面加大对虐童行为的处罚力度,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
  
  儿童不只是祖国的花朵,更是祖国的未来,我们必须保证其健康成长。

第6题:

送孩子上幼儿园

(2)给幼儿园去电话

(3)陪母亲去看病

(4)回家取存折

(5)拍X光片

A.2—3—5—1—4

B.3—4—1—2—5

C.1—3—5—4—2

D.1—4—3—2—5


正确答案:D
按照事件发生的逻辑顺序来排列,(4)“回家取存折”应该在(3)“陪母亲去看病”、(5)“拍X光片”之前.符合的选项只有D。

第7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

A.王某委托李某替他去幼儿园接孩子回家
B.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某个体工商户给予行政处罚
C.孙某开车将张某撞伤
D.钱某由于盗窃被检察机关起诉

答案:C
解析: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所调整、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是民法在调整平等主体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过程中形成的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本题中A项属于道德范畴事项,不属于法律关系;B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与个体工商户之间的地位不平等,属于行政法律关系;D项钱某的行为可能构成盗窃罪,触犯刑法规定,属于刑事法律关系。

第8题:

3岁小儿,每天去幼儿园的途中经常哭闹,喜欢在家由外婆看管,家长对此比较适宜的做法是

A.耐心讲孩子去幼儿园的好处

B.让孩子在家

C.不管孩子的哭和闹

D.哭闹时打孩子

E.家长用糖果哄孩子


正确答案:A

第9题:

所有的幼儿园都面临同一个问题:就是对于那些在幼儿园放学之后不能及时来接孩子的家长,幼儿园老师除了等待别无他法,因此许多幼儿园都向晚接孩子的家长收取费用。然而,有调查显示,收取费用后晚接孩子的家长数量并未因此减少,反而增加了。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能解释上述调查结果?

A.收费标准太低,对原本经常晚来接孩子的家长没有太大的约束力
B.有个别家长对收费行为不满,有时会故意以晚接孩子的行为来抗议
C.有些家长因工作忙碌,常常不能及时来接孩子
D.收费后,更多的家长认为即使晚来接孩子也不必愧疚,只要付费即可

答案:D
解析:
第一步,确定题型。
根据提问方式中的“解释”,确定为原因解释。
第二步,找冲突现象。
幼儿园向晚接孩子的家长收取费用,然而,晚接孩子的家长数量并未减少反而增多。
第三步,辨析选项。
A项,只是提到对“原本晚来的家长”没有约束力,无法解释为什么增多,排除;
B项,“个别”家长表示不满,以晚接孩子的行为抗议,但这些“个别”的家长是原本就晚接的人还是之前没有晚接的人,并不确定,无法解释为什么增多,排除;
C项,“有些”家长不能及时接孩子,但是这些家长是原本就晚接的人还是之前没有晚接的人,并不确定,无法解释为什么增多,排除;
D项,“更多”家长因为这个举措认为即使晚接也不必愧疚,说明有更多的家长会晚接孩子,可以解释增多,符合。
因此,选择D选项。

第10题:

某报报道:湖南省湘潭市一位幼儿家长李先生写信说,他的孩子在幼儿园被保育员体罚,脸上和身上都有明显伤痕,而且被弄得大小便失禁。他向幼儿园投诉,对方虽然道了歉,但态度很不诚恳。李先生的孩子今年3岁,名叫小浩(化名),3月4曰进入湘潭某幼儿园,这是当地一家十分有名的民办幼儿园,收费比一般幼儿园高,被人们称为“贵族幼儿园”。李先生在信中写道:“小浩入园的头两周,虽有些不适应,但未感觉有太大变化。第三周起,我们逐渐发现孩子回家后时而埋头不语、时而大喊大叫,一提幼儿园就恐惧万分,对任何人都不理不睬,并且大小便失禁。4月9日,我们去幼儿园看孩子,发现孩子两边脸颊各紫了一大块。4月12日,我们到幼儿园接孩子,小浩脸上伤痕依旧。恰此时孩子要小便,我帮他脱下裤子,竟发现大腿两边各有几块青紫,更令人触目惊心的是,其中有一处很深的、特别显眼的指甲印……”
请谈谈如何看待教师的体罚行为?


答案:
解析:
体罚是指教师的行为造成幼儿人体损害的一种行为。广义的体罚还包括变相体罚,如罚蹲下起立、罚站、罚跪等。教师体罚幼儿园幼儿,无论从良心、道德还是法律上来讲,都是不允许的。 教师因故意行为造成幼儿伤害的,法律也有相应的责任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第六十三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对未成年幼儿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惩罚事件不仅对幼儿的身体有伤害,同时也伤害了他们的心理,幼儿的家长有权利通过法律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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